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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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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3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4月13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董事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高义武、陈宏坤、崔彬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蓉、王孝峰、李杰利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王蓉、王孝峰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会计报表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大信审字【2018】第【3-0012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833,540,079.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6%;利润总额932,149,736.9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5,499,358.5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412,287,551.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3-00123】号),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0,514,513.7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051,451.38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485,678,120.01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16,361,476.27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7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157,838,096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2,627,047.68元,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7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18年2月9日公告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约定:“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日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标的公司资产交割日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享有。”鉴于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材料,截至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保证2018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向各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15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中期票据、项目贷款、融资性保函、票据池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的土地和房屋的抵押担保,保证金、票据、存单质押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长万连步先生兼任子公司农商一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崔彬先生兼任子公司农商一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万连步先生、崔彬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重新委派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徐恒军先生辞去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决定重新委派郑树林担任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肥料行业的薪资水平以及公司薪酬考核体系,结合个人工作职责,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副总经理徐恒军先生的薪酬标准调整为64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3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4月13日14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层面、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有助于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肥料行业的薪资水平以及公司薪酬考核体系,结合个人工作职责,监事会决定将职工监事李新柱先生的薪酬标准调整为2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赵玉芳女士的薪酬标准调整为7.19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3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4]号)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81,422,9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30元。截止201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059,999,977.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471,422.92元,实际定向发行净额人民币2,027,528,554.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422,9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946,105,63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3-00039文号的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诺泰尔”)增资123,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以及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64,029.2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对金正大诺泰尔进行增资,此次增资目的主要是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依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公司在2014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51,040.60万元。2015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31,206.65万元,2016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23,293.98万元,2017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20,810.9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共投入126,352.15万元。

2、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对其中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按照公司总体部署,项目建设期在2015年开始实施,2015年投入83.61万元,2016年投入370.04万元,2017年投入181.5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共投入635.16万元。

3、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剩余募集资金36,909.9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利息131.91万元,2014年总共补充流动资金26,939.64万元,2015年补充流动资金10,084.5万元,2016年补充流动资金17.7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共补充流动资金37,041.9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31.91万元。本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做销户处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6,726.8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873.07万元,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为44,853.7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要求,2014年4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02,752.85万元,实际收到款项202,909.99万元,(该差异产生原因是由募集资金户付款的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157.14万元,已在中国银行临沭支行账户中付款,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付款),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860.39万元,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支出14.36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029.21万元,账户余额46,726.81万元,存放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瓮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3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2018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化肥”)、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大”)、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诺泰尔”)、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金正大”)、Kingenta Asia Pacific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金正大”)、Ekompany International B.V.(以下简称“荷兰易康姆”)及控股子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以下简称“德国金正大”)、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丰公社”)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9亿人民币、2.65亿欧元(或等值外币)和1.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等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或亿欧元或亿美元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金大地化肥

1、公司名称: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临沭县城兴大西街(沂蒙创业园)

3、法定代表人:高义武

4、注册资本:陆仟零陆拾捌万元

5、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缓释肥、控释肥、有机肥、微肥(水溶性肥料、叶面肥)生产销售;硝酸钙、硝酸镁、硝酸钠、硝酸钾、硼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的销售,各类农用肥料、原材料、农用机械的销售,农药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再分装的袋包装种子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系: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度,金大地化肥实现营业收入161,955.08万元,实现净利润681.74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8,984.04万元,净资产5,316.11万元,负债73,667.93万元,资产负债率93.27%。(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二)菏泽金正大

1、公司名称: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菏泽市长江东路

3、法定代表人:徐恒军

4、注册资本:壹拾亿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复合肥、掺混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合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销售;硝酸(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黄腐酸钾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的生产销售;农用肥料、土壤调理剂及农机器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菏泽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度,菏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226,860.24万元,实现净利润14,433.31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76,542.01万元,净资产323,686.5 万元,负债52,855.51万元,资产负债率14.04%。(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三)金正大诺泰尔

1、公司名称: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瓮安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颜明霄

