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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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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03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9,158,571.81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9,038,413.40元,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39,879,841.5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鉴于公司2017年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201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属轻工类制浆造纸行业。报告期,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没有变化,主要从事纸袋纸、浆粕、纸制品、光电子产品、医药产品、林木产品等产品产销及其贸易经营。

2、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市场导向、依托科技、质量为本、效益优先”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长纤制浆优势,以工业包装用浆纸产品、生物质纤维用浆粕产品为核心业务。长期以来,公司一直秉承自主生产和自主销售的经营模式,持续发展制浆造纸业务。目前拥有纸袋纸、浆粕等生产线共四条。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实施生产线系统技术升级和质量提升,新品研发取得进展,产品质量和技术装备已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行业情况说明

2017年,中国宏观经济稳健增长,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政策的引领下,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从行业来看,国内造纸行业生产运行呈回升态势,生产总量有所增加,产销基本平衡,浆、纸产品供需关系得到改善。同时,受国家环保整治、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市场需求增长等因素推动,迫使部分中小企业退出市场,国内造纸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造纸行业景气度提升,纸类产品价格上涨,但是,日益显现的原辅材料、能源价格及物流成本上涨趋势,仍将对行业持续增长构成很大压力。

报告期,公司所属浆粕、纸袋纸产品市场有所回暖,同比销售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纸袋纸产品价格后期上涨幅度较明显,市场信心得到恢复;浆粕产品受需求影响,市场价格窄幅下行,周期波动明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前三季度下降幅度较大,其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季度浆纸产品原辅材料、能源采购价格开始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年末产品售价上调带来的涨价效益未能在本季度体现;二是基于谨慎性和必要性原则,公司年末集中对单项认定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1,381万元;三是年末合计报废到期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及过期产品损失约360万元;四是公司主产品风油精第四季度进入销售淡季,利润减少。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政策的引领下,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国民消费水平保持平稳回升态势,经济平稳运行韧性增强。从行业来看,受环保政策趋严,落后产能淘汰及市场需求增长等因素影响,国内造纸行业景气度提高,伴随纸价的不同程度上涨,浆、纸产品供需关系改善。报告期,公司浆粕、纸袋纸产品同比总销量、售价有所增加和上涨,产品毛利总额较上年有所增加。此外,公司光电、医药、纸制品加工等行业子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突出,累计利润总额同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因前一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成功,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明显改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收益同比增加。因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年呈现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最终实现较好的业绩增长目标。全年(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6.56亿元,比上年增加3.78亿元,增长16.59 %;实现利润总额15,609.88万元,比上年增加7,602.8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售价同比上涨,产品毛利增长,同时借款总额减少及利率下调,财务费用同比减少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增加;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0,539.12万元,比上年增加6,040.2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27.27%。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总体上看,公司浆、纸主营整体利润率水平有所提高,其中浆粕产品市场恢复向好,但价格周期性起落明显,且公司市场占有率低;公司纸袋纸属制浆造纸行业细分领域中的小宗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报告期产品市场呈企稳回升态势,但平均综合涨幅较小,且始终面临国外进口和国内无序竞争压力。一年来,公司积极面对行业市场需求格局和竞争形势的深刻变化,审时度势,抢抓机遇,紧紧围绕既定目标,充分利用有效资源,主动顺应市场,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稳步推进主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主要经营措施如下:

一是以创新为动力,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独立、联合、合作或委托方式,组织新品开发和工艺创新;试验竹片制浆工艺,优化木片配比,改变原料结构,全面推进浆纸主产品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

二是充分把握市场回暖机遇,加强设备改造,推进技术进步,优化和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以最大程度满足各机台高效满负荷生产。

三是深化营销机构改革,提高精准研判市场趋势和应对能力,把握营销节奏,拓展非水泥包装市场,促进主产品销量增长;努力构建科学的原料供应保障体系,保证供应链安全。

四是继续强化内部管理,深挖潜能,降本增效,推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控制经营与管理风险。

五是注重环保和节能减排,极力推进清洁制浆,确保安全生产和达标排放,重点投入和实施碱回收系统环保升级改造。

六是助推子公司资本化、证券化进程,做大光电、医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合作投资设立子公司,探索介入高档特种纸行业,推动产品多元化。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原因

