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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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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致力于锂电池检测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线覆盖3C产品锂电池检测、电动工具锂电池检测、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检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及储能等多个领域。公司把握锂电池应用市场的发展趋势,在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基础上,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智能制造应用解决方案系统供应商。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有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成品检测系统、锂电池组BMS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锂电池模组/锂电池组(PACK)自动化组装系统、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检测系统七大类。

3、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性,公司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

(1)研发模式

公司确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前瞻性课题实施技术研发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公司新产品或储备技术开发前,由市场部进行市场评估和客户调研,根据预判的市场未来需求进行立项,开发过程中实时收集市场、客户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反馈信息,以此保证技术及产品的领先性。公司配备了专业的研发团队,专门从事系统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公司在自主研发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由采购中心集中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政策及计划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制度》、《设备采购制度》,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定期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采取多项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和保证原材料质量。生产部门根据物料需求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ERP系统自动生成申请单;采购部通过ERP系统进行分单、下单,与供应商议价后签订采购合同。为满足客户采购周期要求,公司进行适度库存安排。

(3)生产模式

市场需求是决定公司生产计划的主要驱动因素。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采用具有兼容能力的模块化结构,进行多品种、小批量的柔性生产。为提高公司柔性生产的效率,公司生产设备仪器、人员、软件开发等均可按照生产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公司持续推进部分通用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在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客户推广标准化的设备。这样即减少产品的重复设计耗时,也降低了采购寻购零部件的耗时,节省了人力、物力的耗费,形成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进而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4)销售模式

公司以持续升级的整体解决方案为目标进行产品销售,采用与客户直接洽谈取得订单的方式完成销售,在中国主要的锂电池生产组装产业集中区华南、华东和华中设置分公司,为客户快速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通过行业领先的技术,实现与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形成行业示范及引导效应,向下游客户渗透。公司以锂电池检测系统销售为主导,通过前期该类产品销售促进锂电池整体解决方案的销售。公司立足锂电池智能制造技术领域,紧密跟随行业发展及技术演进,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加入行业组织,参加业内重要的各类展会活动,向全球参会者充分展示公司技术成果和技术能力,同时与参会的上下游客户进行互动交流,形成和巩固合作。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36.17%,主要体现为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及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等产品收入的增长,业绩的增长主要来源于3C产品应用领域和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的增长。

(1)持续利好政策出台,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在能源技术变革及国际知名新兴科技企业的带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爆发性增长。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受政策扶持,自2015年来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动汽车市场,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促进经济转型、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2017年6月,国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车“双积分”制度,明确提出2018-2020年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10%、12%;2017年9月,工信部进一步表示将制定燃油车停售时间表,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锂电行业是国家鼓励与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检测系统这一细分领域,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司凭借先进的产品技术水平、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创新的市场开拓策略及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整合优势资源,使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取得良好增长。

(2)完善营销网络布局,全方位服务客户

在公司营销网络战略布局上,公司已在深圳、昆山、武汉、天津、东莞等地设立分、子公司,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的区位优势、高端人力资源优势和城市品牌效应,进行产品升级、开发和市场推广。

公司立足于国内市场,具有应用灵活、本地化服务的优势,更适应国内客户需求。客户对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较高,且注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及投入运营后的持续性技术跟踪服务。公司将技术设备与客户的发展联系,并通过后续的增值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肯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3)精耕细作,多项主要产品销量持续增长

公司通过多年在锂电池检测领域的深耕与积累,掌握了大量核心技术,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电池组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精度高、稳定性强,在同类产品中竞争优势明显,一经推出市场就获得下游企业的高度认可。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与升级换代,该等产品凭借着高性能的品质和绝佳的市场口碑,销量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在保证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市场、挖掘新客户,实现主营业务的良好增长。

(4)厚积薄发,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业务稳步崛起

2011年,公司前瞻性部署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检测设备的研究开发,经过深入地探索和钻研,公司使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精度达到0.05%、响应时间达3毫秒,产品精度、可靠性、稳定性、功能完整性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目前,进入业绩释放期,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业务呈大步增长态势,成为公司利润增长的有力支撑。随着公司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业务的推广力度,加之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稳步高速增长时期,公司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的收入将进一步得到快速提升。

5、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分析

(1)3C产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在3C产品领域的业务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技术和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2017年,中国技术消费电子市场持续增长,3C市场作为科技和互联网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保持着较好的增速。随着消费的多元化和升级替换,3C市场中各领域的细分市场以迥然不同的态势迅速生长。新生态消费下的中高端新科技产品成为引爆3C市场的热潮。从新兴3C行业来看,新领域不断开辟,带动上游子行业持续成长。受益于新兴智能设备兴起,智能手环、智能手表,VR/AR设备等市场容量巨大。随着研发技术进一步得到提高,新兴3C行业将迎来利好。智能手机在市场的消费能力增长,一直处于领先位置;平板电脑较为平稳;PC市场呈下降趋势;智能手表手环类产品持续增长。

总体来看,我国3C行业始终保持着较高的景气度,市场容量逐步开拓,已经从高速增长期过渡到平稳增长阶段,增速逐步放缓,差异化竞争时代开启。

(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应用领域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节能、环保有关行业的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不仅各国政府先后公布了禁售燃油车的时间计划,各大国际整车企业也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在此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从2011年的8159辆增长至2017年的77.7万辆,6年时间销量增长近百倍。未来随着国家支持政策持续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消费者习惯改变、配套设施普及等因素影响不断深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同时,随着补贴政策逐步退坡和退出,“双积分”办法将形成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发展的市场化长效发展机制,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将更加活跃。

