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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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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8)00654号]确认,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052,440.18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5,244.02元,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47,196.16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55,721,198.9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668,395.11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12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33,500.00元(含税)。

本次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2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从事各类胶粘材料、胶黏剂材料以及石墨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美纹纸胶粘带、电子胶粘带、布基胶粘带等各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及汽车美容、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文具、包装、鞋材、航空、船舶、高铁等领域的喷漆遮蔽、粘接、固定、保护、导电和绝缘等方面。

(二)经营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经营模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客户订单展开,在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纸浆、纸基、橡胶、树脂、含浸液、离型液、助剂等,公司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和物料计划部负责,物料计划部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计划,由采购部负责采购;同时,采购部会对原材料安全库存进行跟踪,当原材料库存量下降到预定的最低库存量时,采购部从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采购对象进行比价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加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物料计划部负责制造基地与营销中心之间的总体协调,根据销售计划及实时订单,统筹安排生产计划,主要通过ERP进行信息流控制,实现生产指令、物料备货、生产进度等实时数据的传递和共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大批量、同质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公司按月安排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搜集客户需求信息及结合市场预测基础上,制定次月销售计划并由物料计划部安排生产计划;对于小批量、定制化产品,销售部门获取客户订单后,由物料计划部统筹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在客户选择和产品销售方面,以开拓各领域内重点大客户为主,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为重点的发展策略,同时着力开拓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领域。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能够根据客户的生产工艺特点、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供应商。公司设立国内销售部及海外销售部分别负责国内及海外销售的市场开拓、销售、客户反馈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公司客户包括青岛海尔、松下能源、TCL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公司国内销售采取直销与经销两种方式;海外销售主要采用ODM的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公司所处具体行业为胶粘制品行业,主要产品为各类胶粘带,按照产品加工工艺分类,公司属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属于精细化工产业的一个分支。

(四)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胶粘制品行业竞争充分,全球行业龙头包括3M,Tesa(德莎),Nitto Denko(日东电工)和Lintec(琳得科)等。这些国际企业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品牌优势明显,基本垄断了以电子、汽车等行业使用的中高端市场,引领着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国内厂商凭借成本优势,快速发展壮大,占领了大部分中低端市场。总体而言,胶粘带行业呈现出中高端市场产品主要被国际领先企业占领,中低端市场竞争激烈的竞争格局。

目前,国内胶粘带制造企业数量较多、较分散;中低端产品占比大,中高端产品较少,国内优势企业正逐步开展进口替代产品的制造。对于中低端通用型产品而言,产品已进入成熟期,是国内大量中小厂商的主要竞争领域;对于用于电子、汽车等领域的中高端胶粘带产品来说,主要由产品结构全面、技术领先的国外厂商占领,国内厂商在中高端领域产品不断自主研发,未来在进口替代的领域仍有较大市场增长潜力。随着中低端市场的饱和,行业竞争从原来价格竞争向技术和品牌竞争转变,国内胶粘带厂商愈发重视产品的研发创新和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大背景下,胶粘带行业的行业整合和升级也将提速,能够持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具有工艺先进性和较强的生产成本控制能力的企业将会成为行业龙头,技术实力弱的中小厂商将面临被市场淘汰和被兼并的危机。

我国主要的美纹纸胶粘带生产企业包括福建友谊胶粘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永冠股份、中山杰联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等,主要的电子胶粘带生产企业包括中山市皇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优力泰复合新材(深圳)有限公司、中山新亚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等,主要的布基胶粘带生产企业包括永冠股份、本公司等。

(五)行业的发展态势

1、胶粘带行业在未来将呈现如下发展趋势:

通用型胶粘带产品增长将会减缓

我国胶粘带行业自改革开放的上世纪80年代以来,已经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在最初的十多年中,国内包装行业的旺盛需求使得通用型胶粘带行业利润率较高,因此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资本的进入。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内通用型胶粘带(如BOPP胶粘带、PVC电气胶粘带等)市场的逐渐饱和,国内通用型胶粘带行业已接近完全竞争市场,产品同质化现象凸显,行业也进入了微利时代,通用型胶粘带产品的增长将会减缓。

环保型和高新技术产品将会迎来发展机遇

胶粘剂属于有机高分子化合物,是制作胶粘带的关键材料之一。今后胶粘剂的发展方向为环保型的热熔型、水基型和无溶剂型胶粘剂。未来胶粘剂将以低污染的水基胶和热熔胶为主流,环保型胶粘剂将逐步普及。此外,伴随着市场的发展,电子胶粘带及部分具有特殊功能的胶粘带如耐高温胶粘带,其需求也将快速增长。

行业内企业从产品供应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

胶粘带的发展紧跟下游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随着下游客户产品功能的多样化,产品规格型号的增多,只能提供单一或少数产品的企业将难以满足客户订制性的服务,行业内企业的发展必将朝着产品多样化的趋势发展,能够为客户提供覆盖各种不同需求的综合解决方案。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从行业周期来看,胶粘带产品分类多、应用领域广泛分布在建筑装饰、汽车制造及汽车美容、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文具、包装、鞋材、航空、船舶、高铁等,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单个下游应用市场周期性波动所带来的影响。民用领域下游市场周期性不明显,部分制造业下游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具有较强技术、服务、资金和品牌实力的企业更能经受行业周期的影响,而中小企业受行业周期影响相对突出。