⑴财政部于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 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⑵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⑶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7,430,177.46元,调增其他收益7,430,177.46元。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目前公司暂未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此类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参见2017年年度报告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4日发出通知,2018年4月13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到会9人(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冯玲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158,571.81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9,038,413.40元,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39,879,841.5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鉴于公司2017年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201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向金融机构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18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周转,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227,000万元,其中: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双优授信额度10,000万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综合授信额度27,000万元。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其中利用票据质押融资额度10,000万元)。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

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8、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3、稠州银行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4、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

1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公司可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有关银行申请办理借款合同或协议(含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融资结算业务,票据等业务,不限转贷次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向各金融机构自行申请办理;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之内,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自相关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借款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融资结算业务,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缓解资金压力,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开展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1、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授权董事会决定;2、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批准相关抵(质)押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利用票据池融资提供抵、质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已批准的年度融资授信额度及相关借款抵(质)押业务授权,向以下三家银行申请借款,并根据贷款银行要求,公司拟用以下资产分别为三家银行提供抵、质押物。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为我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27,000万元,公司拟用以下固定资产作为相应抵押物分别为:①制浆系统部分设备,主要包括1#-8#双辊挤浆机、二氧化碳制备系统、卸料浆塔、漂后贮浆塔、蒸煮锅、黑液槽等设备。②3号纸机部分设备,主要包括高、低浓磨浆机系统、伸性装置、浓缩机系统、纸卷输送包装系统等设备。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为我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公司拟用以下固定资产为相应抵押物,分别为:①动力分厂6#炉机器设备;②动力分厂二车间机器设备;③板纸事业部机器设备(2#机生产线)。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公司拟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用公司持有的相应金额的银行票据作为质押。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公司拟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用公司持有的相应金额的银行票据作为质押。

上述授权待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获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本报告期(2017年度)对上海航邦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邦")的应收款项进行个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上海航邦货款321.829万元。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无法按期偿还欠公司的货款。期间,公司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但该公司除应收款外无其他有效资产可执行,公司通过向其下游欠款客户提起代位权起诉,也已判决胜诉并生效,待执行,但经调查取证,发现下游欠款客户除有一项无产权证的房产外,亦无任何其他有效资产。公司判断该项债权损失的可能性较大,预计难以全额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该项应收款按单项认定计提80%的坏账准备,扣除2016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38.636万元,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需补计提坏账准备218.827万元,该事项影响 2017年度损益-218.827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帐准备计提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合理、计提比例恰当,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批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制度,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结果,同意对部分因使用年限已到、无法修复以及公司改造项目须拆除不能使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本次报废机电仪设备547台、运输设备13台、房屋21处,原值:15,949,117.33元,已计提折旧:13,986,715.96元,净值:1,962,401.37元。本次报废影响本期损益-1,962,401.37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对各项存货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因受行业和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回升,需转回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部分库存商品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销售或消耗的,转销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2017年初余额4,403,436.81元,同意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30.93元,转销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1,518,518.13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884,187.75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事项,遵循了稳健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本次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够更加谨慎、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报告期末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共计72,271万元。遵循谨慎性原则,经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的预测,预计未来可获抵扣期间,公司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5,520万元。故本期以此为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88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3#纸板线机技改的议案》

为提升纸板、纸箱产能和产品质量,增强公司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意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00万元,流动资产投资500万元),对3#纸板线机进行升级改造。建设规模为年产13,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周期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财政部及福建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相关政策、布署和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相关推进情况,同意公司对职工家属区(福建省沙县青州镇) “三供一业”涉及的供电部分先行分离移交并实施维修改造,供电部分由国网福建省沙县供电有限公司接收,预算改造费用3,233万元,授权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可切实减少公司未来负担,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费用,公司预计每年节约费用约200万元左右,有利于公司减轻包袱。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本次“三供一业”(供电部分)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不涉及资产移交或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具体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意公司执照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具体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每半年度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410万元,实际发生7,359.57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为保障原煤供应, 积极拓展多渠道采购,实际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向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采购煤炭数量比预计数大幅下降。

