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蚂蚁基金”)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4月2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蚂蚁基金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 本次蚂蚁基金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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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费率优惠
1、 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参加蚂蚁基金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蚂蚁基金网站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蚂蚁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销售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 费率优惠期限
以蚂蚁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四、 重要提示
1、 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募集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手续费。
2、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蚂蚁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 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蚂蚁基金所有。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关于博时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直销网上交易
定期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投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博时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创新驱动混合基金”),本公司决定于2018年4月23日起开通博时创新驱动混合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482;C类005483)直销网上平台的定期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直销定期投资业务
直销定期投资业务包括定期定投业务、定期转换业务和定期赎回转申购业务。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投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本公司已经公告开通了定期定投业务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博时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博时创新驱动混合基金的定期定投业务。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转换和定期赎回转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为开立有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博时创新驱动混合基金开通的直销定期投资业务有定期定投及定期转换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 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3、 个人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4、 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公告的《关于开通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5、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
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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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3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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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4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4月2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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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8年4月10日发布的《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4月17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由不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
(2)自2018年4月20日起,调整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由不超过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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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4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18年4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