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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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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经营数据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8-03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运营数据

二、飞机机队

2018年3月,公司引进10架飞机(6架B737-800飞机,2架B737-8MAX飞机,1架A330-200飞机和1架A320飞机),退出3架飞机(2架A330-300飞机和1架A330-200飞机)。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飞机机队情况如下:

单位:架

注:飞机机队中不包括本公司托管的10架公务机。

三、经营数据简要说明

客运方面,2018年3月,公司客运运力投入(按可用座公里计)同比上升8.9%;旅客周转量(按客运人公里计)同比上升12.4%;客座率为83.37%,同比上升2.64个百分点。

货运方面,因公司已于2017年2月初完成向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自2017年2月起公司当月及以后月度的货运及综合月度数据将不再包含全货机货运数据,仅为客机腹舱货运数据。2018年3月公司货运运力投入(按可用货邮吨公里计)同比上升21.1%;货邮周转量(按货邮载运吨公里计)同比上升6.3%;货邮载运率为33.06%,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

2018年3月,公司新开黄山—台北、南宁—金边等地区航线;广州—威海—长春、成都—湛江、大连—南京—贵阳等国内航线。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经营数据根据公司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未经审计,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上述经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月度经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以上数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和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www.ceair.com)上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8-03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

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本公司主体及本公司2013年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2东航01 ”)、2016年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该期公司债券中两个品种的债券简称分别为“16东航01”和“16东航02”)、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6东航股MTN001”)、2016年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6东航股MTN002”)和2016年第三期中期票据(简称“16东航股MTN003”)的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12东航01”、“16东航01”、“16东航02”、“16东航股MTN001”、“16东航股MTN002”和“16东航股MTN003”前次评级结果均为AAA。“12东航01”、“16东航01”、“16东航02”、“16东航股MTN001”、“16东航股MTN002”和“16东航股MTN003”前次评级时间均为2017年4月,评级机构均为大公国际。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8年4月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次评级报告”)。本次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2东航01”、“16东航01”、“16东航02”、“16东航股MTN001”、“16东航股MTN002”和“16东航股MTN003”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8-03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1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6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第1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6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年利率为3.6%。

本期融资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到期贷款。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根据公司于2016年4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DFI12号)实施。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自2016年4月18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永续票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