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27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有关内容,注意规避投资风险。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际医学,证券代码:000516)自2018年1月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8-001号)、2018年1月9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8-002号)。经与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8-003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6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2018年2月2日、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06号、2018-010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1月30日、2月9日、2月24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04号、2018-005号、2018-007号、2018-008号、2018-012号、2018-013号、2018-014号)。

2018年3月6日,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开元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国际医学拟将所持开元商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价转让,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拟受让国际医学所持上述股权,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11号)。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刊登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018年4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所关注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于2018年4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际医学,证券代码:000516)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该等条件是否能够得到满足,以及得到满足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28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的

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2018年4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详见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之“(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2、补充披露了浙江银泰的财务数据及其担保能力,浙江银泰与银泰之间的关系,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和浙江银泰的担保能力的分析,截至问询函答复日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变更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占比情况以及担保未能转移、银泰及相关方未能及时偿还银行借款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以及交易对方的相关应对措施,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和“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担保处理”,“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四)上市公司增加对外担保的风险”,“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交易方案概况”和“(四)债权债务、担保处理”,“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二、交易标的债权债务、担保转移情况”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四)上市公司增加对外担保的风险”。

3、补充披露了市场法下相关商城主楼其他楼层的销售单价与1层销售单价的比例关系的确定方式及依据,收益法下对于租约期外收入采用可比实例进行估算而未采用历史租金或现有合同租金进行推算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开元商业下属子公司的评估过程及参数选择依据,详见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三)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六、重要的下属企业评估情况”与“七、评估其他事项说明”。

4、补充披露了构成开元商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交易标的下属主要子公司情况”。

5、补充披露了本次出售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6、补充披露了开元商业2017年末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明细,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交易标的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债务情况”之“(三)主要负债情况”。

7、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指标,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交易标的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之“(六)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8、补充披露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按照《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发表意见的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按照《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发表意见的情况”。

9、补充披露了汉城湖旅游65%股权的剥离安排,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四、汉城湖旅游65%股权的剥离安排”。

10、补充披露了交易对手方的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六、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29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安国际

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9日,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该等条件是否能够得到满足,以及得到满足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30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至2018年4月2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6号开元商业办公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需逐项审议;

(1)交易标的

(2)交易对方

(3)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4)交易对价的支付

(5)标的股权的交割和违约责任

(6)债权债务处理

(7)员工安置

(8)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9)决议有效期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3、《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4、《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8、《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1、《关于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相关标准的议案》;

22、《关于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二) 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8至2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4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三)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今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各项提案的编码如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

地址:西安市解放市场6号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8日至4月19日每天8:30-11:30,14:30-17:30;股东亦可在会议召开当日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6

(2)投票简称:国医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①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事项:

邮政编码: 710001

联系电话: (029) 87217854

传真号码: (029) 87217705

联 系 人: 杜睿男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31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际医学”)于2018年4月1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分别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 签订了《“新医疗”创新合作协议》、与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健康”) 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合作,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开放共赢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订立上述协议。现将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成立于1999年,致力于打造未来商业的基础设施,业务范围涵盖了电商零售平台、云计算及大数据、企业间国内和国际贸易平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以及健康、体育和数字娱乐等业务,在各自领域均处于领先地位。

阿里巴巴下设30余个事业部,服务于240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千万企业会员、千万卖家和数亿消费者。

阿里巴巴的直接业务和关联公司业务包括:淘宝、天猫、聚划算、阿里云计算、支付宝、菜鸟、阿里巴巴国际站、村淘等。目前,阿里生态系统已经形成了包括阿里健康、阿里影业、微博、魅族、UC、高德、优酷土豆等新兴平台,银泰、苏宁云商等合作伙伴的加入使得生态圈延展至传统商业领域,加快了线上线下融合。

2、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阿里健康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公司,凭借阿里巴巴集团在电子商务、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的优势,阿里健康以用户为核心,为医药健康行业提供全面的互联网解决方案。作为在线医药服务和医药O2O的先行者,阿里健康正在打造完整的线上线下一的医药健康服务网络。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的《“新医疗”创新合作协议》

1、合作目标

双方一致同意,充分发挥阿里巴巴在互联网技术、智慧医疗、移动支付、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领域的综合优势,结合国际医学旗下的实体医疗机构、学术中心、数据和云服务等业务基础,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同时为国际医学引导建设的“丝路健康小镇”提供科技支撑,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医疗健康服务,打造高效、普惠、智能、开放、融合、跨界的“新医疗”创新生态体系,助力国际医学现有及未来下属实体医疗网络全面提升医疗服务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形成合作双方在医疗健康领域新的业务增长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地发展。

