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06 公司简称:曲江文旅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173,608.38元,期初未分配利润-69,409,642.7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36,034.35元。
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历史文化类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策划、餐饮酒店、旅行社和旅游商业地产等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运营。有食、宿、行、游、购、娱六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历史文化主题酒店管理(含餐饮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演出演艺业务、文化旅游商品业务、园林绿化、旅游商业地产业务及其他新型旅游业务等。
公司运营管理的文化旅游景区业务主要包含“西安曲江大雁塔.大唐芙蓉园”国家5A级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西安城墙、楼观道文化展示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等数个国家4A级景区,以及寒窑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唐慈恩寺遗址公园、秦二世陵遗址公园等多个文化旅游景区。
公司酒店餐饮板块主要包含唐华宾馆酒店(首家唐文化体验式酒店)、芳林苑酒店、银座商务酒店、御宴宫(仿唐御宴)、金缘阁(婚庆主题酒店)、农博园等,形成了文化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完善了文化旅游的业态结构。
公司旅游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出境业务、入境业务、商务旅游、传统旅游产品、会议策划接待、特色旅游线路等,以全资、控股、战略合作、连锁加盟为主要形式,逐步打造“曲江旅行社集团”。
公司文化旅游演出业务结合盛唐文化、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品文化旅游演出项目。公司现有的文化旅游演出包括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东仓鼓乐》、大型梦幻诗乐舞剧《梦回大唐》、水幕电影《齐天大圣》、大型盛唐文化主题实景演出《大唐追梦》、4D光影体悟剧《道·梦空间》、海洋文化主题自主创排儿童舞台秀《哪吒》、360°球幕飞行影院等。
旅游商品销售业务是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唐艺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经营旅游商品的策划、设计、销售,文化旅游区商品销售的整合运营。
园林绿化业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主要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园林绿化业务,目前拥有园林绿化二级业务资质。
(2) 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历史文化类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策划、餐饮酒店、旅行社和旅游商业地产等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运营。
景区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收费式景区管理、开放式景区管理、自有旅游资产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权限范围主要包括:收费式景区门票收费管理、景区基础物业管理、景区内日常经营性活动服务管理、景区内专项商业活动服务管理等。餐饮酒店多分布在景区周边,受益于景区客流量增长,享受景区口碑和公司品牌效应。旅游周边产品和服务(旅行社)及旅游演出目前主要为完善景区旅游产品服务业务,发挥协同作用。旅游商业地产业务丰富和完善了公司业务链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220.67万元,其中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占营业收入66.07%,酒店餐饮业务占营业收入的15.54%,旅游商品销售业务占营业收入的0.73%,旅游服务业务(旅行社)业务占营业收入的14.16%,园林绿化业务占营业收入的3.50%。
(3) 行业情况
2017年,“515”战略完美收官,“十三五”旅游业走出关键一步,国内旅游市场呈现高速增长,入出境市场平稳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国内旅游人数50.01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2.8%;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7亿人次,同比增长3.7%;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40万亿元,增长15.1%。初步测算,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9.13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1.04%。旅游直接就业2825万人,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7990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10.28%。(数据来源国家旅游数据中心)
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稳步复苏的世界经济将进一步夯实国际旅游市场的经济环境,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将推动旅游业更平衡、更充分发展,旅游业地位将更加凸显、政策红利将加快释放,这些都为旅游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预计2018年国内和入境旅游人数有望超过5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预计突破6万亿元。旅游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新解决旅游就业100万人(预计数据摘自:中国旅游经济蓝皮书)。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印发通知,确定2018年为“美丽中国—2018全域旅游年”,在全域旅游概念下,如何依靠自身旅游资源,挖掘多元化的产品模式,借助 PPP,进一步打通各方资源,拓展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创新升级,将是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8,687.09万元,较年初增加10,718.45万元,增幅6.02%,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849.99万元,较年初增加6,242.92万元,增幅7.05%,为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资产负债率为49.63%,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13,220.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9%;营业利润7,44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42.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1%。
营业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等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为保证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不符合新规定的部分进行变更。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详见公告临:2017-039)
根据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成本费用核算。报告期内,该事项对应成本费用具体调减情况为:营业成本减少5,263,685.90元,销售费用减少240,000.00元,财务费用减少2,000,000.00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13家子公司(其中包括一级子公司9家,二级子公司4家),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李耀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8-00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西安曲江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骆志松先生、李铁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5、会议由董事长李耀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公告(编号:临2018-011)。
6、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李耀杰先生、李铁军先生、柳三洋先生、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8-012)。
7、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金融机构借款事项即将到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累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银行借款,且超出该累计额度后发生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货币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银行间市场及沪深交易所挂牌公开发行的债券、国债逆回购、债券正回购地方政府债和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货币类金融资产(包括现金、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货币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货币类金融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货币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10、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1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18-013)。
