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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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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58 公司简称:金钼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226,60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906.42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80,891.59万元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钼金属采矿、选矿、冶炼、深加工、科研、贸易一体化运营和相关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公司是生产规模排名全球前三位的钼金属生产运营商,是钼行业产业链最完整、产品线最丰富、整体工装技术先进的大型钼企业之一。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正在运营两座世界级钼矿山,分别为金堆城钼矿和汝阳东沟钼矿,同时公司参股的安徽金寨县沙坪沟钼矿为世界第一大单体钼矿床。公司所拥有和控制的钼资源品质优良,具有规模大、品位高、含杂少、易开采和便于深加工等优点。公司建立了以专业从事钼及相关难熔金属研发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科技研发体系。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品质和领先的科研优势,公司积极发展钼的全产业链业务,着力发展钼及相关难熔金属高端材料,以持续提升钼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产业链的价值创造能力,为实现钼资源的绿色、节约、高效利用而不懈努力。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优势,拓宽公司的国际化视野,增强公司在全球有色金属市场的影响力,并有效分散钼产品经营风险,对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2.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价值链涵盖钼产品的采、选、冶、化工、金属深加工全产业链,同时包括硫精矿、氧化铁粉、硫酸等辅助产业链各类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经营模式采取“ 设计 + 生产 + 销售 + 信息服务” 的多元化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对大宗、大量业务采用招投标管理;对未达招投标要求的按照竞价、比价采购原则,根据采购权限实行集中采购和下属单位自主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用于矿山生产的爆破器材等属于政府实行许可买卖管理的特殊商品,依法实行定点采购。

(2)生产模式

采用大规模、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系列化、批量化生产方式;注重以订单拉动生产,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销售模式

主要产品有钼精矿、氧化钼、钼铁等炉料产品;钼酸铵、高纯三氧化钼、二硫化钼等化学产品;钼粉、钼制品、钼丝、钼板材等金属深加工产品。在国内市场采用“生产商—消费用户”为主的直销模式,辅助采用“生产商—贸易商—消费用户”的经销模式;在国际市场以“ 生产商—代理商—消费用户” 的销售模式为主,“ 生产商—消费用户” 模式为辅。

2.3行业情况

2017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复苏和供求关系改善影响,国际市场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行情。1-12月MW氧化钼平均价格为8.21美元/磅钼,同比上涨26.70%;国内钼铁平均价格为85030元/吨,同比上涨28.93%。

2018年预计市场会在需求的拉动下继续稳中向好,全年预计国际氧化钼11-13美元/磅钼,国内钼铁10-12万元/吨。未来一段时间,国内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工业品消费水平提升,为钼产品应用提供了更多新的市场空间,钼行业有望继续稳中向好,钼市场保持供需基本平衡。

公司产品销量占世界钼市场份额的8%左右,“JDC”品牌在业内享誉全球。面对全球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致力于钼行业整合,拓展资源储备,提升资源价值,大力提升钼炉料、钼化工和钼金属三大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全球最优秀的钼产品供应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之一,始终引领着中国钼工业的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20,605.19万元,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的102.06%,同比增加4,105.67万元,上升0.40%;利润总额13,436.07万元,同比增加5,369.87万元,上升66.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27.41万元,同比增加5,337.60万元,上升99.0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4.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 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后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修订后按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2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2017年度,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4,723,416.65元。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程方方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刘海滨董事委托欧世秦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方方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17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226,604,400股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906.42万元。

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此计划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2018-007)。

十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技改技措和设备更新投资计划》。

同意公司2018年度安排技改技措项目投资58317万元,设备更新投资1509.05万元,投资总额为59826.05万元。

同意将此计划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9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堆城钼矿总体采矿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议案》。

同意金堆城钼矿总体采矿升级改造项目立项,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343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对现行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8-008)。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09)。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张晓东监事委托申占鑫监事会主席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申占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7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对《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合理,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4、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及会计事项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2017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226,60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906.42万元。

6、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对现行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6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六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田高良、杨嵘、杨为乔、刘刚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1、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5,687.7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6,692.9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018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5,200.5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程方方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加工、科研与销售;新型建材的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项目投资(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施工;工程承包;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土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2、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人代表:李炜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经营范围:钒矿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3年8月27日)、选冶、钒产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有色金属及其产品和非金属矿产品(国家管理品种除外),产品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管理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零售和代购代销;技术咨询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3、宝钛特种金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

法人代表:和平志

注册资本:6746.06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制造销售(除专营);钨、钼、钽、铌等难熔金属材料加工、钛、钛阳极、钛板式换热器、钛阴极辊等钛材的深度加工、制造、稀土金属冶炼、中间合金产品及各种金属复合材料的销售(凭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4、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

法人代表:卢晓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砼预制构件的制造、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线路、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市政及环保工程设备的选购、研制、开发;机械设备的加工、销售;五金交电、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坚持公正、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2、协议中固定费用的交易严格按固定费用结算;

3、协议中为预计费用的按实际交易量及金额结算。

4、采取市场定价或公开竞价方式的交易按当期市场价格或中标价为结算依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公司与金钼集团发生的经常性、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结算,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情形,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15、30号文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8年4月16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据此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2017年度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4,723,416.65元。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对现行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58 证券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1日

至2018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六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8年5月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4、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 系 人:窦 凯 马 媛

联系电话:029-88323963 029-88320019

传 真:029-88320330

六、 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