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8—010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 3,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 18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继续利用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2018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www.sse.com.cn公司公告)
公司总经理室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原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2018年4月1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期限180天,年利率4.55%,预计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受托方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四十二期产品
3、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4、产品期限:2018年04月18日至2018年10月18日
5、年利率:4.55%
6、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www.sse.com.cn公司公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购买此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购买此理财产品由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
(一)存款存放地及结息付息方式
经双方商议,本合同项下的存款存放地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卢湾支行。合同生效并甲方款项到达后,按规定于起息日为公司出具权利凭证。
本存款利随本清。如乙方确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对应利息部分可延迟至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再支付(乙方对此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罚金)。
(二)本息付款保证
乙方声明及保证甲方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甲方相关收益。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乙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款项存入乙方,则自延期之日起,每拖延一日,按照实际拖欠资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本年度已到期及正在执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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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