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上接130版)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体系和结构,稳定现金流,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短期融资债券(以下简称“短融”)、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及永续中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
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融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短融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中票规模不超过10亿元,永续中票不超过10亿元。以上额度均不超过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额度互不占用,且超短融无净资产40%限制。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期限
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的超短融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短融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中票单笔发行期限为3-7年,永续中票单笔发行期限为3年及以上。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五)发行利率
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六)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七)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决定、办理发行债务融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事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具体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为子公司提供33.96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2018年4月18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提供33.96亿元担保,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一、预计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担保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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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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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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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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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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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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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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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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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六)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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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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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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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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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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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莱茵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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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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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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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十二)CELES SHIPPING PTE.LTD.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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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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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开元船舶为CELES SHIPPING PTE.LTD.担保,开元船舶公司在境内银行以100%保证金的质押形式申请其向境外相关金融机构开具融资性保函,为CELES SHIPPING PTE.LTD.在境外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境内保证金总金额合计8,210万元和1,031万美元,境外融资计2,239万美元。CELES SHIPPING PTE.LTD.将上述境外融资主要用于船舶的建造。
(十三)Nordic Brisbane Ltd.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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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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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CELES SHIPPING PTE.LTD.为Nordic Brisbane Ltd(单船公司)担保,按国际新造船及航运市场的操作惯例和运作模式,需有单船公司作为船东公司进行业务操作。因单船公司注册资金有限,境外融资银行以船舶抵押加双方股东担保的形式为航运船提供贷款,CELES SHIPPING PTE.LTD.为该项目的运营及操作方进行的保证,另一股东NHS作为航运管理一方也提供了担保。
(十四) Nordic Perth Ltd.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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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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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Nordic Perth Ltd.(单船公司)于2018年1月开始正式营运,因名下船舶2017年尚未交付,故2017年度尚未编制财务报表。
2、按国际新造船及航运市场的操作惯例和运作模式,需有单船公司作为船东公司进行业务操作。因单船公司注册资金有限,Nordic Perth Ltd. 作为项目运营及操作方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需要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CELES SHIPPING PTE.LTD.提供担保。
(十五) Nordic Darwin Ltd.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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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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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Nordic Darwin Ltd.(单船公司)于2018年1月开始正式营运,因名下船舶2017年尚未交付,故2017年度尚未编制财务报表。
2、按国际新造船及航运市场的操作惯例和运作模式,需有单船公司作为船东公司进行业务操作。因单船公司注册资金有限,Nordic Darwin Ltd. 作为项目运营及操作方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需要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CELES SHIPPING PTE.LTD.提供担保。
(十六)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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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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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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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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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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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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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为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9,550万元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为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9,550万元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三)我们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3.52亿元的24.76%。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解散控股三级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解散控股三级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同意对控股三级子公司进行清算解散,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清算解散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拓源物贸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913200007140896840
营业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25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飞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家电、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的销售;仓储。
2、当前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汇鸿畜产46.03%股份。因董事会成员中公司委派的董事人员占多数,且其他部分股东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公司对汇鸿畜产的表决权比例超过50%,汇鸿畜产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拓源物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3、财务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江苏拓源物贸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41.87万元,净资产141.70万元。2017年度拓源物贸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8.43万元。