4、注册资本:贰拾贰亿叁仟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氯化铵、硫酸钾、磷酸二氢钾、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磷肥、碱性肥料、土壤调理剂、复合冲施肥、氯化钾铵、硫酸钾铵的生产销售;氟化盐、碘、石膏、石膏纤维、模具石膏、白碳黑、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的生产销售;磷精矿的生产销售;磷矿石销售;各类农用肥料、原料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严禁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金正大诺泰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度,金正大诺泰尔实现营业收入173,239.37万元,实现净利润-12,732.84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61,376.99万元,净资产199,412.31万元,负债161,964.68万元,资产负债率44.82%。(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四)香港金正大

1、公司名称: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2、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3、注册地址:RM 1402-03, 14/F CONNAUGHT COMM BLDG 185 WANCHAI RD HONG KONG

4、注册日期:2014年6月24日

5、注册证书编号:2112314

6、商业登记证号:63498915-000-06-17-3

7、经营范围:投资、贸易、技术研发与咨询

8、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港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度,香港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4,117.13万元,实现净利润-3,314.4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4,481.99万元,净资产10,523.71万元,负债33,958.29万元,资产负债率76.34%。(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五)新加坡金正大

1、公司名称:Kingenta Asia Pacific Pte Ltd

2、注册资本:100万新加坡元

3、注册地址:12F Straits Trading Building 9 Battery Road, Singapore 049910

4、注册日期:2015年9月24日

5、经营范围:转口贸易、税务筹划、资金结算中心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正大持有新加坡金正大100%的股权。

2017年度,新加坡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1,475.95万元,实现净利润-150.38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63.81万元,净资产229.45万元,负债34.37万元,资产负债率13.03%。(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六)荷兰易康姆

1、公司名称:Ekompany International B.V.

2、注册地址:Verloren van Themaatweg 2A,6121RG Born,The Nether Lands

3、法定代表人:翟际栋

4、成立时间:2016 年1月26日

5、注册资本:100欧元

6、经营范围:肥料及基本化学用品的生产与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正大持有荷兰易康姆100%的股权。

2017年度,荷兰易康姆实现营业收入1,591.64万元,实现净利润-2,595.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748.14万元,净资产305.45万元,负债7,442.69万元,资产负债率96.06%。(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七)临沂金丰公社

1、公司名称: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3、法定代表人:李计国

4、注册资本:贰拾捌亿元

5、经营范围: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农副产品、农产品初加工服务;肥料、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再分装的袋包装种子、农地膜、灌溉设备、农林机械设备、农具的销售;城市园艺、家庭园艺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农业应用的软件的开发与集成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有关农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43.74%的股权,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7年度,临沂金丰公社实现营业收入14,901.77万元,实现净利润-130.55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84,320.49万元,净资产279,869.45万元,负债4,451.05万元,资产负债率1.57%。(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八)德国金正大

1、公司名称:Kingenta Investco GmbH

2、注册地址:Gildenstrasse 36, 48157 Münster, Germany

3、董事:翟际栋, Stephan Engster,张帆

4、注册号码:HRB 16667

5、注册资本:25,000欧元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服务、集团共享服务。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34.74%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德国金正大100%的股权,德国金正大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7年度,德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227,493.81万元,实现净利润6,442.02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54,317.08万元,净资产79,933.77万元,负债173,878.12万元,资产负债率68.37%。(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36.9亿元人民币、2.65亿欧元和1.6亿美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26.3亿元人民币、5.048亿欧元和1.8亿美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60,649.43万元(美元、欧元汇率按2017年12月29日央行公布的中间汇率计算,以下同)。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7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7.0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26.3亿元人民币、5.048亿欧元和1.8亿美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60,649.4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7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7.0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6.9亿元人民币、2.95亿欧元和2.1亿美元,占2017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4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78.2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36.90亿元人民币、2.95亿欧元和2.1亿美元,占2017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4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78.2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都能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七、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的授权,若发生超过该额度的担保,公司将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程序。

鉴于上述业务审批时间的不确定性,为加快上述业务的进度,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万连步先生签署上述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3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18年4月13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鉴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稳定,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公司将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可进行滚动使用。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及到期赎回情况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赎回情况如下:

■

四、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方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规模不断扩大,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3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13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董事长万连步先生兼任子公司农商一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先生、崔彬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84,004.37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61.53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83,942.84万元。2018年预计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438,3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11,7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426,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文表格。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方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农商一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一号”)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C座32层。

