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61公司简称:洪城水业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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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349,076,685.63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73,969,542.03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73,536,767.86元。按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17,353,676.7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17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156,183,091.07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82,169,531.05元,减去2016年度已分配股利142,126,852.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396,225,769.62元。
因公司2018年经营业务扩张和产业布局,依据公司2018年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公司长远发展和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报告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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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供水业务
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在南昌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区域自然垄断性。
公司所属水厂从赣江取水,通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终端用户使用。公司设立了水质监测部门,实时监测水源及出厂水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来确保水费及时回收。
2、污水处理业务
主要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分布在江西省全境、浙江省温州市和辽宁省营口市,已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依据物价指数变化、增加投资金额等协议约定条款,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与政府进行协商调整。
3、燃气能源业务
主要包括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的供应与销售,在政府核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的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
4、工程及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水厂、污水厂和管网建设,已取得市政工程一级资质,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类业务。其他业务还包含二次供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制造、销售及安装等。
(二) 行业情况
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为国家发展主题之一。时至今日,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今后几年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结构政策、改革政策、社会政策都将围绕这个总要求展开,在这种开放状态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将为环保、新能源等诸多绿色产业发展创造巨大空间。
随着绿色生态的政策导向和法制的健全,在逐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中,将为环保产业发展释放法治红利、政策红利、投资红利和技术红利。伴随着各种环保产业政策的出台和深入推进,环保市场的潜力正逐渐显现。
当前,我省根据十九大报告的精神,正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省内环保相关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业务层面,公司着力打造以供水、污水、燃气能源等为主的环境产业,从事着供水和管网工程类业务,在南昌市区域占据相对垄断地位;污水处理业务在江西省县级占据80%以上份额;燃气业务在南昌市燃气市场占有率已达到90%以上,目前南昌市区范围内内气化率在65%左右,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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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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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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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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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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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收入175,231.58万元,同比增长3.16%;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收入175,868.14万元,同比增长29.9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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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十六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09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半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4月8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董事万义辉先生、胡江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万义辉先生、胡江华先生共同委托董事李钢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邓波女士、衷俊华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万志瑾女士、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行使表决权。因此实际表决票数为11票。总有效票数为11票。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钢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洪城水业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349,076,685.63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73,969,542.03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73,536,767.86元。按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17,353,676.7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17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156,183,091.07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82,169,531.05元,减去2016年度已分配股利142,126,852.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396,225,769.62元。
因公司2018年经营业务扩张和产业布局,依据公司2018年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公司长远发展和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报告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详见《洪城水业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临2018-011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城水业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8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洪城水业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8-012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7票。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洪城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将向商业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514,700万元,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4,7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银行借款具体业务的办理,公司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详见《洪城水业关于2018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临2018-013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完成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洪城水业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内控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6-00063号),报告认为: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洪城水业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关于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规划的议案》;
《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8-2020)分红规划》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洪城水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洪城水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14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洪城水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洪城水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15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洪城水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二、三、四、五、六、八、十一、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尚需提请洪城水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提议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洪城水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洪城水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16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1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上午十一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规划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1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 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349,076,685.63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73,969,542.03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73,536,767.86元。按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17,353,676.7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17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156,183,091.07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82,169,531.05元,减去2016年度已分配股利 142,126,852.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 396,225,769.62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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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章程》及《洪城水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满足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公司最近三年(2016半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99,153,058.8元,占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56,865,999.7元的55.8%, 达到并已超过规定的现金分配比例要求。
