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15 公司简称:欧普照明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欧普照明定位于绿色节能智慧照明企业,主要从事照明光源、灯具、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逐步转型为照明系统及集成家居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2. 主要产品

现阶段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四大类,包括家居照明灯具、商业照明灯具、光源、照明控制及其他产品等。

(1)家居照明灯具

欧普家居照明灯具产品风格多样,包含现代简约、新亚洲风尚、西式复古、水晶灯等多种风格类型。产品品类上包括了客厅系列、餐厅系列、卧室系列、儿童房系列、书房系列、厨卫系列、阳台系列等不同系列、品种的家用照明产品。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于家居灯具的个性化、装饰性需求在增强,顺应此种形势,公司加强产品开发力度,推出更多装饰性较强的新品满足市场需求。

图表 1 家居照明灯具主要产品示例

(2)商业照明灯具

商业照明产品主要包括筒灯/射灯类产品、灯盘、泛光灯、路灯、天棚灯等系列,涉及的细分市场涵盖商业连锁、酒店、超市、百货、工业、办公、学校、医院、地铁等领域。

图表 2 商业照明主要领域及产品示例

(3)光源

公司的光源产品主要包括LED节能电光源(球泡、灯杯、蜡烛泡灯)、灯管和支架等。

图表 3 光源主要产品示例

(4)照明控制及其他

公司的照明控制及其他产品主要包括集成吊顶、开关、插座、浴霸等。

图表4 照明控制及其他主要产品示例

3. 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以渠道下沉拓展销售触角,以整体方案体现增值服务,以多元渠道打通线上线下,以海外拓展扩大品牌影响。公司基于丰富的产品类型,选择了“自制+OEM”相结合的方式,紧跟市场动向、严抓生产控制、加强研发投入、满足市场多元化、高品质的需求。

4. 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按照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分类如下:

照明行业产品及应用领域分类

从产品类型来看,照明器具可分为光源、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公司主要产品为光源和灯具,同时也提供照明整体解决方案。

从应用领域来看,照明行业可分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包括家居、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特殊照明包括汽车、应急灯等专业领域。从公司产品特性和应用领域来看,公司属于通用照明类企业。

就照明行业而言,上游行业主要涉及LED芯片、电子元器件、塑胶、五金、包装材料等原材料提供商。一方面,照明应用厂商销售规模的扩大,将刺激其对上游原材料的需求,从而带动上游厂商的销售增长。另一方面,照明应用厂商的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能够感知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从而融入其新产品的开发设计之中,新产品的应用开发必然对原材料性能提出新的要求,该等信息反馈至上游厂商,促进上游厂商技术水平的提高。

通用照明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室内主要包括家庭住宅、办公楼、商店、工厂等;户外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升级,个性化、特殊需求不断涌现,这些都将推动通用照明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照明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国。面对全球半导体照明数字化、智能化以及技术交叉、跨界融合、商业模式变革等发展趋势,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面临产业结构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影响力增强、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完善等重要挑战。基于此,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中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形成1家以上销售额突破100亿元的LED照明企业,培育1-2个国际知名品牌,10个左右国内知名品牌;产业集中度(即:排名前10名的企业产值之和在整体产值中的比重)达15%;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引导、鼓励LED照明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聚焦细分领域,促进特色化发展。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2018年2月,中山欧普股东陈静华、王国孝、蒋志虎、马志伟、马伟进合计转让中山欧普1.23%股权给缙云菩提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王耀海通过缙云菩提树间接持有本公司0.057%股权,马秀慧通过缙云菩提树间接持有本公司0.227%股权,王威通过缙云菩提树间接持有本公司0.057%股权,王颖通过缙云菩提树间接持有本公司0.227%股权。陈静华、王国孝仍分别持有中山欧普0.187%股权。

王威、王颖为王耀海、马秀慧夫妻之子女。

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继续以“用光创造价值”为使命,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深耕业务渠道、积极布局物联网及智慧照明、推进智能制造,实现各项业务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7亿元,同比增长27.03%;实现利润总额8.01亿元,同比增长32.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亿元,同比增长34.48%。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及经营亮点回顾如下:

1、市场发展

(1)家居照明板块

在消费升级的趋势下,为了满足用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照明产品结构层次不断丰富,从标准化的光源、吸顶灯拓展至装饰灯(现代简约、新亚洲风尚、西式复古、水晶灯)等风格化产品,逐步实现用户对各类应用场景照明需求的满足,进一步提升家居照明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在渠道终端建设方面,公司通过门店升级以及新建一批千坪大店,实现了全品类、全系列家居照明产品的展示,体现了公司专业化的品牌形象。同时,公司持续完善终端运营标准化体系,结合线上、线下培训课程及考核认证,提升门店店长、导购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体验。

