1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13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64,860,7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化工新材料及化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涵盖聚碳酸酯、己内酰胺、甲酸、尼龙6、多元醇、甲烷氯化物、氯化石蜡、氯化苄、有机硅、尿素、复合肥等百余种,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继续发挥一体化、集约化、园区化、智能化优势,不断完善智慧化工园区平台功能,强化安全环保管控,各生产装置保持了长周期满负荷稳定运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受国家安全环保政策趋严及整治淘汰“小散乱污”企业力度增强的影响,化工行业持续向好,公司大部分化工产品和重点化工新材料产品盈利能力保持稳定,销售价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公司抓住市场供求变化机遇,争取较好价格,保持产销平衡,实现较好经济效益。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的行业发展情况

2017年,国内化工行业运行情况良好,化工行业景气度较过去几年呈现一定程度的改善。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各级政府持续提升环保管控力度,也使得国内一些不达标、不规范的化工企业加速退出市场,起到了净化市场、优化行业结构的作用。各类上游原材料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提升明显,化工行业稳步向上的趋势贯穿全年。

2017年,国内化肥行业竞争激烈,煤炭、硫磺等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也进一步挤压化肥企业的利润空间。在“化肥零增长”的背景下,行业内部分高成本产能逐步降低开工负荷,国内化肥需求保持低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5月27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11鲁西债”出具了最近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信用债券等级为AA。2017年11月3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调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评级展望稳定。将11鲁西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预计2018年5月份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依然延续,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化工行业持续面对安全环保的高压态势,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跟政策导向,抢抓发展机遇,坚持安全环保第一的理念不放松,持续完善智慧化工园区平台建设,有效保持了各生产装置的长周期稳定运行。经营团队紧跟市场,灵活调整经营策略,用“效果至上、业绩为天”来检验经营水平,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坚持管理变革和技术创新,积极引进新工具、新设备,提升装备制造安装水平,在建续建项目进展顺利。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经过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继续发挥一体化、集约化、园区化、智能化优势,不断完善智慧化工园区平台功能,强化安全环保管控,各生产装置保持了长周期满负荷稳定运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受国家安全环保政策趋严及整治淘汰“小散乱污”企业力度增强的影响,化工行业持续向好,公司大部分化工产品和重点化工新材料产品盈利能力保持稳定,销售价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公司抓住市场供求变化机遇,争取较好价格,保持产销平衡,实现较好经济效益。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注销减少聊城鲁西三友肥料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鲁西三合肥料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市鲁西化工催化剂研发有限公司3家。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年度财务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49,936,379.17元,减去按2017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的盈余公积51,705,506.36元和永续债利息135,354,1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41,308,601.8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计为3,704,185,308.00元。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64,860,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39,458,233.4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备注:公司近三年(包含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8日—2018年5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5:00至2018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凡在2018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2018年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7、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9、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第2、5、8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第2项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6日(08: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莉、柳青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0 投票简称:鲁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全年累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18年发生关联交易82,797.60万元。

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利率不高于同类别融资业务的资金成本(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公司发行债券成本)。

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分别为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等值47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8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0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18年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融资市场的变化情况,按照融资成本孰低的原则,择优选择办理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业务。

具体按照下表所列示的额度范围内进行选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负责融资的相关事宜。(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银行申请2018年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49,936,379.17元,减去按2017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的盈余公积51,705,506.36元和永续债利息135,354,1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41,308,601.8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计为3,704,185,308.00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64,860,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39,458,233.4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提出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审查,决定聘任杨本华先生、董书国先生、蒋家会先生、邓绍云先生、王延吉先生 (后附:高管人员简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上述议案一、三、五、七、八、九、十一、十三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简历:

杨本华先生:1965年出生,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第一化肥厂副厂长、厂长,第二化肥厂厂长、党委书记,硅化工分公司负责人,园区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工程师。200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19,9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书国先生:1968年出生,专科学历,党员。曾任第六化肥厂副厂长、厂长,氯碱化工分公司经理,项目管理部部长,鲁西化工园区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0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制造与工程事业集团副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25,7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家会先生:1959年出生,党员,中专学历。曾任鲁西化肥厂工艺车间副主任,尿素车间主任,第二化肥厂副厂长,销售管理处处长,审计监督处处长,效能监察部部长,新材料集团总经理,新材料事业部部长。现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绍云先生: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鲁西化肥厂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200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现兼任公司市场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延吉先生:1968年出生,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第一化肥厂技改办主任、第四化肥厂厂长、煤化工集团总经理、煤化工事业部部长。现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福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覆盖了公司运营的主要方面和重点环节,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并采取切实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以上议案一、三、四、六、八、九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1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8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0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本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先已提供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2018年度报酬,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18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分别为以下子公司提供合计等值47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存在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此情形。

2、具体实施时,授权董事长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间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本议案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均系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五化肥有限公司

1、住所:阳谷运河西路421号

2、法定代表人:王广辉

3、注册资本:18,582万元

4、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盐酸、硫酸、烧碱、过磷酸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包装矿渣水泥、亚铵、氯磺酸、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建筑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砖制造、销售;硫磺、氯化钾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9,530.42万元,负债总额36,684.10 万元,所有者权益32,846.32 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50,420.85万元,净利润131.96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六化肥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郎言恩

