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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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台(套)核心技术装备入选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
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公告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8-03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台(套)核心技术装备入选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

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该意见”)。根据2018年1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三项核心技术装备入选。其中,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转底炉处理铜渣镍渣成套装备”(以下简称“该装备”)作为全国26项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之一进入推广目录。另外两项入选目录的核心技术装备分别是:神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乙炔化工新工艺PE多联产成套装备”(全国推广的41项大型石油、石化及煤化工成套装备之一)、北京神源环保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无热载体蓄热式旋转床绝氧热解设备”(全国推广的26项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之一)

指导意见提出: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是指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前三台(套)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体系、首台套检测评定体系、示范应用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全面形成,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综合实力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效满足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

该意见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出了全面的指导意见,特别是在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了明确的支持措施:

(一)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共性技术研发,利用产业投资基金等渠道,支持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和示范应用项目建设;

(二)对从事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首台套产品,符合现行税收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通过融资租赁促进首台套示范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建立首台套企业和项目贷款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首台套企业资产证券化。

该意见的推动落实,对公司长期专注的节能环保、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创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该意见对于应用该装备的企业也给予了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