2、合作内容

2.1合作共建“丝路卫生健康云平台”

2.1.1在陕西省和西安市卫计委的支持引导下,西安国际医学和阿里巴巴深度合作,以服务患者和为百姓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中心,共建“丝路卫生健康云平台”, 服务省、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关中城市群和“一带一路”地区。

2.1.2国际医学和阿里巴巴发挥自身医疗、资本、技术、数据等优势,共建丝路卫生健康云平台,在数据和平台层面为医疗机构诊前、诊中、诊后、健康管理等环节的有效结合提供基础支撑,在便捷、高效服务大众的同时解决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难题,构建全闭环的大健康生态体系。

2.1.3在陕西省和西安市卫计委的支持下丝路卫生健康云平台作为基础支撑设施之一,在相关“医疗扶贫”工作中充分利用该平台的大数据技术和能力,开展精准医疗扶贫工作,引导多方合作构建防止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机制。

2.2共建跨界融合的“新医疗”生态体系

2.2.1共建“阿里健康西安高新互联网医院”

2.2.1.1国际医学和阿里巴巴确认共同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成立公司基于实体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试点业务,延伸国际医学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外服务能力的同时形成线上线下业务互促互补格局,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新模式;

2.2.1.2发挥互联网资源优势,实现国际医学学科和核心专家品牌及产品的研发及推广;

2.2.1.3共建互联网医院,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基于实体医疗资源开展网络在线医疗服务模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覆盖慢病管理、复诊、健康咨询、电子处方延伸服务。

2.2.2共建国际医学“集团专有云平台”

2.2.2.1国际医学基于阿里巴巴云计算实战经验,建设国内领先的医疗集团专有云平台,支撑国际医学集团及下属医疗机构各类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应用,实现医疗数据资源的存储和再利用以及搭载在前述云平台上各类应用的可扩展性、高可用性、安全合规和灾备等需求。

2.2.2.2国际医学基于阿里巴巴平台及双方生态合作伙伴,实现各种创新业务场景,包括医院互联网应用在线支付、影像云业务互联网应用、远程医疗实现医联体互联互通视频会诊、医院后勤管理设备监控等。

2.2.2.3国际医学基于阿里巴巴的中间件技术建设国际医学集团业务中台,实现国际医学下属各医疗机构之间、各医疗机构内部各信息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及数据共享,沉淀规范的医疗数据,满足业务敏捷性需求,支撑国际医学集团战略发展和旗下医疗机构的快速复制。

2.2.3共建“人工智能医疗创新实验室”

2.2.3.1建设大数据辅助科研平台。基于数据生命周期和科研应用视角的科研平台,通过医疗大数据清洗和整合方法,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整合,助力临床、教学、科研一体化。

2.2.3.2合作试点研发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辅助诊疗平台和服务。通过充分挖掘疾病、症状、体征等之间的关系,将人工智能技术用于辅助诊疗中,帮助临床一线做出更为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尝试通过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医疗,改善患者治疗体验。面向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基于大数据进行人工智能相关的开发与应用,从分诊、挂号、辅助诊断、治疗方案评估等各方面来提高临床的工作效率,迅速提升一线诊疗水平,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发展目标。

2.2.3.3搭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医联体数据应用平台。建立自有大数据平台,实现医疗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最终达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

2.2.3.4国际医学牵头,阿里巴巴有关平台机构参与,共同申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专项。双方按照项目申请书中规定的任务和进度开展相关工作,严格遵循科研道德,确保原始研究数据的真实性的同时按项目总体集成需求,共同完成项目研究。

2.2.4共建“国际医学智慧医院”

2.2.4.1国际医学和阿里巴巴共同探索实践基于“互联网+”模式下的新一代医疗信息化业务规划和技术设计,促进信息标准、安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2.2.4.2国际医学和阿里巴巴基于国际医学旗下的实体医疗机构网络,结合医疗健康行业特点,共同探索实践园区(院区)内药品(标本等)智慧医疗物流建设、面向临床的人工智能辅助决策引擎、通过手术案例数字化建立智能VR培训平台、面向患者的人工智能服务(智能分诊、导航、宣教、咨询、健康指导等),探索打造医疗集团(医院)智慧应用大脑。

2.2.4.3协调蚂蚁金服旗下公司及生态合作伙伴,通过输出移动支付、信用、金融等能力,助力国际医学旗下医疗机构互联网化建设。

2.2.4.4使用钉钉移动平台将医院的业务与管理工作有效地整合并延伸到移动端,共同实践延伸医疗生产业务相关流程管理的移动端应用,提升单个医疗机构内部与多个医疗机构间的业务协同能力和管理效率。

