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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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尤夫,证券代码:002427)于2018年4月12日、4月13日、4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为-13.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基本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计划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如股价异动发生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在异常波动公告中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预披露。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398,154,65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前期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6份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法院判决结果及相关文件,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签署《基金设立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上述《收购意向协议》、《基金设立意向协议》仅为协议各方的意向性约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各方签署正式的协议。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 ST尤夫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鉴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8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企业经营现状及引进国有战略投资者等相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翁中华先生、财务总监吕彬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赖建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请问武汉众宇目前的经营状况如何?大股东可能的变更是否会对公司的未来的新能源战略发生变化?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武汉众宇作为国内氢燃料电池的龙头企业,2018年经营能力及发展前景将会进一步提升。大股东可能的变更不会使公司未来的新能源战略发生变化。感谢您的关注!

2、公司新能源板块目前盈利情况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智航新能源是2017年国内动力汽车锂电池市场进步最快的企业之一,其装机量跃升至行业前十位,2018年1月份其在行业的市占率超过5%,已打开了竞争局面。感谢您的关注!

3、化纤业务占主营业务的比例是多少?经营情况怎么样?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涤纶工业丝板块的景气度依然较高,且其一季度收入、毛利均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而一季度是锂电池的淡季,且受到国家补贴政策及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影响,因此一季度公司涤纶工业丝板块的业务收入约占到了85%。

4、困境基金进展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有关各方共同组建的困境基金尚在筹划协商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5、贵公司深陷诸多诉讼,同时进行股份转让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如此重大事项且存在不确定性,为什么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例如停牌等不违反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指引的情况下,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按照相关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请停复牌,自从2018年1月18日起公司累计已经停牌约2个月,其中控制权变更事项累计已停牌约50天。由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涉及多方磋商,且尽职调查及有权部门内部审批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经向交易所申请于3月23日复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参与各方的相关意向协议。感谢您的关注!

6、未来公司高管是否会有进一步的增持举动?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计划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年报,在披露年报前的1个月属于窗口期,目前公司高管无法增持公司股票,但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感谢您的关注!

7、请问现在航天资产的尽调情况怎样了?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各方签署收购意向性协议之后,航天资产对公司的三大业务板块分别进行了尽调,其中行业尽调、法律尽调已经接近尾声,财务尽调仍在进行中。感谢您的关注!

8、请对目前公司的实际状况给我们做一下说明。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管理层正在努力确保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同时全力推进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事项及解决或有债务的方案。另外公司会积极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10、啥时候能去掉st?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尽全力处理好相关诉讼事项并解冻相关银行账户,待被冻结账户解冻后尽快向交易所申请撤销ST。感谢您的关注!

11、请问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能大致做一个说明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两大业务板块(涤纶工业丝和锂电池)都属于生产制造业,有着重资产、资金技术密集型的特点,前述诉讼和被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部分金融机构的提前收贷,公司融资功能下降,目前融资活动处于半停滞状态,财务费用上升。(2)公司的部分银行资金被冻结,造成运营资金下降,对外重大投资活动也本停滞,募集资金项目(4万吨天花膜项目)计划推迟建设。(3)原材料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信用收缩。受到被立案调查及诉讼的影响,加上国家补贴政策的退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受到金融机构、原材料供应商及客户的压力较大,整体开工率还在恢复过程中,一季度利润同比出现下降。感谢您的关注!

12、最近股价暴跌,请问,公司的基本面有没有变化?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化纤板块的业务一直处于满产状态,产销两旺,一季度产品价格还有上涨,智航新能源开工率正在逐步恢复。感谢您的关注!

13、经内部核查,公司与万国峰先生、万仁志先生不存在欠款事项。为何法院会封公司的主要账户,导致尤夫被ST。这是否有人违法使用公司名义借款?接到法院通知后,公司做了哪些工作去应对这件不合理的封帐号事件,以及证监会“ST”戴帽事件?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已就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公告。相关法院送达公司的借款合同中所列示的公章和签字,公司目前无法核实其真实性,上市公司也没有相关用章流程记录,公司已经聘请专业法律顾问进行评估处理,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14、ST是代表着退市吗?

回复:您好!公司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将尽快处理撤销ST事项。ST(其他风险警示)与*ST(退市风险警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目前公司处于其他风险警示阶段。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公司被ST的主要原因是因民间借贷纠纷,相关诉讼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了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被ST与生产经营无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正常。感谢您的关注!

15、公司之前说将业务更倾向于新能源领域的发展,目前公司对未来业务的发展规划有变化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对未来业务的发展规划没有变化,依托于现有的涤纶工业丝板块,大力发展动力汽车锂电池和燃料电池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公司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上投资者所关注的及回复内容,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查阅。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