(2)区域性

我国胶粘材料制造业的地区分布较为集中,长三角、珠三角是行业的主要聚集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以及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集中在上述地区有着密切的关联度。胶粘带应用非常广泛,在各个国家的各项领域均有应用。目前亚洲是胶粘带最大的市场,北美为第二大市场,西欧为第三大市场。

(3)季节性

胶粘材料产品的销售无明显季节性特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75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8%,毛利率23.96%,同比下降2.48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57.75万元,同比下降19.3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合并范围在报告期的增减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2018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决议批准报出。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4月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8)00654号]确认,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052,440.18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5,244.02元,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47,196.16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55,721,198.9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668,395.11元。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决定拟以2017年12月31日末股本总数12,667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0.50元(含税)。

关于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胶粘材料及胶粘剂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近年来,受化工原材料以及纸浆的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总体上呈现出上涨趋势,为了保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足够收益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12.52万元,相应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34,151.16万元,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尚存在资金缺口,还需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3、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核心。公司贯彻创新思维,专注于主营业务多元化布局产品线,丰富产品内容,优化产品结构,2017年公司将会考虑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内部加强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外部寻找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优质项目,因此需要留存部分收益作为研发投入以及项目投资使用,确保公司后续发展能有源源不断的后劲支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4、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拓展胶粘新材料及胶粘剂材料的产业链,“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及5万吨新型胶水项目”还将继续投入建设中,60万平方米高导热石墨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积极启动建设中。同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外部资源的整合,通过挖掘符合公司主业发展主线的外部投资项目或战略合作项目等实现整体价值的快速提升。因此公司需要足够的自有资金推进上述项目的稳定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注:周燕丽于2017年4月19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郑章勤于2017年4月19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高奇龙于2017年4月19日开始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陈伟玲于2017年4月19日开始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郭平于2017年8月2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陈岱松于2017年8月2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姚志伟于2017年9月10日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郑宏波于2017年9月10日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瞿兆仁于2017年4月1日辞去公司人力行政总监职务。

非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所得薪酬均为其作为公司高管及部门负责人所得薪酬。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7)。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18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应对汇率异动及公司经营需要,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运行过程中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授信额度及银行如下:

注:指包含上述及其他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

公司拟申请的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已包含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分、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4月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宏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8)00654号]确认,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052,440.18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5,244.02元,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47,196.16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55,721,198.9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668,395.11元。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决定拟以2017年12月31日末股本总数12,667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0.50元(含税)。

关于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胶粘材料及胶粘剂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近年来,受化工原材料以及纸浆的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总体上呈现出上涨趋势,为了保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足够收益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12.52万元,相应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34,151.16万元,公司守法募投项目尚存在资金缺口,还需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3、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核心。公司贯彻创新思维,专注于主营业务多元化布局产品线,丰富产品内容,优化产品结构,2017年公司将会考虑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内部加强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外部寻找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优质项目,因此需要留存部分收益作为研发投入以及项目投资使用,确保公司后续发展能有源源不断的后劲支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4、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拓展胶粘新材料及胶粘剂材料的产业链,“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及5万吨新型胶水项目”还将继续投入建设中,60万平方米高导热石墨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积极启动建设中。同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外部资源的整合,通过挖掘符合公司主业发展主线的外部投资项目或战略合作项目等实现整体价值的快速提升。因此公司需要足够的自有资金推进上述项目的稳定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注:周德标先生为股东提名监事,2017年度不在公司领薪。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对《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江苏会计师事务所,由江苏省财政厅于1985年10月创建。1999年1月 6日,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整体改制为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9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中国首批取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财务审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中国首批取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中国首批取得金融机构财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2月9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新换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002年5月22日,社会培训业务单独成立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中心。

2005年3月15日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从事务所分立,成立江苏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1月1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2008年6月6日,资产评估业务从事务所分立,成立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2月13日取得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天衡以“为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专业服务”为目标,本着“诚信为本,勤奋务实”的文化理念,全面实施品牌战略,倾心打造“天衡”品牌,构建“天衡”品牌下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专业培训于一体的专业平台。

审计服务是天衡的基础业务,已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审计技术流程、标准和体系,积累了一批具有深厚专业技能和丰富实务经验的审计人员,先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集团、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数千家客户提供审计服务。

天衡作为第一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深谙IPO过程中复杂会计问题的处理和披露要求,与各大主承销商及保荐人建立了很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在长期从事公司股份制改制、资产重复方案策划、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协助多家企业成功上市。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就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3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797,8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5,672,57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125,22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于2017年10月17日出具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12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3,050.4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050.41万元。

(2)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53.10万元。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103.5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973.7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年产1.32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募投项目拟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苏晶华增资实施。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农商银行永丰分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1月17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晶华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103.51万元,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50.4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衡专字(2017)01397号鉴证报告。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理财,其中到期收回本金10,000万元,收益383,561.64元,期末未到期本金金额0万元。

2017 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89号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9日

至2018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号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号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周晓南、周晓东、白秋美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大江路89号,电话:021-57071266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大江路89号

联系人:潘晓婵

联系电话:021-57071266

联系传真:021-57071291

邮政编码:201600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