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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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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56 公司简称:德邦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622,606.97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2,609,849.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80,132,728.70元,2017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994,145,486.11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4,160,000.0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829,985,486.11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

德邦成立于2009年,致力成为以客户为中心,覆盖零担、快递、整车、仓储与供应链、跨境等多元业务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商。凭借坚实的网络基础、强大的人才储备、深刻的市场洞悉,为跨行业的客户创造多元、灵活、高效的物流选择,让物流赋予企业更大的商业价值,赋予消费者更卓越的体验。德邦始终紧随客户需求而持续创新,坚持直营模式为主的经营模式,搭建优选线路,优化运力成本,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便捷及时、安全可靠的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快运业务、快递业务和其他业务(仓储供应链、跨境等)。

(1)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公路快运与快递综合服务提供商。

在公路快运业务方面,公司针对不同时效要求、运输距离,为客户提供精准卡航(高时效长距离)、精准城运(高时效短距离)、精准汽运(普通时效)三类公路快运的标准化产品,满足客户对货物运输时效的不同需求;公司还针对单票重量较大的快运货物提供整车业务服务。同时,公司向零担以及整车业务的客户提供公路快运业务的增值服务,比如上门接送货、代收货款、安全包装及综合信息服务等。

由于电商的发展,传统商品渠道发生变革,公司2013年11月战略布局快递业务,以大件快递为切入点,率先推出3.60特惠件、标准快递等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快递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快递业务的服务网络已基本实现全国省级行政区、地级、区级城市的全覆盖。快递业务增长势头良好,近三年复合增长率97.58%。

基于客户需求和公司战略布局,2015年10月,公司在业务量较大的地区开始为客户提供仓储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及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德邦开始尝试迈向国际,2016年5月,跨境业务正式上线,陆续推出涵盖港澳台地区、欧洲26国、美国、日韩及东南亚等精品线路,推出跨境电商小包、FBA头程物流服务和联运服务等产品,跨境将会成为德邦继快递后又一个业务发展的增长点。

(2)公司坚持以直营为主的经营模式,保证服务品质。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直营为主的经营模式。由总部对各分支机构实施统一经营、统一管理,虽然在业务早期资本投入较大,但由于对业务的各个环节拥有绝对的控制力,本公司在服务质量方面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障。2015年8月,为能够更加有效地覆盖业务区域,实现运输网络的广泛延伸,同时有效降低公司新设网点建设以及运营所发生的成本,公司启动了事业合伙人计划,邀请公司网络覆盖相对薄弱的支线地区具备物流配送能力的个人或商户成为公司快运和快递业务的事业合伙人,与公司直营网点形成良性互补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针对合伙人,仍然按照直营网络的管理模式对合伙人进行管理,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政策红利密集出台

物流行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我国的经济增长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不断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鼓励和支持。

2014年10月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 《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为建立先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引导。规划明确指出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物流基础设施及运作方式衔接更加顺畅,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由2013年的18%下降到16%左右,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左右。第三方物流比重明显提高。

2017年7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措施,持续为企业减负、助力经济升级。会议确定,年内实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全国联网,一地办证、全线通行。推动货运车辆和营运证的年检年审异地办理。

2017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立法,统筹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意见》提出,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并且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拓展培育对外贸易的新模式。在“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辐射下,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的联动,水、海、铁、公、空多式联运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自贸区进一步开放,自由港建设将成为新突破口,有望推动跨境电商及物流的进一步发展;海外网络布局的重要性再次凸显。此外,十九大报告也提出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

2018年两会期间,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马旭林提出聚焦村级邮政服务点建设、快递末端发展、快递绿色包装等问题。重庆委员建议提升跨境电商出口量,降低物流税收成本。海南委员建议冷链物流加快发展确保生鲜运输畅通。山东委员提出构建物流金融圈,促进物流金融发展。各地市委员围绕促进物流发展,提出众多议案,物流发展仍将持续获得国家和地区的大力支持。

