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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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03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B座223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曲飞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杨放春先生、万碧玉先生,董事张立华先生、宋俊德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方圆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管人员及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换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锫、张君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03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4月13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晋蓉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行改选,具体内容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5人)

主任:曲飞

委员:田绪文、王龙声、戴建平、杨放春

2、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陈晋蓉

委员:万碧玉、 陈晓峰

3、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万碧玉

委员:陈晋蓉、方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证券事务代表葛旭萍女士辞职,根据董事长曲飞先生提议,本届董事会拟聘任付之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简历》;

付之华女士:1971年出生,汉族,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ITC行业商务部总经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副总经理。熟悉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具有丰富的商务及法律事务等实践经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