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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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6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1,2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为综合性建筑装饰企业,主要为写字楼、政府机关、星级酒店、文教体卫建筑、交通基建建筑等公共建筑及住宅(面向地产商)提供室内建筑装饰的施工和设计服务。本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证书。公司连续入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排名前十,行业排名稳定。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504.86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刘海云直接持持有本公司3,672.50万股股份,占比45.23%;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建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3.10万股股份,占比0.04%,合计持有3,675.60万股,占比45.27%。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为综合性建筑装饰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写字楼、政府机关、星级酒店、文教体卫建筑、交通基建建筑等公共建筑及住宅(面向地产商)提供室内建筑装饰的施工和设计服务。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邀标及战略合作的方式取得。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证书,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展览工程企业资质二级资质两项资质,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的建筑装饰行业百强评选结果,公司连续入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排名前十,行业排名稳定。“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建筑装饰行业由高速增长期步入中速调整期,行业总体上保持平稳发展。同时,政府出台多项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如进一步深化对建筑装饰行业的简政放权、改革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等。此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出台为国内建筑装饰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经营稳健、业绩稳定的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跟紧行业新发展趋势、应对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

1、在市场开拓方面:(1)公司坚定不移走“大客户合作”路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投资等多种合作方式巩固加深已有合作伙伴关系,并与更多具较强实力的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公司通过投资参股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切入建筑节能环保领域及其他细分子行业市场。(3)公司以东南亚国家为切入点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拓展海外市场。

2、在提升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方面:(1)逐步实施供应商材料集中采购模式,降低材料采购成本。(2)建设企业信息化项目,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并在项目管理、成本费用控制、资金利用等多方面产生节约效应。(3)公司立足主营业务,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目的在于向上游中小微供应商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以保证公司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并争取更大的采购价格服务,同时更快更好地了解公司相关产业链动态。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公司在各大目标高校定时定点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培养企业发展后备人才。(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完善薪酬福利制度,借助富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制度吸引行业经验丰富的优秀项目管理人才及高端技术人才。

(四)报告期内,公司所承接工程均采用自主组织施工、劳务分包用工的经营模式。公司注重质量管理,于2003年即通过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为质量标准,对施工材料、施工过程、工程资料等与产品实现相关的关键环节加以控制。公司根据自主组织施工、劳务分包用工的经营模式,针对质量控制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管理、施工材料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工程资料管理、保修回访管理等环节,并对各个环节进行细分,与公司合作的劳务分包商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公司与分包商关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责任分担与追偿有明确的合同约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质量控制措施已贯穿全过程、全流程,并在实际项目管理中心发挥良好效果。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六)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504.86万元,同比增加14.96%;净利润9,037.42万元,同比增加11.75%;经营业绩与2016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各工程项目按合同计划有序施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2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2018年4月17日召开第2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会议决议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前述三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该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无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之前,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之后,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除此之外,企业不涉及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②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

2017年10月24日,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香港”),并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注册资本为100万港币,因此,建艺香港自2017年10月24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海云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4月7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2018年4月1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晓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及第四节相关内容。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晓一、丘运良向董事会提交《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审计,2017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66,300.1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2017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066,288.05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0,000,012.1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38,995,007.46元,2017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8,995,019.57元。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583,009,534.85元。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8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本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含税)共计11,205,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以上意见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及自查表出具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及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工商事宜。

《章程对照表》以及修订后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总额情况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申请新增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业务,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4月7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监事。2018年4月1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杨广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审计,2017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66,300.1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2017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066,288.05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0,000,012.1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38,995,007.46元,2017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8,995,019.57元。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583,009,534.85元。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8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本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含税)共计11,205,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2月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5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中小板)股票2,03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53元。截至2016 年3月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457,359,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6,154,745.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1,204,255.00元,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于2016年3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金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67966802279)431,204,255.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55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654,25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2000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24,773,829.00元,具体包括:使用募集资金180,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4,647,829.00元投入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6,000.00元用于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6年8月制订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4月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梅龙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7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以下列表: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7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要求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该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建艺集团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建艺集团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建艺集团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建艺集团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刘海云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仲华先生,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财务负责人李小波先生,保荐代表人秦翠萍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