三、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18年预计资金支出将达到88.78亿元,城北水厂一、二期、红角洲水厂二期工程、洪城环保提标扩容项目、绿源光伏电站项目、燃气场站建设、中高压管敷设、新能源加气站建设等项目将陆续推进,考虑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务扩张和产业布局,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公司长远发展和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为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及改扩建,以及满足日常运营及外延发展所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1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七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17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18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
1、公司2018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2018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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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涛
成立日期:1995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365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饮用水及管理相关的水厂、泵站、原水输水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926.53万元,所有者权益4,708.15万元,营业收入4,642.67万元,净利润1,371.98万元。(未经审计)
(2)、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钢
成立日期:1950年1月1日
注册资本:12,936.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集中供水;房地产开发;给排水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工程设备安装;净化剂水表,校表机,水管配件加工销售;水表计量、检测、给排水方面技术设计;电子计量器具研制;塑料管材、纯净水及自来水相关配套产品销售;污水处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275,075.18万元,所有者权益471,453.20万元,营业收入498,265.38万元,净利润39,997.27万元。(未经审计)
(3)、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建新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327,06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9,322,580.47万元,所有者权益3,337,219.04万元,营业收入2,578,937.71万元,净利润89,053.69万元。(未经审计)
(4)、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春华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6号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及管配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混凝土加工、配送服务;经销其他给排水管道及配件、建筑材料、各类阀门、窨井(以上项目涉及凭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408.79万元,所有者权益2,161.31万元,营业收入1,140.2万元,净利润-388.39万元。(未经审计)
(5)、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文俊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型管材及配件、塑料建材、供水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钢材、消防器材、建筑材料、电线电缆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9,429.87万元,所有者权益 29,927.65万元,营业收入9,502.21 万元,净利润1,246.10 万元。(未经审计)
(6)、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承谦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暖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零售、批发;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流量仪表、测控系统、零件设计、制造、检测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54万元,所有者权益410万元,营业收入230.7万元,净利润70万元。(未经审计)
(7)、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平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暖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零售、批发;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3万元,所有者权益783万元,营业收入730万元,净利润43万元。(未经审计)
(8)、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平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利、水务、水文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与管理。电子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设计及服务;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安装及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6,154.17万元,所有者权益1,652.27万元,营业收入12,120.39万元,净利润368.67万元。(未经审计)
(9)、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震球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12,2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按二级资质从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按二级资质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环境工程的设计;环保设备的安装;水工金属结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水处理设备、污物分理及浓缩设备配套装置的制造、修理;环保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水处理药剂(除危险化学品)、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滤料、填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60,254 万元,所有者权益 31,021 万元,营业收入36,725万元,净利润 6,007 万元。
(10)、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永干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9,44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施工;地籍测绘;工程测量;车辆租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97,892.36万元,所有者权益14,955.40万元,营业收入97,119.21万元,净利润3,248.08万元。(未经审计)
(11)、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锂坤
成立日期:1988年8月7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压力管道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101.14 万元,所有者权益4,685.96万元,营业收入10,468.39万元,净利润2,048.16万元。
(12)、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
成立日期:2015年6 月18 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物业管理、国内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77,212.72万元,所有者权益226,773.60万元,营业收入117,826.16万元,净利润2,599.33万元。
(13)、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洪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配件销售;机电设备的维保;机电工程;机电设备节能评估;机电设备技术咨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自动化系统工程;售电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710.24万元,所有者权益668.72万元,营业收入1,882.68万元,净利润178.38万元。(未经审计)
(14)、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池学聪
成立日期: 2000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企业投资,生产制造各类清洗机、泵、阀、电机、成套供水设备、空压机、电焊机、控制柜、电线电缆、以及相关产品的服务,普通机械设备的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 261,887.9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0,327.73万元,营业收入 96,405.98万元,净利润 12,639.58万元。(未经审计)
(15)、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锡淼
成立日期:1993年08月02日
注册资本:20,8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投资咨询,水泵及控制箱、阀门、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环保建设工程,水处理设备、换热器、空气净化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从事环保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 772.58 万元,所有者权益353 万元,营业收入 3,116.7万元,净利润 108.8万元。(未经审计)
(16)、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雪华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钢材、建筑材料、净水器的销售;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水泵、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电控柜、橡塑制品、节能产品的设计、开发、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自有房屋租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 2,444万元,所有者权益 2,138万元,营业收入2,957万元,净利润 35万元。(未经审计)
(17)、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名帅
成立日期:2015年1月5日
注册资本:5,308.3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污水污泥处理工程;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施工;热力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457.15万元,所有者权益4,864.57万元,营业收入2,620.85万元,净利润-281.90万元。(未经审计)
(18)、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罡
成立日期:1983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3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五金、交电、化工(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建筑材料、供水设备、水质检测仪器、普通机械、铝合金装饰材料、摩托车配件、水泥予制构件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14.28万元,所有者权益62.65万元,营业收入160.62万元,净利润-5.21万元。(未经审计)
(19)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建中
成立日期:2012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2,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金融、证券、保险、期货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 510,395.62 万元,所有者权益 18,681.88 万元,营业收入2,707.67万元,净利润 1,137.75 万元。
