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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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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薛兵元先生:

你对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1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会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2018〕29号)。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前述复议决定书(联系电话:010-88061637,88060533),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本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