公司预计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460万元(含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较上年度实际数增加额约5,100.4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到会关联董事张小强先生、黄金镖先生、徐宗明先生、林小河、林新利先生回避表决,由到会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6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内控程序,前述指定服务性采购方案经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根据公司内控程序,前述服务性采购方案经批准后,授权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情况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自我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1人,目前在任董事10人,为正常开展董事会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增补林孝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推荐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曲凯先生)认为: 经审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推荐程序、任职资格及决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林孝帮,男,1961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南平造纸厂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副部长、厂长助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1票(董事毛前友先生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建议深入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增补一名其他中小股东代表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推荐郑学军先生、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3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就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推荐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现任四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曲凯先生)认为:经审核,本次推荐选举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及决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资料应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股东大会选举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提出异议的情况做出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 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学军: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厦门源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兼任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客座教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杨守杰:男,1964年5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福建省南平造纸厂财务处主办会计、财务处处长助理,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财会教研室主任、财务科科长,福建工程学院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现任福建工程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

3、阙友雄:男,1980年2月出生,2008年8月参加工作,民盟盟员,理学博士,研究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福建农林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研究员、农业部福建甘蔗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对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 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郑学军: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杨守杰: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阙友雄: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相关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 2018年 4 月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规则,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现行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原文为: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住所和注册资本

公司中文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Qingshan Paper Industry Co.,Ltd.

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邮政编码:350005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73,706,005.00元

注册登记地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574975

现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住所和注册资本

公司中文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Qingshan Paper Industry Co.,Ltd.

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邮政编码:350005

生产经营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青州镇青山路1号

邮政编码:365056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73,706,005.00元

注册登记地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574975

2、《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八十三条原文为: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除外)候选人可以由公司上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协商提名,也可以由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提名,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现修改为: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除外)候选人可以由公司上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协商提名,也可以由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名,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 后立即就任。……

3、《公司章程》第六章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五条原文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的方法 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的方法 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4、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公司章程》变更工商 登记和全文(修订本)备案手续。即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 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公司章程》(修订本)。

该《公司章程》(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届时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章程修改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具体详见 2018年 4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根据实际需要补增条款,具体如下:

1、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三章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第三十七条后面新增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内容为: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三十九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2、除以上新增条款外,《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原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三条顺延至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五条。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补增条款,具体如下:

1、在《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四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第二十条后面新增一条,内容为:

第二十一条 内部报告的相关文件资料应该由董事会秘书及各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妥善保管,需要归档的资料文件应当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归档。

2、除以上新增条款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原第二十一条调整为第二十二条,之后顺延。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修订后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由于原制度相关内容缺乏,与内控规定及公司实际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补增条款,具体如下:

1、在《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第三章职工权益保护第十八条后面新增第十九、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内容为:

第十九条 对关键岗位进行识别,在招聘时就严格要求必须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否则就不得录用。

第二十条 对新录用的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体检合格者才能上岗,避免给公司带来隐藏的职业病等风险。每年组织对从事有害工种工作的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身体健康检查,发现疾病及时联系治疗,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完善员工晋升机制,建立公平的员工晋升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2、除以上新增条款外,《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原第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顺延至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修订后的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序防错纠弊,促进增收节支。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现行的《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第二章第五条第7点原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确需调剂资金,应严格控制。需求单位必须向母公司(青山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由财务总监审核,董事会特别授权: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总经理批准;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总经理、董事长联合批准。金额500万元以上及余额超过500万元须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现修改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确需调剂资金,应严格控制。需求单位必须向母公司(青山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财务总监审核,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总经理批准;500万元以上总经理、董事长联合批准。”

2、《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第二章第五条第15点原文为:“物资采购、维修劳务、工程项目等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若合同要求预付款,办理预付款时必须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签字同意,若预付款金额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须总经理审批。”

现修改为:“物资采购、维修劳务、工程项目等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若合同要求预付款,办理预付款时必须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签字同意,若预付款金额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须总经理审批。”

3、《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第二章第五条第17点原文为:“公司办公用家具、办公用品(除电脑及其配套设备)购置,由公司办公室统筹计划安排,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单项价值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或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还须总经理批准。公司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用品的购置,属年度设备零星购置计划内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属年度设备零星购置计划外的,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制《现代化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经有关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现修改为:“公司办公用家具、办公用品(除电脑及其配套设备)购置,由供应部统筹计划安排,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单项价值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或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还须总经理批准。办公用品单批次采购1000元以下,月度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批后可进行采购。设备部负责公司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相关配件等现代化办公用品的购置,属年度设备零星购置计划内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属年度设备零星购置计划外的,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制《现代化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经有关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4、《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第二章第五条第28点原文为:“日常款项支付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支付,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审批工作。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须经财务总监签字。”