主营业务:销售化工产品、食品;销售机械设备、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日用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商一号总资产为148,920.24万元,净资产126,135.37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2.44万元,净利润3,741.81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农商一号总资产为143,990.45万元,净资产135,488.31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2万元,净利润7,599.6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连步先生担任农商一号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崔彬先生担任农商一号董事,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农商一号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农商一号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公司与农商一号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关联方名称:山东金丰公社果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丰公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计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北郑格村90号

主营业务:水果销售;水果包装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680.35万元,净资产1,665.9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27.81万元,净利润-5.34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山东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666.37万元,净资产1,664.57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5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山东金丰公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山东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山东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方名称:陕西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丰公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计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大荔县科技产业园区创业路与续业路十字东南角。

主营业务:测土配方服务;农业技术咨询;机械作业服务;农产品、水果的购销;苗木种植、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陕西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202.24万元,净资产921.72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92.78万元,净利润-85.08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陕西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145.55万元,净资产908.2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0.07万元,净利润-2.4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陕西金丰公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陕西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陕西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陕西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方名称: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依茨”)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钟默

注册资本:64400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临沭县经济开发区(山东常林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拖拉机、收获机械等农业机械、配套农机具和相关产品的零配件,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道依茨总资产147,495.00万元,净资产73,941.3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9,397.60万元,净利润332.31万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道依茨总资产149,726.71万元,净资产74,036.59万元,2018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7,501.19万元,净利润228.0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道依茨的董事,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道依茨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道依茨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方名称:陕西农商一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农商一号”)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计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16楼1601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除危化品)、机械设备、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除果树种子)、日用品的销售;经济贸易咨询;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陕西农商一号总资产为23,894.81万元,净资产14,838.24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2,411.61万元,净利润1,305.70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陕西农商一号总资产为61,385.20万元,净资产16,217.75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391.16万元,净利润1,316.5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担任陕西农商一号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崔彬先生担任陕西农商一号董事,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陕西农商一号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陕西农商一号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公司与陕西农商一号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六)关联方名称:威海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金丰公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宫照月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北郑格村90号

主营业务:测土配方服务;农业技术咨询;机械作业服务;农产品、水果购销;苗木种植、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威海金丰公社总资产为2,202万元,净资产2198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9.77万元,净利润-10.53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威海金丰公社总资产为2,211.34万元,净资产2,207.28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2万元,净利润1.8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威海金丰公社的董事,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威海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威海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威海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七)关联方名称:安徽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丰公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计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县黄口镇萧黄路中段

主营业务:测土配方及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水果种植、销售;化肥零售;农业机械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徽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130.52万元,净资产1,007.54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98.36万元,净利润5.80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安徽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121.5万元,净资产1,006.54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44万元,净利润-1.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安徽金丰公社的执行董事,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安徽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安徽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八)关联方名称:滁州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金丰公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邢广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明光市外贸路7号(聚福园)

主营业务:测土配方服务;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机械作业服务;限于危险化学品中第6类毒害品的农药(除剧毒化学品)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零售包装种子、微肥、激素、化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滁州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948.72万元,净资产1,132.1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43.24万元,净利润20.01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滁州金丰公社总资产为2,193.11万元,净资产1,768.09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3.27万元,净利润-104.0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滁州金丰公社的董事,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滁州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滁州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滁州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九)关联方名称:巨野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野金丰公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计国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陶庙镇开发区中心街2号

主营业务:测土配方、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水果的种植、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及配件零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巨野金丰公社总资产为401.00万元,净资产362.52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1.53万元,净利润-7.33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巨野金丰公社总资产为400.86万元,净资产36.24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1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巨野金丰公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巨野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巨野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巨野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关联方名称:贵州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朋峰

注册资本:100万

住所: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六桥街道鸭子塘村(城)

主营业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业科技服务、大棚建设、农产品购销,销售:种子、化肥、农用机械、农膜、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金丰公社总资产为97.11万元,净资产96.89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12.52万元,净利润-3.1万元。

截至2018年03月31日,贵州金丰公社总资产为98.12万元,净资产98.09万元,2018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万元,净利润1.2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贵州金丰的董事,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贵州金丰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贵州金丰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一)关联方名称: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参股县级金丰公社(以下简称“县级金丰公社”)

县级金丰公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当地合作伙伴等共同成立的子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2018年公司或子公司预计将与150家县级金丰公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44家县级金丰公社已经成立(详见附表一),106家县级金丰公社暂未成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一

(下转1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