3、推进机制

双方联合组建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日常联络与沟通,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落实推进各项合作任务。

4、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五年。期满经各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双方的下属单位、关联公司将按照本协议内容展开各项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必要时可以签订具体项目合同。项目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项目合同为准。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秘密以及与本次合作有关的全部协议、附件及具体合作内容,均为保密事项。未经权利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之外的其他方泄露或用于本次合作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方的损失。如需就本次合作对外开展宣传,双方应事先统一宣传方案及内容。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二)本公司与阿里健康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合作目标

(1)共同搭建国家级的医学人才智能培训平台

发挥阿里健康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优势,结合国际医学在医疗管理领域实践经验和国际医学下属各医疗机构在医学领域的临床数据、经验累积,共同创建具有“医学+人工智能”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医学人工智能陕西省工程实验室”(暂定名称)。

(2)共同申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专项

国际医学为牵头单位,阿里健康作为参与单位共同申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专项。双方按照项目申请书中规定的任务和进度开展相关工作,严格遵循科研道德,确保原始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同时按项目总体集成需求,共同完成项目研究。

2、合作内容

(1)近期目标

依托现有条件,完备硬件平台,优化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工作机制,集中优势技术力量,重点分析医疗电子病历、医学检验、医学检查等临床信息数据,开发数据抽取、清洗中间系统,建立智能医疗电子数据互换技术标准体系和数据驱动的智能医疗知识引擎,在临床智能辅助诊断领域、区域影像云平台领域、区块链医联体建设领域取得进展,初步实现临床辅助决策,建立并完善医学人工智能产品的临床试验及临床应用规范流程,并在国际医学下属医疗机构内实现临床应用。

(2)中期目标

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医联体数据平台、医疗人工智能影像辅助诊断平台、医疗大数据智能科研平台、医学人工智能临床决策支持平台等四大公共平台产品,针对陕西省医学人工智能领域产业化发展提供共性与关键技术支持,提升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全面支持平台建设,培养相应科研人才,积累一定科研成果,优化相关产业化应用价值提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辐射高层次医学人工智能领域核心人才。

3、双方权利及义务

(1)国际医学

国际医学将阿里健康视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支持阿里健康开展医学+人工智能领域的探索和实践。

(2)阿里健康

阿里健康将国际医学视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自身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医药健康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和丰富资源,共同建设“医学人工智能陕西省工程实验室”。

4、保密事项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秘密以及与本次合作有关的全部协议、附件及具体合作内容,均为保密事项。未经权利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之外的其它方透露或用于本次合作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方的损失。

接受方可以在使接受方符合适用的法律或法庭命令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或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而合理地必须进行的披露或递送的程度内披露或递送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条件是接受方应给予披露方对计划中的披露或递送的合理的提前通知。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5、后续具体安排

双方确认,在本战略合作框架的原则下,后续应进行如下合作内容的沟通及确认:

(1)双方对“医学人工智能陕西省工程实验室”及其下属平台的商业模式、商业权益分配、运营权安排等进行沟通及确认。

(2)双方确认,阿里健康有权在合作中双方签署相关保密协议的前提下合法使用国际医学提供的相关数据。双方应对合作所涉及到的数据采集、提供、存储、脱敏、对接等与数据相关的工作安排进行沟通及确认。

(3)双方确认,双方合作前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各自拥有。对于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安排由双方进行沟通及确认。

就上述具体安排,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明确相关安排。

6、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叁年。合作期满,经双方同意,可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本协议系各方为开展有关合作所签订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签署上述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平台,加快医疗服务业务发展,扩大医疗服务业务规模,抓住医疗服务行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打通服务人类健康事业的医疗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是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

1、通过此次与阿里巴巴、阿里健康的深度合作,公司将充分借助“互联网+”这一新形态,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医疗服务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医疗服务各领域,支撑公司医疗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提升公司医疗业务的创新力和覆盖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互联网+智慧医疗更好满足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构建公司大健康产业生态体系,使公司医疗服务大大提质增效,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通过此次合作,利用阿里巴巴、阿里健康互联网技术、智慧医疗、移动支付、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领域的综合优势,结合公司旗下的实体医疗机构、学术中心、数据和云服务等业务基础,使公司医疗服务业务从传统的线下B2C升级为基于互联网、利用移动化技术实现B&B2C的完整互联网医疗及线下医疗服务提供商,通过基于云平台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真正实现从点对点服务升级为基于“云”的随需服务。通过互联网医院、云平台、人工智能医疗创新实验室和智慧医院的建设,致力于将患者、医护人员、医院、医疗保险机构等以无缝协同的方式智能互联,使诊疗更加精准,让患者体验一站式的医疗、护理和保险服务。通过数据和信息流的共享互联,整合并形成一个高度发达的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医疗网络,使公司未来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各业务科室之间能够开展统一规划、协同发展,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势互补,打破公司现有医疗资产规模制约医疗业务发展的物理边界,打造跨界融合的“新医疗”生态体系。

