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32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铝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建筑铝型材和PS版铝板基(又称“铝板材”)。2017年12月,公司通过现金收购控股了万邦德医疗,公司的业务延伸至医疗器械领域,由此形成了铝加工业务和医疗器械业务并进发展的格局。
公司的建筑铝型材和板材根据客户需求的规格和质量标准定制化生产,铝型材主要用于组装楼宇建筑采用的门窗框、室内装修材料及幕墙系统。铝板材产品主要应用于印刷行业,属印刷行业耗材的一种。
1、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与主要客户每年签订框架性协议,客户按照实际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下达订单,销售部根据具体订单对规格、型号等要求,联合技术部门判定量产可能性后,由生产部门组织后续生产工作。此外,公司通常还会在原有销售计划基础上,保持合理数量的安全库存,以备市场额外需要。
2、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原则。铝锭价格根据长江有色金属网铝价确定,加工费根据产品表面处理阶段要求不同价格不等。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则根据客户类型与客户信用评级来制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34.59万元,同比增长2.68%,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铝型材方面:2017年公司继续以节能型铝合金建筑门窗型材作为市场推广的重点,在市场开拓方面,随着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公司及时调整相应的销售政策。公司内部管理上则全力支持销售服务工作,报告期,公司通过节能降耗、工艺创新、提升服务力度等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计划;
铝板材方面:2017年下游印刷板材市场需求持续疲软,且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竞争愈加激烈,加工费水平走低,因板材的销售定价模式,致使产品的毛利率相应走低。报告期,公司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拓展国外市场等措施,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以上不利影响。
(二)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铝及铝合金加工始于上世纪50年代,早期主要以生产各类工业铝型材为主,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建筑铝型材。由于相关国家政策管制相对宽松,国内铝加工产品市场更是高速发展,近年来,行业已逐步呈现出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量供大于求等特点,标志着铝加工行业已由成长期进入成熟期。
公司主营产品建筑铝型材的生产和销售会受到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变化的影响,但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并不明显。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拥有一批稳定的优质客户,“栋梁”品牌具有较好的市场认知度和忠诚度,公司产品在华东地区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是“中国建筑铝型材二十强企业”之一,是全国名列前茅的型材企业。
万邦德医疗主要从事高端医疗器械研制、医疗设备制造和提供医院工程服务等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为:骨科植入器械、医用高分子制品、手术器械及医疗设备等,主要应用于骨科医疗、制造医疗、手术中及手术前医疗检查等领域。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医疗器械行业一直处于稳定发展的阶段,公司技术先进成熟,集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凭借自身的优势,已在国内及南非市场拥有了一批稳定的客户及渠道。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医疗器械业务已获得国际专利授权2项,中国专利授权20项,南非专利授权5项,在审专利7项,在研项目18项,而随着公司技术研发的不断提升,以及对国内和南非市场的稳定持续发展,医疗器械业务将成为公司一个新的战略性业绩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行业的整体运行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内部管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工艺水平、加强质量管控,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63,545.82万元,比上年增长59.37%;营业成本1,440,908.98万元,比上年增长59.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0.46万元,比上年减少105.67%%;利润总额11,829.91万元,比上年增长4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21.34万元,比上年增长40.84%(主要系处置漾西厂区确认持有待售资产的资产处置收益3,058.86万元)。
面对铝业市场的下行压力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管理层一方面重点推进内部资源整合与优化,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另一方面紧紧抓住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实施战略性布局,寻求多元化发展机遇。2017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推进设备升级、确保产品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在铝业装备技术和工艺技术方面持续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主要用于对现有设备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并新引进了自动化程度更高、更加节能环保的氟碳喷涂生产线、一体化卧式粉末喷涂生产线等,公司铝型材装备技术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公司在严格执行ERP的要求同时,努力提高员工信息化意识,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量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及产品质量,增加了有效产出。
2、加强费用控制,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强化细节成本管理,减少各个环节的浪费;优化质量管理,推进准时、精益生产,突破产能瓶颈;通过岗位分析、设备能力评估和改造,节省能源消耗;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产品成本。
3、注重人才培养,推动人才发展和团队建设计划。公司积极培养和引进研发、生产、营销、管理等各方面人才,继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和考核体系,建设“合作、分享、共赢”的企业精神,增强员工的市场竞争意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4、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理清研发思路,确立了研发重点方向,全面深入地从新材料、新性能、新领域等方面进行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新产品系列总数达39个:其中门窗产品24个、幕墙产品15个;新研发6个实用新型专利、2个发明专利;同时公司不断拓展研发队伍,拥有研发和技术人员100余人,为后续发展做好项目人员储备,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多元化战略布局。在立足内生式增长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多元化发展机遇,2017年12月公司收购了万邦德医疗51%的股权,开拓了医疗器械的新市场,为公司培育了新的业绩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筹划收购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若重组成功,公司将进入医药行业,在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的同时也适用医药行业的风险。
6、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开展内部管理升级转型,通过对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市场和销售体系等管理升级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控、规范运作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63,545.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37%,主要系建筑材料市场行情好转,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实现营业利润11,691.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44%;利润总额11,82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21.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84%,主要系处置漾西厂区确认持有待售资产的资产处置收益3,058.86万元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45,858.89元,调减营业外支出2,478,246.7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432,387.87元。
综上,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系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0,600万元收购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万邦德医疗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33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何江良、史惠祥、邬崇国、曹悦、陈俊、李永泉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3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3,545.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21.3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0,006.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2,151.32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8〕302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213,448.4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90,137,752.18元,母公司2017年度按规定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9,013,775.2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835,442,613.4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83,718,411.05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本项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授信业务品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三、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34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虎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3,545.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21.3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0,006.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2,151.32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35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
8、出席对象:
1)2018年5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前述第5-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石佳霖
联系部门: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2699791,0572-3158810
传真号码:0572-27803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
邮 编:31303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082
2、投票简称:万邦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万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5月4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现登记参加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36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执业水准,在历年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及合同签订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37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0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守明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同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姜全州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李永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38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9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栋铝”)、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铝业”)在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900万元(其中为上海兴栋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为栋梁铝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担保)。本项授权有效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事宜。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379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销售铝合金材料及制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木制品、针纺织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上海兴栋铝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2、栋梁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69327770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铝合金板材、带材、型材、箔材、PS版(不含电镀、氧化)、五金制品及模具、镁合金制品、铝棒的制造加工销售;门窗加工、安装;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木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栋梁铝业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子公司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公司子公司将以其资产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3、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7,900万元,不超过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9%;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39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 “资产处置收益”。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45,858.89元,营业外支出2,478,246.7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432,387.87元,对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