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1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俞其兵先生、林楚荣先生、郑立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陈锋平先生、王立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同意接受关联方为公司2018年度新增和续贷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00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情况:议案8,关联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俞其兵所持表决权股份119,343.6425万股已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张柏忠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600万股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桂玲、裴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