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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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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宋瑞霖、温泉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220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476,624.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52,731.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131,446.51元,减去2017年实施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1,383,200.00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74,072,139.49元,资本公积余额224,109,331.45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分红承诺:“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三年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占公司2017年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55,323,892.98元的20.58%。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7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9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8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以及增加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拟投资设立成都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初始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陆续增资至2000万元),用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易明医药持有其100%股权。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非独立董事薪酬需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王晨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可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220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476,624.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52,731.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131,446.51元,减去2017年实施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1,383,200.00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74,072,139.49元,资本公积余额224,109,331.45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分红承诺:“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三年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占公司2017年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55,323,892.98元的20.58%。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7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9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8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非独立董事薪酬需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7 年 4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原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及原财务报表格式需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规定执行,公司 2017 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列报按照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在2017年度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在2017年度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薪酬方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前持续有效。

三、薪酬方案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 定基本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 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奖励薪酬。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按照岗位发放薪酬,同一人担任不同职位的,薪酬按照岗位累计计算。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号)。

2、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1)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

4、决议有效期限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控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将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1)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权益凭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易明医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2)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自有资金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华西证券同意易明医药使用不超过1.5亿元(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权益凭证。

易明医药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公告编号:2018-01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9日(星期三)—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 — 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日

7、参加会议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以上1-9项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5月7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64009591

联系传真:010-64004656

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2、会议联系电话:010-64009591

3、会议联系传真:010-64004656

4、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6

2.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