现修改为:“日常款项支付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支付,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审批工作。对于公司银行账户间转户调拨资金,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须经财务总监审批;300万元以上须总经理审批。其他日常款项(不含预付款)支付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单笔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内须财务部经理审批;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须经财务总监审批;30万元以上须总经理审批。”

5、除以上条款外,《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修订后的公司《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筹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融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水平和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筹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筹资内部控制制度》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增加:“7、利用机器设备、土地、房产等提供抵、质押担保的,财务部应建立详细的抵、质押担保信息统计表,及时、续时、逐笔反映每笔资产抵、质押信息。财务部必须经常审阅抵、质押文件。当抵、质押目的已实现,要立即办理撤销抵、质押手续,并确保登记机关或机构的抵、质押登记已撤销。”

2、除以上条款外,《筹资内部控制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修订后的公司《筹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三条原文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现修改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秘书处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章第十四条原文为: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现修改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应当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编制并定期更新产(股)权结构图表、关联方关系名录,并转发至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以掌握关联方信息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3、新增《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四章第三十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十条 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月编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现象的发生;

公司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披露前10 个工作日内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报送证监局;

财务部设置关联方交易明细台账,对关联方交易及结算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六章第四十三条原文为:

第四十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现修改为:

第四十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5、除以上条款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原第三十条至第七十条相应调整顺延为第三十一条至第七十一条。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提高风险防范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新增《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四章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七条 担保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范,采用书面形式且约定事项明确。除银行出具的格式担保合同外,其他形式的担保合同须由财务部门会同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查,必要时交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第十八条 订立的担保格式合同,应结合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严格审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各项义务性条款。对于强制性条款可能造成公司无法预料的风险时,应由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或拒绝为其提供担保,并报告公司董事会。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八章第三十二条原文为: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担保期内,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债务清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与回笼情况;

(二)定期向被担保企业及债权人了解债务清偿情况;

(三)定期向被担保企业收集财务资料,定期进行各种财务分析,准确掌握被担保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

(四)一旦发现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情况恶化,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提出对策建议;

(五)一旦发现被担保企业有转移财产等躲避债务行为,应协同公司法律顾问事先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六)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做好清偿债务工作(担保期为半年的,提前一个月通知)。

现修改为: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担保期内,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债务清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与回笼情况;

(二)定期向被担保企业及债权人了解债务清偿情况;

(三)定期向被担保企业收集财务资料,定期进行各种财务分析,准确掌握被担保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

(四)一旦发现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情况恶化,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提出对策建议;

(五)一旦发现被担保企业有转移财产等躲避债务行为,应协同公司法律顾问事先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六)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做好清偿债务工作(担保期为半年的,提前一个月通知)。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被担保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或者发生被担保人破产、解散、清算、债权人主张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的,公司应在查证后立即上报领导,履行义务代为清偿,并准备启动追偿程序。

(七)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除以上条款外,《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原第十七条至第三十八条相应调整顺延为第十九条至第四十条。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五、决算报告部分)、(六)、(七)、(八)、(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三)、(三十四)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十九)项涉及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4日发出通知,2018年4月13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9,158,571.81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9,038,413.40元,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39,879,841.5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鉴于公司2017年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201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本报告期(2017年度)对上海航邦浆纸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进行个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各项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合理、比例恰当,依据充分。坏账准备计提后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审议通过《关于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对各项存货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因受行业和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回升,需转回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部分库存商品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销售或消耗的,转销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2017年初余额4,403,436.81元,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30.93元,转销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1,518,518.13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884,187.75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事项,遵循了稳健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报告期末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共计72,271万元。遵循谨慎性原则,经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的预测,预计未来可获抵扣期间,公司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5,520万元。故本期以此为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88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的规定。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10、审议通过《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财政部及福建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相关政策布署和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相关推进情况,公司对职工家属区(福建沙县青州) “三供一业”涉及的供电部分先行分离移交并实施维修改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可切实减少公司未来负担,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费用,有利于公司减轻包袱。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意公司执照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每半年度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410万元,实际发生7,359.57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为保障原煤供应, 积极拓展多渠道采购,实际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向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采购煤炭数量比预计数大幅下降。

