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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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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549,855.97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净利润为6,090.10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所有者权益(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49,855.97万元)的14.55%。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16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年累计实现收入48,511.00亿元,同比增长14.90%。全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021.00亿元,同比增长14.90%,与收入增长同步。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但如果未来行业增长放慢或者出现衰退,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由系统产品及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及软件开发业务及专业服务业务组成。凭借良好的品牌效应、优秀的服务水平公司已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信息需求的不断扩大,信息技术市场的容量还会不断扩大。然而,近年来,我国信息技术行业发展迅猛,使得公司产品与服务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够在产品、服务水平和营销策略等方面适应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公司将可能在市场竞争中无法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已有的市场份额,经营业绩亦会随之波动。

六、公司所属信息技术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等特点。一旦公司对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做出错误的判断,研发、技术和产品升级不能及时跟上,便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可能导致以专有技术为主的核心技术流失或泄露,从而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0,546.83万元、10,631.16万元、3,998.14万元和19,760.82万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8.76%、17.02%、17.63%和16.69%,净利润率分别为2.47%、2.22%、0.83%和5.01%。2014-2016年,受行业竞争加剧及公司研发支出增加影响,公司上述盈利指标均有所下降。2017年1-9月,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所回升,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产生投资收益以及GD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发行人存在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若未来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偿付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八、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4,931.23万元、187,857.93万元、227,352.08万元和266,495.0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6%、27.72%、22.52%和22.60%,比例较高。公司近期正加快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24,281.32万元,计提比例8.35%,较2016年末计提比例9.23%有所下降。公司面临一定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与坏账准备计提不足风险。

九、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252,256.83万元、293,486.97万元、380,605.76万元和593,700.05万元,占同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87%、74.48%、79.07%和94.34%。2017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大幅增加,主要由于新增短期借款及2013年发行的9亿元公司债券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配比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89、1.64、2.02和1.26,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程度较好。但是,发行人仍面临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如未来流动资产变现能力下降,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短期偿付压力。

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分别为214,464.60万元、153,127.77万元、129,543.12万元和331,261.00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30%、38.86%、26.91%和52.64%。2017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由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应付债券构成。近年来发行人因项目投资较多,资金需求较大,加大了融资力度,相应有息债务规模有所增加。发行人存在一定的有息债务增加的风险。

十一、发行人股权分散,截至2017年9月末,第一大股东为王维航,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流通股份91,913,216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8.33%,其中已质押股份67,963,333股,占其总持股数的73.94%,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16%。根据发行人2017年5月25日披露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自2017年5月25日起未来的12个月内,第一大股东王维航将增持发行人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过,虽然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承诺增持股份,但公司目前仍无实际控制人,存在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以及股权分散导致的管理风险。

十二、2016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17号《关于核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位特定对象发行20,862.07万股,发行价格11.60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4.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3.78亿元。根据《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1亿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4.27亿元,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因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及技术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项目投资进度及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十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3,357.43万元、3,126.68万元、16,237.75万元和6,830.4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公司后续资本支出主要为投入可信开放高端计算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14亿元、投入大数据平台技术工程实验室建设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3亿元。发行人以上研发情况以及后续资本支出需求目前不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但未来因市场、行业等因素变动,若已投入的研发支出不能产生预计利润,发行人未来收益将面临一定程度不确定,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

十五、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券的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该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十六、为切实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保护条款,包括交叉违约条款、事先约束条款等,并制定了相关投资者保护机制,以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期债券名称: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1、2、3、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1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本期债券分2个品种,并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4亿元的发行额度。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簿记询价,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3-4年内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内前4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1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内第1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1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内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内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4年内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内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4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在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1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4年的票面利率、在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在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以及在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或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1、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或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4月23日。

16、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自回售完成后将不再计提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将于2020年4月23日和2022年4月23日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将于2019年4月23日、2020年4月23日、2021年4月23日和2022年4月23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3、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7.0%-8.0%,品种二为7.0%-8.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申购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T-1日),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4月19日(T-1日)14:00-16:00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网下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8年4月19日(T-1日)14:00-16:00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处。

联系人:聂磊、孙达飞;联系电话:010-56800349;传真:010-66571470、010-66525310、010-66217760、010-66160590。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sundafei582@pingan.com.cn 。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4月20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1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4月20日(T日)、2018年4月23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4月1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4月23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8年4月23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银行账号:6012500221833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21525

开户行联系人:杨帆(18680397135)

银行查询电话:0755-25840613 ,13794476509

银行传真:0755-22190758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维航

联系人:张月英

联系电话:010-80986666

传真:010-80986020

(二)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李川、贾轩、邓柏林

联系电话:010-56800258

传真:010-66010583

(四)分销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601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010-68085119

传真:010-68082635

联系人:李川、贾轩、邓柏林

联系电话:010-56800258

传真:010-6601058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8年4月19日(T-1日)14:00-16:00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6571470、010-66525310、010-66217760、010-66160590咨询电话:010-56800349;联系人:聂磊、孙达飞。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sundafei582@pingan.com.cn。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1层)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