在渠道运营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对经销商分级体系以及经销商管理系统的持续优化,进一步提高渠道运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供应链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了渠道运营效率。期内,家居渠道的订单满足率、库存周转率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在线上渠道,2017年电商以照明品类为基础向集成吊顶(扣板)、卫浴等品类突破,为消费者提供上门测量等定制化服务。同时,公司搭建“欧普会员服务平台”,统一服务流程,向全网会员提供订单信息查询、安装、维修等全程服务,提升用户粘性,增强品牌认知度。截止至2017年底,会员人数已超过1,000万。期内,电商收入稳定增长,“双11”当天实现3.0181亿的官方直营销量,连续第五年获得照明家装行业第一。

(2)商用照明板块

作为行业内少数具备从设计、定制到安装的全案服务能力的商用照明服务商,公司商用照明项目涉及精装地产、连锁、办公、商业中心、工业、市政交通等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体照明服务解决方案。

1)在办公领域,公司于2017年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为北京城市副中心部分市政办公楼宇提供照明产品,助力城市建设;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大厦、上海远洋大厦等央企办公楼宇打造了舒适的智能照明空间;完善了海尔全球创新模式研究中心从幕墙外立面,到内部的亮化工程;并为海尔云谷(智慧化产城园区)提供了简洁明快、温馨舒适的照明环境,全面彰显了欧普商业照明的竞争力。

2)在地产领域,公司与大部分主流地产品牌继续推进战略合作,目前合作客户包含万科、碧桂园、恒大地产、中海地产等,并不断延伸与地产商的合作领域。

3)在连锁品牌店铺照明领域,公司在继续保持行业优势的基础上,于2017年成功进入奢侈品品牌照明应用领域,比如与开云集团旗下的Bottega Veneta品牌店铺合作,为其提供整体店铺照明的定制化解决方案。

4)在市政交通领域,公司凭借专业的照明定制、设计、研发实力,成功完成广州白云机场二期的整体照明工程。同时,公司的商照产品在两年内迅速覆盖了上海、西安、沈阳、长沙等数十家城市的二十余条地铁线路。

5)在道路照明领域,公司从全球500强企业引进多领域、跨学科人才,组建道路照明解决方案开发团队。在产品方面,公司快速开发LED路灯、隧道灯、投光灯全系列产品和基于NB-IOT技术的LED路灯控制系统。目前,道路照明业务已覆盖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新疆、山东等26个省市自治区,实施项目效果和稳定性得到业主广泛认可。2017年,公司在北京、苏州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参与路灯改造,照明质量得到大幅改善,节电率达到55%以上。吴江区路灯LED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列入首批国家能源节约类重大投资示范项目。

6)在户外照明领域,公司以市政地标楼体亮化、市容景观亮化、生态风景区亮化、广告亮化等业务为发展方向,于2017年实施了长春市旧城改造夜景亮化、十三届全运会天津夜景提升、泗洲禅寺景观亮化等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户外亮化产业链的品牌效应。

在商照产品及照明应用方面,2017年欧普商照也斩获了多项殊荣。“零系列”高端射灯荣获国际设计奖项——“中国好设计”奖优胜奖;由欧普商照设计师团队打造的《郑州赛德口腔医院项目》荣获艾特奖“全球提名奖”,极大程度提升了欧普商照品牌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

另外,凭借在设计、研发、制造、产品等多方面的综合实力,公司在2017年于吴江打造了业界领先的照明设计应用实验中心。该实验中心聚焦光的应用价值,能同时调整光形态及空间形态,准确地还原在多维度叠加变化情况下的照明结果,是一个集合了照明实验、应用、感知和体验的多功能复合平台,旨在以专业的照明设计能力、专属的定制能力、领先的研发制造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赢得客户的信心与信任。

(3)海外板块

公司始终坚持海外自主品牌和本土化运营管理战略,在全球重点区域和市场进行本地化布局。现已在海外重点区域,如南非、泰国、印度、印尼、迪拜、欧洲等多个国家设立子公司。在2017年下半年,公司成功中标一系列商照工程项目,例如:沙特BMW汽车展厅项目;科伦坡公寓楼项目;南非太阳能路灯项目等;;在欧洲地区为多家企业提供以智能蓝牙控制系统为核心的智能化办公照明解决方案。

