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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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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3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5,30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为装备制造行业企业,专业从事板式家具机械专用设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定位于从事高端板式家具生产装备的整机及机械构造设计、数控技术研发、整机总装与软件系统集成以及提供数控化、信息化家具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提供多系列数控板式家具机械设备和成套自动化生产线解决方案,主要为封边机系列、锯切系列、数控钻系列、加工中心系列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系列等系列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板式家具行业如套房家具、衣柜、橱柜、办公家具、酒店家具等的生产和制造,以及其他涉及人造板加工或使用的领域如木门、木地板的生产以及建筑装饰、会展展示、车船生产中所用人造板材的加工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期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抢握市场机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同时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公司品牌认知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施技术创新,缩短新产品更新迭代周期,优化生产工序提升产品品质。

报告期内,在管理层与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营业收入820,460,365.06元,同比增长53.60%。其中专用设备销售收入为804,927,686.4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72%,其毛利率为38.39%,主要原因为各系列产品销售收入有所增长。其他业务收入15,532,678.6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0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4,480,457.26元,同比增长51.15%。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34,149,175.0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36,837,274.23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为公司以后健康、有效、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0,460,365.06,同比增长53.60%;营业成本507,171,017.93元,同比增长58.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480,457.26元,同比增长51.15%。主要是报告期内,受下游家具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有利影响,公司订单数量保持稳步提升,主要产品封边机、裁板锯、数控钻(含多排钻)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实现较快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或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完成香港子公司的注册手续,注册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公司名称为弘亚数控(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 万港元,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原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豪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蒋平安;截止2017年5月8日,公司已收到蒋平安支付顺德豪弘股权转让款 239.6万元,并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顺德豪弘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本期仅合并其2017年1-4月份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合并其资产负债表。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3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8年4月17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8 年 4 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1,134,149,175.09元,负债合计180,559,963.9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53,589,211.18元。

2017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460,365.06元,比上年度增加53.60%,实现营业利润269,060,753.55元,同比上年度增加5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480,457.26元,比上年度增加51.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3,326,374.53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23,332,637.45元后,加上母公司201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45,525,886.11元,减去2017年期中利润分配21,337,600.00元,2017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4,182,023.19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135,30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472,48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审计服务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34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8年4月17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明先生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8 年 4 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1,134,149,175.09元,负债合计180,559,963.9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53,589,211.18元。

2017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460,365.06元,比上年度增加53.60%,实现营业利润269,060,753.55元,同比上年度增加5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480,457.26元,比上年度增加51.1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3,326,374.53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23,332,637.45元后,加上母公司201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45,525,886.11元,减去2017年期中利润分配21,337,600.00元,2017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4,182,023.19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135,30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472,48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提请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审计服务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35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一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上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36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丰富投资产品的种类,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水平。

(二)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所称投资额度,包括将风险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风险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本次拟进行风险投资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环境、投资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在该额度内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三)资金来源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四)资金投向

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洽谈、签署等,由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与投资决策管理程序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风险投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董事长根据风险投资类型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行和管理事宜。

2、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为风险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如下事项:(1)完善公司风险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寻找和拓展公司风险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尽职调查、分析和初步评估,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供分析论证材料和投资建议;(3)风险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管理与监控。

3、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如有)进行管理。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及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决策流程、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水平并降低财务费用,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制定详尽的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以应对该风险。确保风险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五、相关承诺

(一)公司不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进行的风险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技术改造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进行适度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各相关方面均做出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控投资风险。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弘亚数控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本次风险投资事项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4、公司实施风险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弘亚数控实施本次风险投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37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5月10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其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登记表(盖公章,见附件3),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股东登记表(盖公章,见附件3),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5月7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晨晓;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邮编:510530

5. 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3”,投票简称为“弘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5月4日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38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15: 00—17:00时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 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茂洪先生、独立董事杨文蔚先生、财务负责人许丽君女士、董事会秘书莫晨晓先生、保荐机构代表人李瑞华先生、周耿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11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3,726.96万元。主承销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253.00万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473.96万元缴存于本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

上述存入募集资金31,473.96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127.00万元(其中:律师费300.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367.00万元;信息披露费360.00万元;证券登记费13.34万元;上网发行费及印刷费等86.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46.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23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4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投入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当期使用募集资金15,957.03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10,993.10万元;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4,963.93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819.86万元(包括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89.67万元和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40.26万元),其中: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4,8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19.86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4,800万元,已取得理财产品收益289.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6 年12月 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 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