(2)物流行业稳中有升,快递业持续高速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发布的《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2006年-2017年)的统计数据,自2006年以来,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逐年增长,体现了社会经济活动对物流总需求的日益增长。201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为12.1万亿,同比增长9%,增长较快。2014-201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近年来,受电商高速发展的带动,我国快递行业仍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400.6亿件,同比增长28%,2014年-2017年的复合增速为39%;2017年,我国快递收入规模达4,957.1亿元,同比增长24.7%,2014年-2017年的复合增速为34%。快递行业发展速度远超一般传统行业,为业内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3)消费升级,大件快递空间巨大

随着消费升级的发展,电商产品渗透率在逐步深化,大件商品(大家电、家具、建材、运动器材和卫浴等)物流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根据物流采购联合会的信息,中国大件物流2015年的市场规模达8,943亿元,2015年B2C电商大件物流总费用1,20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65%,成为继快递之后物流市场新的战略增长点。现阶段大件商品的电商渗透率仍然较低,未来渗透率会进一步提升,大件快递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4)大件运输及客户资源与小件快递存在差异

一般认为,大件快递的范围在3KG到60KG,远高于小件快递承运的货物重量范围(0~3KG)。公司2017年平均单票重量为34.87KG,对于运输车辆、中转和分拨要求较高,相对于小件快递,需要相匹配的收派、装卸、中转、运输的重货处理能力,以分拣环节来看,小件快递主要依托自动分拣设备,大件快递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与零担类似。

从客户看,大件快递的客户与快运的客户较为接近,主要为服装、电子、五金、家具的等工业及贸易企业,其中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占比较高,客户整体较为分散。从票均收入看,公司2017年快运和快递的票均收入分别为320.93元和25.39元,远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客户对价格不太敏感,但对于物流运输的安全、时效、物资的全程跟踪,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如保价运输、安全包装、送货上楼等有较高的要求。

(5)公司大件处理能力优势明显,快递业务发展迅速

作为快运行业内的标杆企业,德邦深耕零担运输多年,在大件和重货运输方面形成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与之匹配的物流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德邦自2013年开通快递业务以来,差异定位于大件快递,打造快递“3.60特惠件”产品,依托优秀的直营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快递服务,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存在一定的先发优势。通过在网络布局、市场渠道、服务体验、精益管理和运营模式等五大方面的持续投入,公司已建立相匹配的大件处理能力。以分拣设备为例,针对业务特点,2017年公司首创行业内第一套大小件融合的多层立体分拣系统,已在武汉正式运行,上层分拣的小件,下层操作大件,有效提升场内流通效率。公司快递业务增长迅猛,2015-2017年公司快递收入年复合增长97.58%。

目前我国大件快递市场刚刚起步,受限于大件快递的开展对运输和客户资源的要求,参与竞争对手较少,目前仅有日日顺、苏宁等几家快递公司,行业发展前景巨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本集团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并要求对2017年度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集团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5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8年4月6日向全体董事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维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622,606.97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2,609,849.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80,132,728.70元,2017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994,145,486.11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含税),按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4,160,000.0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829,985,486.11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本议案需分项审议,分项议案中涉及的董事需回避表决。

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董事施鲲翔、赵怀英,公司不向其支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如下(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涉及其本人及其关联方的薪酬回避表决):

分项议案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维星2017年度薪酬情况,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崔维星、崔维刚回避表决。

分项议案二: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崔维刚2017年度薪酬情况,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崔维星、崔维刚回避表决。

分项议案三:公司独立董事刘峰2017年度薪酬情况,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项议案四:公司独立董事郭振忠2017年度薪酬情况,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郭振忠回避表决。

分项议案五:公司独立董事倪玮2017年度薪酬情况,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倪玮回避表决。

分项议案六:不兼任董事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情况,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8年4月6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622,606.97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2,609,849.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80,132,728.70元,2017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994,145,486.11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含税),按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4,160,000.0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829,985,486.11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或修订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并要求对2017年度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或修订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或修订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给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和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期限

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委托理财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部定期编制委托理财情况报告,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报告委托理财进展情况、收益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2018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9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预计2018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90亿元,其中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担保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预计2018年度新发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18年度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5,586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7%;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4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56证券简称:德邦股份公告编号:2018-02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5日

至2018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01、9.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崔维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6、 登记时间:2018年5月30日9时至16时。

7、 登记联系人:秦品强。

8、 联系电话:021-39288106;传真:021-3928811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