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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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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8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04号)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 的指数表现,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的上海业务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沈阳分公司以及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仅销售A类份额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销售A类和C类份额的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7、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已经开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发售期内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有效性确认,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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