2、新业务板块

(1)集成家居业务

公司于2017年进入集成家居业务领域,通过集成墙面、集成吊顶、地板、晾衣架等相关配套产品及“七天焕新家”一站式服务,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集成家居综合解决服务方案。期内,公司在产品、渠道、销售等方面的开拓获得了行业认可。2017年1月,“OPPLE”荣获中国集成墙面产业联盟授予的中国集成墙面行业十大品牌之一; 2017年5月欧普集成家居有限公司荣膺中国建材市场协会集成墙面分会第一届副会长单位,成为中国集成墙面行业标准制定者之一。

(2)到家服务平台

2017年上半年推出的到家服务平台于下半年进一步迭代升级,建立水电工在线学习、认证以及评价体系,并通过客服对接系统进行每单用户回访,以提升到家服务平台的管理和服务质量,优化消费者用户体验。截止至2017年底,水电工系统注册人数超过3万名,消费者满意度高达98%。

3、研发创新

在研发方面,公司始终以回归光的本质,追求光的价值为核心,坚持为消费者打造智能、品质光生活。2017年,公司通过对消费者的研究,针对不同人群提供定制化照明解决方案,根据儿童、成人、老年人生理、心理及照明使用场景不同, 对光源光谱进行升级,设计符合其需求的灯光, 将最佳光色效果与显色性体验提供给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打造舒适光环境的同时,公司在智能控制方面建立了独立的IOT物联网平台,在此平台上开发以智能照明为主的智能家居生态系统。同时,公司积极寻求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继2016年公司牵手华为,通过Hilink协议与其它智能家居产品实现互联互通后,报告期内公司同时与腾讯联合,以智能语音作为切入点,通过欧普小微智能语音音箱控制全屋场景化照明系统,让用户实现从单灯控制到全屋智慧家居的消费体验。

2017年,公司新开发的商照蓝牙小系统获得业界一致好评,可灵活应用于办公室、商铺、家装等领域,实现对新装及改造场所照明系统的智能控制。其中,自主开发的四合一传感器,在实现多功能感应的同时,极大地降低了安装的复杂性。该蓝牙技术的应用也为未来定位技术与照明系统的结合、可穿戴设备与照明系统的联动,预留了充分的发展空间。

4、智能制造

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持续上升以及劳动力人口数量的下降,公司前瞻性地优化智能制造的产品设计、储备核心设备的开发能力、持续打造信息化系统建设,为未来智能制造奠定基础。

同时,2017年在原材料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公司通过产品结构的优化、自动化产线的持续导入,生产制造效率显著提高,降本效果凸显。期内,公司启动了华南崖门电镀工厂的筹建工作,将会进一步提升产品制造工艺,实现对产品外观工艺质量的闭环控制。

5、品牌建设

在品牌方面,公司以核心产品为依托,围绕专业、智能、时尚、健康的品牌定位,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继2016年在核心城市机场媒体投放广告后,2017年下半年加大在全国优质高铁线路上的广告资源投放,共覆盖北京、上海、广州直辖市及12个省的近150组列车,以及超过亿人次的商旅高潜人群,全面提高欧普品牌的曝光度。2018年3月18-23日,公司以“CONNECT@ OPPLE”为主题亮相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照明建筑展国际馆,与全球顶尖照明品牌一同向全球用户展示在照明领域取得的先进成果,体现了欧普照明作为中国照明品牌的国际化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斩获多项荣誉,分别获得由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所颁发的“2017年度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创新标杆”奖;由亚洲品牌盛典组委会颁发的“2017亚洲名优品牌”奖;在2017中国管理·全球论坛上,欧普照明作为唯一一家实体制造业企业荣获中国管理杰出奖,进一步彰显了欧普品牌的影响。

6、组织发展

在全球化进程中,公司高度关注并加大在全球化人才储备方面的投入。2017年公司正式落地“全球鹰人才发展项目”,通过外部引进国际化人才,内部筛选培养优秀人才,为公司全球化战略提供中长期的人才储备。

同时,公司关注治理架构、组织绩效的建设,通过事业部组织及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充分授权,形成了相对有竞争力的合伙人运行体系。目前,公司面向核心业务骨干推出了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步搭建了经营层与全体股东利益一致的股权架构及长、短期激励机制。

(二)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如下: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合并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81,100,405.73元,其中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572,332,492.8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233,249.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98,071,165.15元。

本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为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公司公告2018-017《关于2018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公司公告2018-018《关于2018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公司公告2018-019《关于2018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联董事王耀海、马秀慧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公告2018-020《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公司公告2018-021《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公告2018-02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静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公司公告2018-016《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合并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81,100,405.73元,其中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572,332,492.8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233,249.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98,071,165.15元。

本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运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6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5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6,6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84.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067.59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6年8月15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8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714 号”《验资报告》。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68.95万元,理财余额800.00万元,产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33.85万元,手续费用1.5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30.90万元。绿色照明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

(下转1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