三、其他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8-010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西安曲江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德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情况。
4、公司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按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完成投资。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一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二是公司与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唐华宾馆改扩建工程代建合同补充协议》。上述交易行为均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保证公司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7、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42.92万元,同意董事会对利润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8-01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173,608.38元,期初未分配利润-69,409,642.7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36,034.35元。
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8-012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景区运营管理、策划、酒店餐饮、景区文化演出演艺、文化创意旅游商品、旅行社等。公司及下属企业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与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大明宫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渼陂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渼陂湖投资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全票通过。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填列的公司与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中不包含公司与旅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集团成立于1998年4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18、19、20层,注册资本83亿元人民币,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耀杰,主营业务: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房地产、交通设施、康复保健设施、餐饮设施的开发、经营;企业投资;国内商业;对新区范围内的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物业管理及相关设施租赁服务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文化集团总资产422.71亿元、净资产128.36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93亿元、净利润1.52亿元。
2、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大明宫集团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地址: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玄武路78号办公楼西区三层,注册资本:30.34亿元,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华喜,主营业务: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区域的土地开发及整理、安置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房地产、交通设施、康复设施、餐饮设施的开发、经营管理;企业投资;国内商业;对大明宫周边改造区域内的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物业管理及相关设施租赁服务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大明宫集团总资产196.94亿元、净资产42.63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6亿元、净利润1235.76万元(未经审计)。
3、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旅游投资集团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9层,注册资本:4.84亿元人民币,为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宏伟,主营业务:以资金、技术、设备等形式对高新技术、旅游行业投资;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对外文化演出的开发和经营;停车场的经营;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旅游投资集团总资产56.73亿元、净资产13.40亿元,201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8亿元、净利润-12,507.77万元。
4、西安曲江渼陂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渼陂湖投资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杜陵邑南路6号2号楼;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彬;主营业务: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建设工程投资、设计、施工,土地整理及综合开发,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并购,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景区运营及管理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渼陂湖投资公司总资产49.63亿元、净资产4.94亿元,2017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36.5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上述关联人的履约能力
上述公司均为国有控股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18年度,公司向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原材料8.17万元;公司向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35.85万元,向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13.54万元;公司向大明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1,459.44万元,向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1,327.75万元,向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3,470.85万元,向渼陂湖投资公司提供劳务2,095.61万元;公司接受大明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劳务1,284.72万元,接受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劳务726.67万元,接受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劳务142.84万元,接受渼陂湖投资公司提供的劳务8.10万元;公司接受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租入资产879.66万元,公司接受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租入资产1,025.50万元;公司向大明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租出资产7.6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8-013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同意公司支付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45.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70万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经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事务所由有限责任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1500万元,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深圳、上海、厦门、新疆、甘肃、宁夏、河南、四川和宝鸡等地设有分所。现有员工9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90人、注册税务师33人、土地估价师7人、房地产估价师4人、咨询工程师7人、造价工程师24人。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