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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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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16、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7月29日,注册资本82984.132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随塘河路1677号,法定代表人黄明,主营业务为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水域滩涂养殖,苗木、花卉种植、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观光旅游,旅游用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会务服务,拓展活动,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食品销售,烟草专卖零售,旅馆,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停车经营管理,彩弹射击,房车租赁,摄影摄像服务,旅游项目开发,餐饮服务,彩弹射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上海好德便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2月12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打浦路603号四楼C座,法定代表人时玮康,主营业务为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现场制售(食品再加热类)),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文教用品、日用百货、花卉、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针纺织品、计划生育用品[包括避孕器具(限分支机构零售)、不含医疗器械和药品]、保健食品的销售,烟酒零售(限分支),代收水电煤费、代办车船票、超市便利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上海可的便利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632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632号,法定代表人时玮康,主营业务为批发: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烟,酒,图书报刊,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鞋帽,计生用品(除药品),鲜花,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代收水电煤费,代办车船票,附设分支机,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再加热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5月26日,注册资本467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主营业务为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办公楼二座33层,法定代表人李林,主营业务为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安吉海博山庄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28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山川乡高家堂村,法定代表人张燕颖,主营业务为中餐制售(含冷菜、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住宿。日用百货销售,会务服务;疗养所服务(不以提供疗养、康复、护理服务为主)。

22、上海海博星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6月09日,注册资本4527.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士路17号-8,法定代表人徐晓华,主营业务为出租汽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上海海博飞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3月07日,注册资本22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9号2幢102-105室,法定代表人周勇,主营业务为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汽配、通用机械及配件、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美高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8月05日,注册资本66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双惠路99号2幢2-2-20部位,法定代表人邢莉,主营业务为食品流通,食用农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区内贸易及区内企业间的贸易代理,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上海浦东海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7月16日,注册资本17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滨海旅游度假区通源西路1号2号楼203-204室,法定代表人刘智伟,主营业务为区域性出租汽车;汽车配件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6、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7月12日,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1288号,法定代表人王永芳,主营业务为为本市场内的农产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开发建设,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者)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散装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含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运输(含冷冻冷藏),生猪产品批发,牛羊肉品批发,销售日用百货、化妆品、食用农产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电信增值、金融业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商务咨询,供应链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范围限分支经营:农产品检测(详见证书附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上海海丰米业有限公司米业基地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3日,营业场所盐城市大丰区海丰农场,负责人严海波,主营业务为大米、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初加工;稻谷种植;货物仓储(除危险品);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饲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装卸服务;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食品销售(按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除食盐批发);粮食收购;内河港口经营(按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上海农工商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6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定西路1310弄6号2-3层,法定代表人陈致瑀,主营业务为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企业(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农业、养殖业、畜牧业、轻工业、纺织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上海海博众艺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3月21日,注册资本54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大连西路230弄14号304室-305室,法定代表人邢莉,主营业务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展会务服务,承办本公司(出租车)车身国内广告发布。服装加工。销售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针纺织品,钢材,机电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浙江汇诚通用印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7月09日,注册资本58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平湖经济开发区独黎公路北侧兴平二路东侧,法定代表人李茂荣,主营业务为包装装璜、其他印刷品印刷;生产、加工、销售:纸制品;销售:印刷设备器材、纸张;道路货物运输。

31、上海海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3月31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凌路39号3幢109室,法定代表人刘智伟,主营业务为汽车租赁,汽车出租,汽车配件、五金机械的销售,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04月10日,注册资本5048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开发区康士路31号15室,法定代表人陆伟光,主营业务为机动车检测,出租运输及租赁,公交客运专线,汽车配件,出租业务、培训、服务,跨省市营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6月02日,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枫林路251号,法定代表人钱瑞新,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橡胶制品、畜牧机械、乳品食品加工机械、塑料及纸质包装容器,饲料销售,从事牛奶、奶牛领域内的科研和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东海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05月26日,注册资本9802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外三灶,法定代表人赵才标,主营业务为农、林、牧、副、渔业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饮食业、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5、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07日,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金沙江路1685号,法定代表人杨德新,主营业务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音像制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食用农产品,生猪产品销售,百货、服装鞋帽、针棉织品、日用品、文体用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橡胶及皮革制品,照像器材、电脑、彩扩、医疗器械(限一类)、避孕器具、代销包装种子、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柜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现制现售,电子商务(不含金融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实业投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2018年度预计新增的关联方情况

