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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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书》的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3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陈文国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自然人陈文国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宏润博源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宏润博源学校”),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投入5,500万元,占比65%;陈文国以现金1,000万元以及无形资产投入,占比35%。

2、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项目投资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陈文国,男,1960年出生,1982年进入上海中学,高级教师。拥有30多年教育经验,国际教育专家,对寄宿制国内学校以及国际学校的管理有丰富经验,为上海中学国际部创始人之一。

三、项目基本情况

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宏润博源学校,学校性质为盈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定位全日制国际高中和幼儿园,以及业余制K12国际化课程、英语和各学科培训辅导。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产阶层的数量呈现持续快速增长,从而带动对国际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目前国内优质的本土化中小学国际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低龄留学”的增长速度不断扩大,公司拟通过该项目打造高端教育品牌,成为教育理念先进、具备国际化特色的学校,以满足社会需求。

四、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本着对教育共同的思想与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联合办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办学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课植园路178号,占地面积64亩。场

地为租赁,租期暂定15年。

2、 合作原则:双方遵守依法办学、诚实守信,权责明确、互相协作,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树立形象、共同发展的原则。

3、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5,500万元,占比65%;

陈文国以现金1,000万元以及无形资产投入,占比35%。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权利:审议批准董事、监事的报告;决定学校开办资金的增减和持续经营投入;会同协议对方制定学校的财务方案、决算方案和盈余使用方案;组织落实经营业绩考核;享有从学校收益中获得合理收入的权利等。

主要义务: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提供教室、宿舍以及其他必要的教学条件;协调做好教学管理;协助做好招生宣传、录取等。

(2)协议对方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权利:以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在公司许可范围内自主联系业务、

授权签订合同;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教学管理办法和制度;享有从学校收益中获得合理收入的权利。

主要义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教学;协助公司办理相关办学许可证明;负责组织招生、教学和日常管理等全部事务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确保宏润教育版块形成具有良好声誉和稳定成绩的口碑和品牌。

5、重大事项由双方共同商议决策。双方在本项目合作基础上,适时开展其他办学项目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并改造现有国际学校、新建国际学校等,合作条款另行约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通过投资本项目,满足社会对于教育多样化的需求,提供优质、有国际化特色的教育,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宏润品牌,促进业务战略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规划和需求,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办学条件。但目前尚处于筹设阶段,待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时,需向有关部门提出正式申请;

2)公司本次进入新的行业和领域,面临新的经营模式、管理体系带来的运营风险,以及公司文化、人力资源等整合风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加强资源整合、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

3、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创新转型发展,提升经济效益和品牌形象,着力打造高端教育品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好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联合办学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