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6,23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4996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7496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99971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999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499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36,236,4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03,331,200股。

二、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4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4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11日至登记日:2018年4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24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03,331,2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076元。

2、依据《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在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以上事项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股份八楼

咨询联系人:秋天、李艳梅

咨询电话:0769-22500085

传真电话:0769-22492600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