(20)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俊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幕墙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消防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技术咨询(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26,609.83 万元,所有者权益 51,371.16 万元,营业收入196,361.96万元,净利润 10,327.02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是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南昌)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50%股权。
(2)、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3)、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股东,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实际控制人。
(4)、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是水业集团与无锡华毅管道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50%股权。
(5)、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给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给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6)、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赣江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7)、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赣江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8)、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51%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9)、江苏兆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兆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49%和51%股权,而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即洪城水业为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0)、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洪城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1)、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5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洪城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2)、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3)、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权,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东,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4)、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5)、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展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6)、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水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7)、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8)、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9)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20)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
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2018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8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标的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采购自来水、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接受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96166客服服务。2018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5,358.96万元。
(二)、2018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管道及配件等,根据2017年中标情况,公司2018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采购管道、向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道、向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采购聚合铝和水表等配件, 向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采购大表远传设备,向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环保设备等。如果中标,公司2018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将不超过36,946.55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皆为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规范交易程序,使交易遵守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特签署相关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七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临2018-009号公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具体情况向公司四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公司四位独立董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在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上述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鉴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已同意公司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分类汇总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1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度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14,7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84,7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洪城水业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洪城水业2018年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计划130,000万元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洪城水业拟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担保;
(2)拟对全资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3)拟对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
(4)拟对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的担保;
(5)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
(6)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800万元的担保;
(7)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100万元的担保;
(8)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00万元的担保;
(9)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10)拟对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的担保;
3、本次拟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4,7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涛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78,00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25,593.75万元,所有者权益123,372.88万元,营业收入91,014.87万元,净利润10,604.39万元,资产负债率62.14%。
(2)、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敏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1,922.84万元,所有者权益13,874.30万元,营业收入37,436.83万元,净利润2,136.63万元,资产负债率80.71%。
(3)、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鑫发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提供服务;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8,444.68万元,所有者权益3,425.54万元,营业收入2,461.79万元,净利润375.16万元,资产负债率59.44%。
(4)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樑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767.57万元,所有者权益2,617.16万元,营业收入1,394.43万元,净利润-223.04万元,资产负债率54.62%。
(5)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艳平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2,157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426.29万元,所有者权益2,235.16万元,营业收入556.80万元,净利润105.63万元,资产负债率58.81%。
(6)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1,86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376.74万元,所有者权益2,222.96万元,营业收入970.76万元,净利润61.18万元,资产负债率49.21%。
(7)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3,1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041.60万元,所有者权益3,881.43万元,营业收入1,798.20万元,净利润317.21万元,资产负债率44.88%。
(8)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320.38万元,所有者权益-278.28万元,营业收入271.02万元,净利润-63.54万元,资产负债率111.99%。
(9)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2,04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623.30万元,所有者权益2,04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资产负债率63.72%。
(10)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方俊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13,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 56,106.15万元,所有者权益13,563.3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6.64万元,资产负债率75.8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母公司、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4,7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02%;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54,7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02%,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利用上市公司内部的优质信用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1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本期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政府补助61,093,664.02元计入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财政贴息6,156,000元计入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
(下转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