公司预计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460万元(含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关联交易较上年度实际数增加额约5,100.43万元。

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6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18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有关情况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7、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8、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1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规则,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改。本次章程修改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章程》相关条款修改,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章程修改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提高风险防范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完整版于2018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以上第2、3、4(决算报告部分)、5、11、13、14、15、16、19、20、21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3项涉及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放弃表决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仙药业)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仙药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一、 本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18年 4 月13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曲凯先生对本次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水仙药业股东会通过。

4、本次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授权期限

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3、现金管理额度

水仙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水仙药业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水仙药业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水仙药业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公司承担。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前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前12个月,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购买和赎回情况详见公司持续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系列公告。

2、前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未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购买和赎回情况详见公司及子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3、前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水仙药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子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曲凯

先生对本次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财政部及福建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相关布署、政策和指导意见,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积极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因企业历史沿革背景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公司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问题与困难相对较多,经多方沟通与协商,目前供电部分已完成分离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接收单位选定、改造方案设计和费用预算。为此,2018年4月13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公司拟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涉及的供电部分先行分离移交并实施维修改造。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公司本次职工家属区(福建省沙县青州镇)“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为供电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和前期咨询沟通,其中供电部分由国网福建省沙县供电有限公司接收,预算改造费用3,233万元,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公司家属区所有户表更换改造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供配电设施整体改造并移交。

2、2018年 4 月13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三供一业”供电部分分离移交工作。

3、公司本次“三供一业”(供电部分)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不涉及资产移交或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本次“三供一业”(供电部分)分离移交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5、公司将按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推进,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进展情况。

二、相关合同主要内容(供电部分)

(1)项目名称:公司家属区供配电设施分离移交改造

(2)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接收方为国网福建沙县供电有限公司。

(3)改造及分离移交范围:公司职工家属区红线范围内供配电设施改造,包括沁园小区、公园小区、思源小区、吉祥小区、南山小区、青松小区及公司所属商铺、家属区配套设施等3,310户。

(4)建设内容:职工家属区区域内部分10千伏高压线路、低压线路、变压器、变台及设备开关、表箱、表计等设施。

(5)合同价款:3,233万元,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按照合同价款预付30%备料款,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改造完工后送电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待结算经财政审核后一次性付清,如审核后工程结算价款未超出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国网福建沙县供电有限公司应在15日内退回多收的工程款,如审核后工程结算价款超出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公司应在15日内一次性付清未支付的工程款。

人员安置情况:目前公司家属区供电单位——热电分厂及维护单位——青纸机电工程公司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除完成家属区相关工作外,还要完成生产区相关工作。因此,家属区供电系统分离移交后,不需要进行员工安置。

公司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供电部分改造资金约3,233万元(该资金为估算数,最终以实际结算数为准)。

根据“三供一业”设施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资金补助的相关政策,即《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所出资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闽国资函产权【2017】144号),公司作为“三供一业”移交企业,本次供电部分维修改造资金需承担约650万元。

三、分离移交项目资产情况

本次供电分离移交项目不涉及资产移交。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涉及公司支出改造资金约650万元,该项资金支出将计入营业外支出,影响当期损益。具体年度业绩影响额视改造款支付进度确定。

2、 该项目的实施可切实减少企业未来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预计每年节约费用约200万元左右。因此,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减轻包袱,“廋身”轻装上阵,更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五、其他

1、公司本次“三供一业”(供电部分)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不涉及资产移交或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本次“三供一业”(供电部分)分离移交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3、除上述外,“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还涉及供气、供水、物业等其他事项,公司将按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推进,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三供一业”分离相关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程建设合同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

5、《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5〕62号)

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民政办〔2016〕156号)

7、《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施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17】63号

8、《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所出资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闽国资函产权【2017】144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2018年4月17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1、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7,430,177.46元,调增其他收益 7,430,177.46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目前公司暂未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此类事项。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项目;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这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