1、上海爱森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9月17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燎三路25号B楼B区、D楼A区、F楼、G楼,法定代表人李恒祥,主营业务为食品生产;饲料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大瀛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东风公路51号,法定代表人蔡明清,主营业务为农、副、渔业,饲料,家禽孵化,畜禽产品收购,生产: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罐头(其他罐头),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食品流通,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4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00弄20号102室,法定代表人夏青,主营业务为食品流通,饲料、百货、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除专控)、服装、焦炭的销售,煤炭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海博希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2月18日,注册资本481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581号A区,法定代表人刘智伟,主营业务为经营出租汽车业务;汽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8月08日,注册资本15739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8号,法定代表人张华,主营业务为资产经营,实业投资,仓储,装卸服务,粮油批发、加工,饲料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科研开发,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规定外),劳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12日,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379号101室,法定代表人沈伟华,主营业务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有毒及危险品)、木制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实验室设备、建筑材料、家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光明米业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27号3层301部位Y203室,法定代表人曾小荣,主营业务为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饲料及添加剂、纺织品及原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肥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聚能食品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3月12日,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79号712室,法定代表人范钦宇,主营业务为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许可证经营}、包装纸、日用化学品(除危险品)的销售,商务咨询,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制作。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家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998.078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00弄20号,法定代表人陈文,主营业务为经营和代理家禽等商品及三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业务,外贸咨询服务.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务,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非实物方式,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6月27日,注册资本93772.947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桥路1501号,法定代表人王国祥,主营业务为资产经营,电子商务,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含冷冻(藏)食品),马口铁,印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食品机械及零件,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以上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均为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3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4月 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要求,所作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了保障公司2018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3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9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05,458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020,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8,705,55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025,676.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0,679,880.22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3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08,341,530.87元,其中本年度使用160,230,763.00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4,518,531.48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3,567,671.23元。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424,552.06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海博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如下:

本次配套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的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646303002722452,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80,424,552.06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230,763.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065.97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74号报告鉴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15年12月实施完毕。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农房观沙国际项目、新龙广场项目、澜山苑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5月13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5月17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7年度将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7日。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4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进行(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总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金融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监督。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5年11月24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签署《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购买 “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到期后,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获得投资理财收益3,567,671.23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1856号专项报告,认为:光明地产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光明地产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2017年度,上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在上市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管理,上市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光明地产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海通证券关于光明地产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三)华福证券关于光明地产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农房观沙国际项目一期已于2016年9月竣工;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二期尚在施工建设中,相应的工程款尚未结算完毕。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农房观沙国际项目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本年一期已售住宅及商铺实现净利润1,511.30万元,15年至1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704.41万元)。

注2:新龙广场项目2015年9月已竣工验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工程、采购、安装等尾款未支付。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新龙广场项目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出租(本年出租业务净利润为-1,136.27万元,15年至1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7,934.75万元)。

注3:澜山苑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全部竣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工程、采购、安装等尾款未支付。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已基本实现销售(本期已售住宅及商铺实现净利润为24,656.98万元,15年至1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38,246.21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朔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已经发表了结论性意见。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开始执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上述两项《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制定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3号)和(财会【2017】30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朔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9: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10:3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新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监事会发表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意见;

3、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将影响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405,578,801.16元,影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327,772,756.42元,影响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9,431,991.89元。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测试,公司认为存货存在一定的跌价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跌价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由于部分城市房价、地价持续调整,公司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17年12月31日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房地产板块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2,832,680.91元。同时,物流板块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46,120.25元,合计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578,801.16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房产板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将影响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405,578,801.16元,影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327,772,756.42元,影响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9,431,991.89元。

四、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9: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10:3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新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4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上海斯格威铂尔曼大酒店三楼绿洲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4日

至2018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提案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8-032)、(临2018-033)、(临2018-034)、(临2018-035)、(临2018-036)。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 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5月10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 199 号

邮政编码:200070

联系电话:021-32211128

联系传真:021-32211128

3、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

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2)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4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业绩

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7日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将于 2018年4月27日 15:00-17:00举行“光明地产关于2017年度业绩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7日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沈宏泽先生、财务总监盛雪群女士、董事会秘书王宏伟先生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将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请投资者注册、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点击首页“上证e访谈” 栏目的“光明地产关于2017年度业绩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说明会”访谈链接,进入交流环节。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郑超

电 话:021-32211128

邮 箱:13122451222@126.com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