二、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江苏拓源物贸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及资金利用效率,可以减少管理层级,有利于公司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公司管控能力。拓源公司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本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同意子公司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亚森”)与自然人孙强、邳州亚森美瑞木业有限公司合作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引进年产30万立方中(高)密度纤维板设备,建设一条8呎连续平压热压机示范生产线,生产绿色环保中(高)密度纤维板。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鸿亚森拟与自然人孙强、邳州亚森美瑞木业有限公司合作投资设立沭阳亚森同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亚森同汇”,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沭阳亚森同汇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自然人孙强出资6600万元,股权占比55%;汇鸿亚森出资4200万元、股权占比35%;邳州亚森美瑞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森美瑞”)出资1200万元,股权占比10%。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 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法定代表人:蒋金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股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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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董事会成员中公司委派的董事人员占多数,且其他部分股东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公司对汇鸿亚森的表决权比例超过50%,汇鸿亚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 汇鸿亚森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汇鸿亚森总资产53,613.06万元,净资产6,729.07万元;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176,317.60万元,年度净利润1,544.62万元。
(二)孙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沭阳县豪园V167-2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沭阳县亚森同大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森同大”)执行董事、沭阳县人大代表、宿迁市人造板协会会长、沭阳县工商联副主席。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1、沭阳县亚森同大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森同大”)执行董事,注册资本1000万,占股比85%。亚森同大主要经营人造板、木质家具生产、销售,年销售额约1.7亿人民币;
2、沭阳县东宇鸿翔同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宇鸿翔”)股东,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占股比45%。东宇鸿翔主要经营纸制品、人造板、贴面板加工、销售,年销售额约1.07亿人民币。
(三)邳州亚森美瑞木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邳州亚森美瑞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邳州市陈楼镇新营村
法定代表人:张永广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人造板、木门窗、锯材、单板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股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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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亚森美瑞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亚森美瑞总资产2824万元,净资产560万元; 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00万元,净利润625万元。
(四)三方商业合作情况
1、本项目合作三方之间无股权关系。
2、三方商业合作关系为,基于互利商业合作,汇鸿亚森与孙强控股企业亚森同大、亚森美瑞为胶合板业务合作关系,汇鸿亚森为出口渠道商,孙强与亚森美瑞为汇鸿亚森提供出口货源。汇鸿亚森2016年及2017年向亚森美瑞的采购额分别为5491万及6993万元人民币,向亚森同大(孙强控股企业)的采购额分别为7243万及9764万人民币。
三、参股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沭阳亚森同汇实业有限公司(拟)
(二)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址:沭阳县贤官镇工业园区
(四)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
(五)股权结构:沭阳亚森同汇注册资本金1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汇鸿亚森以货币形式出资4200万元,股权比例35%;自然人孙强以货币形式出资6600万元,股权比例55%;邳州亚森美瑞木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1200万元,股权比例10%。
(六)项目融资规模
项目融资规模预计18000万元,其中设备融资租赁10000万元;银行融资约8000万元。
(七)投资及融资资金投向
沭阳亚森同汇项目总投资额(含资本金及融资资金)合计30000万元,投向为沭阳亚森同汇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 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沭阳亚森同汇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建设投资综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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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沭阳县贤官镇工业园区,是中国四大木业板材基地的中心区域。项目建设一期占地面积300亩,用于本项目的生产线;二期用地200亩,作为扩展生产线或本项目的延伸项目的备用资源。本项目选用德国进口8呎连续平压热压机,建设年产30万m3中(高)密度板生产线,配套建设热能工厂、中心变电所等设施。
(八)沭阳亚森同汇治理结构
沭阳亚森同汇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孙强担任,汇鸿亚森及亚森美瑞各派出一名董事。沭阳亚森同汇经营遵循市场化原则,由董事会选聘公司总经理。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各方尚未签署相关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汇鸿亚森拟参股设立沭阳亚森同汇,建设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与其主营业务存在协同,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项目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开展业务合作,有助于公司打造和延伸胶合板业务产业链,巩固并完善货源供应体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是基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国内外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等条件作出的对外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国内外市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工艺技术等投资条件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有可能导致本项目不能按时按期推进,或者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
本项目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汇鸿亚森将督促沭阳亚森同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及时了解参股公司的运作情况,关注后续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依法依规行使决策权,督促合作各方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后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公司转型发展需要,加强总部建设,强化品牌管理、投资管理、法务及创新设计、电子商务工作,优化部门职能,提高工作效能,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主要情况如下:
一、办公室增挂“董事会办公室”、“品牌管理办公室”。
二、投资发展部更名为“投资管理部”。
三、法律事务部增挂“公司律师部”。
四、运营管理部增挂“工业设计中心”。
五、信息中心增挂“电子商务促进办公室”。
本次调整后,公司内设机构(不含分公司、子公司)为: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品牌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资金运营中心),投资管理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公司律师部),运营管理部(工业设计中心),信息中心(电子商务促进办公室),产业并购中心,监察室。
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促进公司业务转型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0日
至2018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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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独立董事还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 2018年 4 月 20日公司刊登于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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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汇鸿集团办公室
通讯地址: 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0001
传真: 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18年5月7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18年5月10日下午2:0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691002
传真:025-84691339
联系人:陆飞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
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4.49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8.2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提供34.15亿元担保,期限自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截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担保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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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的综合授信美元1,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
(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
(七)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的以CELES SHIPPING PTE.LTD.中鼎(新加坡)船务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保函美元1,031万元提供反担保。
(八)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400万元提供担保。
(九)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
(十)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
(十一)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200万元提供担保。
(十二)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500万元提供担保。
(十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以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保函美元759万元提供反担保。
(十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以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保函美元1,000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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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3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