(3)储能领域

我国电网长期面临峰谷负荷差大、风光电并网难、弃风弃光现象严重等问题,建设大规模储能设施被认为是解决这些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政府于2016年发布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高效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系统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2017年,国家能源局又出台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研发、生产、输送和销售等环节诠释了储能技术的重点示范作用,并且从生产侧、传输侧和消费侧阐明了加快储能技术商业化应用的积极作用。中国储能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储能技术也由技术创新进入了商业化转型的窗口期,未来随着技术逐渐成熟、成本的逐步下降,储能市场将有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大力支持,下游锂电池生产企业投资速度加快,锂电池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推动下,提升了公司锂电池检测设备的产品需求。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58.32万元,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36.17%,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6,262.47万元,同比增长23.3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4,871.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1,663.44万元。

2017年度,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把握市场机遇,重点开展并推进以下工作: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缓解产能瓶颈

锂电产业处于黄金发展期,主流锂电厂商产能在政策驱动下快速扩张,市场对锂电检测设备的需求也日益扩大,公司原有的锂电池检测系统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为尽快妥善解决产能不足的情况,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购置项目设备,加快生产线调试进度,以实现更大规模的有效产出目标,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截至报告期末,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累计投入4,240.70万元,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累计投入4,205.73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1,954.75万元。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投产之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缓解公司产能日益紧张和市场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同时,结合锂电设备检测未来市场的增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马宗地2017-03号”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预计2018年下半年开始动工。

(2)坚持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重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技术要求,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把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强研发力度,建立研发试验中心,提高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金额为4,11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1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09名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33.23%。公司在结合用户需求持续对检测装备和自动化装备进行功能升级的同时,紧跟行业发展热点,以储能逆变、化成和分容为导向开展技术研发,取得了不斐的研究成果。产品方面,公司根据技术发展路径和行业需求的变化,持续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新形成了储能变流器系统、风光储充一体化智能电站等多个产品,并有望在2018年实现一定规模的销售;研发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大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广泛地开展产学研等技术交流与合作,与福州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签订了研发项目合作协议,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项目的研发,不断培育与发展公司创新型产业技术,为业绩持续快速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以服务行业内中高端客户为主的营销策略,不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灵活配置相应的售后服务团队,分别于2017年5月24日设立武汉分公司、2017年11月6日设立天津分公司、2017年11月14日设立东莞分公司,并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在重庆、台湾等地设立办事处,至此,公司形成了华东、华中、华南的营销网络全覆盖。

为更好地发展动力电池组智能制造业务,2017年8月10日公司在昆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充分结合福州总部及苏州、昆山等长三角区域的在自动化方面人才和供应链的优势,开拓当地市场,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在品牌推广模式上以展会、论坛为基础,以“互联网+品牌”为新模式,紧密围绕公司未来战略定位进行全方位的品牌推广和市场宣传,相继亮相第八届日本国际二次电池展、美国THE BATTERY SHOW、上海AMTS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参加中国国际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峰会、国际电动汽车及关键部件测评研讨会、第四届中国储能与创新技术峰会等高峰论坛,向与会者展示了公司最新研发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取得国内外市场良好反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产品荣获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福建名牌产品等多项荣誉,进一步彰显了公司的综合实力,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

(4)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三会运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持续加大内审力度,扩建审计队伍,确保有效履行监督、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内审工作作用;通过投资者关系电话、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常态互动,畅通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交流的渠道,增强公司运作透明度,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了上市公司良好市场形象,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设立“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2017年8月10日,星云智能装备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名称: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执行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宁先生、王振光先生、罗妙成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审核,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51ZA003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58.32万元,同比增长36.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2.47万元,同比增长23.34%。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1,981,086.17元(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下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198,108.62元,并加上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9,650,718.67元后,减去已发放2016年度现金股利3,042,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2,391,696.2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93,237,203.39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93,237,203.39元。

经董事会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77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400,000股。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7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7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056,930.93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31,109.31元。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4月18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18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李有财先生、汤平先生、刘作斌先生以公司高管身份领取岗位薪酬,均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江美珠女士领取董事薪酬18万元/年;刘宁先生、王振光先生、罗妙成女士分别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薪酬方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向参股公司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哲精密”)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结构件及其他原辅材料。

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董事汤平先生分别担任星哲精密董事,公司董事刘作斌先生担任星哲精密监事,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9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同时,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参照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18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七、《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八、《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17年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一、《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监事易军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邓秉杰先生均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职务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监事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亦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6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7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9:30-11:3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李有财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财务总监潘清心女士,独立董事罗妙成女士,保荐代表人阙丰华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4元。截至2017年4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8.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4,818.46万元。

(2)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584.00万元。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402.4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43.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643.03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86.93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1,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7.25万元(含理财收益67.9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2万元。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的说明

2017年5月1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该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80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本公司2017年5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6月5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7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经营情况稳定,业绩增长稳健,盈利能力良好。

2、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备实施基础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1,981,086.17元(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下同),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198,108.62元,并加上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9,650,718.67元后,减去已发放2016年度现金股利3,042,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2,391,696.2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93,237,203.39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93,237,203.3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77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400,000股。

3、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一)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动的情况。

(二)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减持计划

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5,400,000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若按本次转增后的公司总股本135,4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46元,2017年末每股净资产为3.82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公司不存在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存在公司部分股票锁定期将届满的情形。

此外,离任董事、监事的股份解限情况如下:

注1、注2:刘秋明、罗观德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限为2014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4日),均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刘秋明、罗观德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对自愿锁定股份做出如下承诺:“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刘秋明、罗观德持有的首发限售股不存在解禁流通的情形。

注3:张胜发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限为2014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4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张胜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对自愿锁定股份做出如下承诺:“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张胜发持有的首发限售股不存在解禁流通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江美珠女士、汤平先生、刘作斌先生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半数以上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与会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且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江美珠女士、汤平先生、刘作斌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议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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