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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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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23号《关于准予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7月19日,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8年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2018年3月1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3月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6年7月19日起正式生效。自2016年7月19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计票于2018年2月27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28日对外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从2018年3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2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2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055元,基金份额总额200,021,579.99份。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20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8年2月28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或者完成变现,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6,377,680.15元,该部分款项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495,531.20元,该部分款项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2,071.12元,该款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收取并保管。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该笔款项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存款及备付金保证金利息10,583.90元,该款项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债券市值为人民币201,003,500.00元,应收利息3,379,059.81元,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债券已于清算期内变现完成,实际清算金额204,763,880.54元,已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64,605.8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2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6,151.4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2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742.30元,该款项待实际收缴时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0.3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2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0.0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2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21,284.3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9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99,000.00元:

其中应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30,000.00元,该款项于2018年3月12日全部支付;

应付审计费人民币25,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12日支付;

应付律师费人民币35,000.00 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12日支付;

应付账户维护费人民币9,000.00 元,该款项待实际收缴时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自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20日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清算备付金利息,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2)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为2018年3月1日至债券卖出前一日的所有债券利息收入;

(3)银行汇划费为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费用,由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该金额为预估费用,该费用若超出银行实际收取金额,多余部分待清算时一并划付基金份额持有人;

(4)银行间市场费用为清算期间的银行间市场账户维护费用及查询服务费用,由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该金额为预估费用,该费用若超出实际收取金额,多余部分待清算时一并划付基金份额持有人。

(5)税金及附加为清算期间产生的增值税税金及附加税。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8年3月20日(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11,497,503.78元(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8年3月1日至清算款实际划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清算备付金等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清算款实际划付日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及《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