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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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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期)
国债等七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2016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6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2015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将于2018年5月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710”,证券简称为“国债1710”,是2017年5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元。

二、2016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417”,证券简称为“浙江1616”,是2016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65元。

三、2016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421”,证券简称为“浙江1617”,是2016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65元。

四、2015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33”,证券简称为“山西15Z2”,是2015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9元。

五、2015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637”,证券简称为“山西1508”,是2015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15元。

六、2015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41”,证券简称为“河南1512”,是2015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65元。

七、2015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645”,证券简称为“河南15Z8”,是2015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65元。

八、本所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3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九、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5月4日除息交易。

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九期)

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将于2018年5月4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709”,证券简称为“国债1709”,是2017年5月4日发行的1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3.32元。

二、本所从2018年4月24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8年5月2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划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为山钢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等两只债券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山钢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8年4月20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山钢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315”,证券简称“18鲁金01”,发行总额2亿元,票面利率6.8%,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321”,证券简称“18昆交01”,发行总额17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5年,附第2、第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等五只债券上市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品种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8年4月20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证券代码“112642”,证券简称“18侨城03”,发行总额20亿元,票面利率5.54%,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证券代码“112643”,证券简称“18侨城04”,发行总额30亿元,票面利率5.74%,债券期限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659”,证券简称“18创投S1”,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5.58%,债券期限5年。

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660”,证券简称“18恒逸01”,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6.78%,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664”,证券简称“18合和01”,发行总额8亿元,票面利率5.3%,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为“徐工挖机应收账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4月2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徐工挖机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徐工挖机18”)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徐工挖机18”的转让业务。

二、“徐工挖机18”设立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徐挖18优”,证券代码为“116854”,到期日为2020年3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分期过手还本付息。

三、“徐挖18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徐工挖机18”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徐工挖机18”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