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9版)
(8)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2月06日,法定代表人:邹立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硫酸、盐酸、丙酮、甲苯、硝酸、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硫磺、硝酸钾、硝酸钠、氯酸钠、氢氧化钠、氨溶液(含氨﹥10%)、氢氧化钾、乙醇(无水)、乙酸溶液(10%﹤含量≤80%)、甲醇、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水合肼(含肼≤64%)、丙烯酰胺、连二亚硫酸钠、硼酸、漂白粉、亚氯酸钠、三氯化铝(无水)、乙酸铅、二硫化碳、正丁醇、醇酸树脂涂料、醇酸稀料、环氧防腐漆、环氧云铁中间漆、环氧富锌底漆及化学试剂(不含剧毒、监控化学品和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及相关物流代理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金属材料、木材、煤炭、五金机电、专用机械设备、劳保用品、电子产品、教学仪器、实验仪器、玻璃仪器、实验室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油漆(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居用品、厨房设备、酒店用品、办公用品、印刷材料、家具、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干果、水果蔬菜、水产品、粮油、肉制品、纸板、纸浆、化妆品、厨具、化肥、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机动车维修;货物、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光伏电站的运营和维护;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63,093.55万元,总负债44,859.53万元,净资产18,234.0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701.66万元,比上年同期140,308.22万元上升15.25%;净利润2,637.62万元,比上年同期2,048.62万元上升了5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邹立宝,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主要业务:配电柜、节电器、热表组装。软件开发,监控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高低压节电产品、高低压电器开关柜及成套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工控产品、变频器批发、零售,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集成及安装,防雷设备的安装、批发、零售,安防监控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不含特种设备)、楼宇智能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检测、咨询、推广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器材及汽车配件零售、安装。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521.84万元,总负债667.42万元,净资产0.1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3.14万元,比上年同期910.75万元上升29.91%;净利润104.70万元,比上年同期71.02万元上升了3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芦豫,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主要业务:电力供应;电力销售;高低配电设施安装;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电力器材批发、零售;电力工程施工;太阳能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980.08万元,总负债13.19万元,净资产966.8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5万元,净利润-33.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山东昆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4日,法定代表人刘建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主要业务:公路工程、房屋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绿化工程、园林工程、交通工程设施的制造、销售与安装,市政道路工程服务,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服务,市政行车道路、市政行人道路、市政立交桥、市政道路隧道、市政无轨电车电气设施、市政公交停车场工程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服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管理服务,城市广场管理服务,城市路标、路牌管理服务,城市地下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与维修(不含特种设备维修),机械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 ,路基及路面材料的加工、销售,海产品养殖、销售(不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 房屋及车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3,796.31万元,总负债36,435.05万元,净资产7,361.2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178.79万元,比上年同期27,718.45万元下降了-1.95%;净利润223.77万元,比上年同期421.75万元下降了197.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邦化工、恒邦泵业、恒邦助剂、恒邦印刷、恒邦合金和杭州建铜为恒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恒邦物流、恒邦科技、恒邦电力和铜陵华金为恒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邦集团持有本公司35.8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董事长王信恩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昆嵛路桥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恒邦化工、恒邦泵业、恒邦助剂、恒邦印刷、恒邦合金、杭州建铜、恒邦物流、恒邦科技、铜陵华金、昆嵛路桥和恒邦电力十一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恒邦化工、恒邦泵业、恒邦助剂、恒邦印刷、恒邦合金、杭州建铜、恒邦物流、恒邦科技、铜陵华金和恒邦电力签署了为期三年的《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交货时市场价格商定执行。
(2)货款支付: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后15日内以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公司与昆嵛路桥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施工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造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市场价格商定执行。
(2)工程款支付: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付款时间,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7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的目的
黄金、白银及铜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铜产品及铅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
二、开展的业务品种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延期交货业务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金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2018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如拟投入保证金金额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境内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管理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1.为了满足业务拓展需求,提升华东地区的营销、品牌传播等综合竞争实力,更好的实施业务发展战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2.2018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公司章程,办理注册登记等。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拟投资设立上海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琨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拟定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矿产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按本市产品目录经营)、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金银饰品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以上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设立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开拓新的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上海新公司的成立将充分利用上海市区域优势及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新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对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措施,对相应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
四、备查文件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定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监事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5:00 至2018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金政街11号1号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8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 2017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办,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金政街1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股份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91040万股)的%。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王信恩先生、总经理曲胜利先生、独立董事战淑萍女士、财务总监张克河先生、董事会秘书夏晓波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
技术奖一等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南大学共同完成的“氧气底吹熔炼造锍捕金处理复杂金精矿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在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共同主办的2017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本次获奖是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的肯定,有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该奖项的获得,对公司目前业绩暂无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防范。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的通知,获悉恒邦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延期购回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恒邦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2,660.38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87%。其中,已累计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32,060万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比例为98.1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22%。
四、备查文件
1.融入方延期购回申请书;
2.关于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自然资源部出具的《关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辽上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8〕139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评审备案情况
2017年,公司委托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按规范完成了辽上矿区探矿权转采矿权的金矿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并编制了《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辽上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8年3月1日,取得《〈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辽上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17〕52号)。近日,公司取得了备案证明。
二、本次备案通过的资源储量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辽上矿区以下矿产资源储量通过评审:
保有资源储量
主矿产:金矿,矿石量17405182t,金金属量69913kg,平均品位Au4.02 x 10-6。
另有,低品位金矿,矿石量2957105t,金金属量5616kg,平均品位Au1.90x 10-6。
伴生矿产:
银,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矿石量3215119t,银金属量8914kg,平均品位Ag2.77 x 10-6。
硫,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矿石量16525009t,纯硫量742256t,平均品位4.49%。折算硫标矿2120729t。
三、其他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及自然资源部采矿权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取得上述探矿权转采矿权阶段的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后,还要抓紧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有关行政审批手续,能否取得以及何时取得有关批准文件尚具有不确定性,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