3、注册资本:1,828万元

4、经营范围: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盐酸、四氯乙烯、硫酸、氯硫磺的生产、销售;甲苯、硫酸、三氯甲烷、盐酸、易燃液体:甲醇、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的销售; 氯化钙、氯化石蜡的生产、销售、硫酸下游化工产品的开发、制造;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0,286.29万元,负债总额83,011.71万元,所有者权益27,274.58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64,070.04万元,净利润23,723.42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鲁西化工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王富兴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承揽工业设备制作安装;水电暖安装及化学清洗;工程防腐保温;机电仪表、钢结构、起重设备制作安装;锅炉附机制作及生产经营;设计制作一类、二类、三类高压(包扎设备);输灰系统制造;环保设备制作;钢材、管道配件、焊材、润滑油、机械液压油购销;高低压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制作、销售;压缩天然气气瓶及其他天然气储运设备的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9,442.59万元,负债总额68,995.93万元,所有者权益40,446.66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47,479.87万元,净利润2,137.82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硝基复肥有限公司

1、住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2、法定代表人:刘玉才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BB肥、硝铵磷及尿素硝铵溶液等水溶肥、硝酸铵钙、硫酸钾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批发与销售;稀硝酸、聚四氟乙烯、氟树脂、氟塑料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农业用改性硝酸铵、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销售。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4,405.29万元,负债总额67,183.84万元,所有者权益7,221.45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86,046.83万元,净利润1,367.37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郑辉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甲酸、硫化钠、硫氢化钠、碳酸钡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与以上经营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2,011.41万元,负债总额35,006.68万元,所有者权益37,004.73万元,2017营业收入82,125.93万元,净利润28,387.24万元。

(六)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盐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赵希合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经营范围:甲酸钠、氯化石蜡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251.94万元,负债总额2,944.38万元,所有者权益5,307.57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24,211.76万元,净利润3,318.44万元。

(七)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蒋家会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双氧水、己内酰胺、环己酮、环己烷、尼龙6及硫酸铵、燃料油、轻质油、X油、硫酸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硫磺的购销及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35,360.58万元,负债总额377,811.36万元,所有者权益57,549.22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245,329.35万元,净利润35,961.93万元。

(八)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李道杰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正丁醇、辛醇、异丁醇、异丁醛、液化石油气、丙烯、混合丁醛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6,313.81万元,负债总额146,896.92万元,所有者权益19,416.89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321,444.87万元,净利润8,589.53万元。

(九)被担保人名称: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邢立军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聚四氟乙烯、氟树脂、氟橡胶、氟塑料制品、二氟甲烷、HFCR410A、五氟乙烷、盐酸、四氟乙烯、稀氢氟酸、六氟丙烯的生产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7,837.47万元,负债总额20,690.25万元,所有者权益17,147.23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52,223.89万元,净利润12,113.23万元。

(十)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中盛蓝瑞化工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肖军昌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氯化苄、氯化氢的生产、销售(凭有效期限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苯甲醇、苯甲醛生产、销售;二氯苄、二苄醚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批准的进出口业务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818.43万元,负债总额8,041.24万元,所有者权益27,777.19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57,741.33万元,净利润17,064.63万元。

(十一)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张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氯、氯磺酸、硫酸、三氯甲烷、盐酸、易燃液体;N,N-二甲基甲酰胺、甲醇、异丁醛、正丁醇、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氨、二甲胺、氯甲烷、三甲胺、一甲胺、腐蚀品、次氯酸钠溶液、甲酸、氢氧化钠溶液、有毒品;二氯甲烷、氯化苄、四氯乙烯、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氢批发及代理业务。液体类、固体产品类以及各副产品、再生产品的批发、零售及代理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040.37万元,负债总额2,780.79万元,所有者权益5,259.58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63,145.21万元,净利润103.20万元。

(十二)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鲁化路68号

2、法定代表人:刘玉才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化肥批发、零售;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964.15万元,负债总额13,893.03万元,所有者权益3,071.13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203,689.29万元,净利润101.16万元。

(十三)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高新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2、法定代表人:张勇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聚碳酸酯及其改性产品、氯化钠、次氯酸钠的生产与销售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4,525.64万元,负债总额124,189.87万元,所有者权益40,335.77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16,335.66万元,净利润30,195.0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476,000万元,可以在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融资市场的变化情况,按照融资成本孰低的原则,择优选择办理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业务。

具体按照下表所列示的额度范围内进行选择:

其中,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和直接融资业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办理一切与授信、融资相关的协议文件签署及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债券发行规则,对发行公司债券的额度条款进行如下说明:

(一)公司计划在取得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监管机构审批通过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可一次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发行当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5、上市流通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偿债保障措施: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等特殊情况时,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提议在取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办理前述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前述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前述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以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等与前述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前述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前述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前述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其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定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董事长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等特殊情况时,作出相关决议并至少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办理与前述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5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审查,决定聘任杨本华先生、董书国先生、蒋家会先生、邓绍云先生、王延吉先生 (后附:高管人员简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高管人员简历

杨本华先生:1965年出生,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第一化肥厂副厂长、厂长,第二化肥厂厂长、党委书记,硅化工分公司负责人,园区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工程师。200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19,9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书国先生:1968年出生,专科学历,党员。曾任第六化肥厂副厂长、厂长,氯碱化工分公司经理,项目管理部部长,鲁西化工园区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0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制造与工程事业集团副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25,7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家会先生:1959年出生,党员,中专学历。曾任鲁西化肥厂工艺车间副主任,尿素车间主任,第二化肥厂副厂长,销售管理处处长,审计监督处处长,效能监察部部长,新材料集团总经理,新材料事业部部长。现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