3、公司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借助“互联网+”的助力,加快现有医疗服务业务的扩张步伐,以互联网技术为纽带,打造中国“未来医院”的连锁网络,着力推动解决广大患者“看病难”的问题,提高服务满意度,充分利用公司医疗服务优势资源在线上线下对接循环,形成互联的、协作的、普及的、创新的、可靠的O2O闭环,消除医疗服务当中各种重复环节,显著提高公司大健康产业链条的营运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合作不会对现有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上述合作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利润带来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书,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医疗”创新合作协议》;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32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西安高新医院

有限公司与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

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医院”)与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健康”) 为促进双方的互联网医院合作,于2018年4月1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现将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公司,凭借阿里巴巴集团在电子商务、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的优势,阿里健康以用户为核心,为医药健康行业提供全面的互联网解决方案。作为在线医药服务和医药O2O的先行者,阿里健康正在打造完整的线上线下一体的医药健康服务网络。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1 成立合资公司的意向

双方拟共同建设阿里健康西安高新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合资公司”),以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展互联网医疗业务。

1.2 合资公司的设立申请工作

公司的设立工作由高新医院牵头,双方向高新医院所在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试点的申请。

1.3 合资公司的资源支撑

1)高新医院负责协调该医院作为合资公司所建互联网医院的支撑实体医院,完成相关必要程序。

2)高新医院负责协调该医院匹配医生和专科资源上线到互联网医院,承接阿里健康用户的线上问诊需求和线下就诊需求,接纳国内其他区域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开放药品流转流程,与阿里健康合作共建电子处方流转通道。

1.4探索互联网医院业务范围

合资公司以西安高新医院为实体医院依托并基于阿里健康的技术支撑,探索其他医院的互联网化医疗服务连接、医师多点执业背书、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医疗服务的线上咨询和预约承接、医疗保险在线核销等互联网医院业务范围。

2.后续具体协议的推进

双方确认本合作框架协议仅表明双方的合作意向,就本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所述的各项合作,其具体的合作内容、双方的权益义务、双方的工作内容、收益分配比例、费用结算安排等相关事项均由双方及合作伙伴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加以约定。

3.合作约定

3.1保密条款

除非另有约定,在履行本协议及有关合同的过程中,一方不得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或将其公布、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保密信息是指各方未公开的数据、信息和技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通信方式、软件、客户信息、咨询内容、病情病历、个人隐私等任何或所有的客户个人信息、商品信息、软件技术资料等。

3.2违约责任

阿里健康与高新医院彼此向对方声明,本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也不与对本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保证、承诺等法律文件或法院裁决、仲裁裁决、政府命令相抵触或构成违约。如果一方所做声明失实,视同违约,应对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3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延续合作关系,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3.4本协议系双方为开展有关合作所签订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签署上述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紧紧抓住国家对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医疗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的良好机遇,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互补优势,共同打造中国面向未来的互联网医院。阿里健康是阿里巴巴集团“Double H”战略(Health and Happiness)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旗舰平台,是阿里巴巴集团投资控股的主要子公司之一,凭借阿里巴巴集团在电子商务、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的优势,阿里健康以用户为核心,为医药健康行业提供全面的互联网解决方案。高新医院与阿里健康利用自身优势拟组建的互联网医院旨在推动高新医院内外医疗数据交互,盘活和高效利用医疗数据资源,承接阿里健康用户的线上问诊需求和线下就诊需求,接纳国内其他区域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开放药品流转流程,与阿里健康合作共建电子处方流转通道,着力解决医疗资源不平衡和人们日益增加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双方此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显著提升高新医院在西安市、陕西省乃至全国的行业影响力及竞争力,充分发挥双方在互联网+三甲实体医院(社会资本办医的天然创新、开放基因)的深度融合(合资,非合作),探索建立互联网医院的标准体系,借助互联网+智慧医疗这一模式将成为公司医疗服务业务提升新的增长极,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实现公司医疗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此次合作不会对现有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本次合作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利润带来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书,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