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9月29日至2018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9月29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本基金自2013年2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0%×富时中国A股蓝筹价值100指数+40%×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债券指数”,变更为“60%×富时中国A股蓝筹价值100指数+40%×中证全债指数”。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市场波动率明显加大。2017年下半年开始,以上证50为代表的核心资产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拥挤交易的特征。年初以银行、地产为代表的蓝筹股快速上涨,事后回顾,更多可理解为绝对低估值资产的补涨。虽然基本面确实良好,但市场预期已较为充足。持续多年牛市的美股也是相同情况,薪资数据超预期引发市场对通胀的担忧,本质还是在预期充足的背景下,波动率持续处于低位,稍有利空甚至可能只是预期中的利空就易于出现大幅调整。在此背景下,2月初全球风险资产普遍出现明显调整,A股也受牵连。
与上证50不同,以计算机软件、医药生物为代表的超跌成长股,在2016-2017年持续调整后,较高估值已经得到一定消化,专注于主业、持续完善布局的新兴产业龙头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在2月初大跌后估值进入到配置区间,引领了2-3月份的市场反弹。
整个季度,创业板指一枝独秀,上证综指、深证综指、沪深300等主要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分行业来看,计算机、休闲服务、医药等代表经济结构转型的指数在经历长时间下跌后迎来反弹,保险、食品饮料等在过去一年涨幅明显的指数在基本面预期较为充足时,走势分化。
我们虽然在年初时已经开始关注成长股的投资机会,做好全年均衡配置的打算,但时间与心理准备不足,在市场快速下跌时仅是适度调整了持仓结构,降低了食品饮料、银行、地产等蓝筹股的配置,增持了医药生物、新能源汽车、电子、通信等偏成长性行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2018年第一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4.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历2016-2017年的复苏后,国内宏观经济已经走出底部,微观结构上表现出超预期的韧性。在经济保持稳定时,我们判断新一届管理层会更多地将工作重心转向中长期战略布局,推动金融降杠杆、鼓励科技创新、继续切实推进减税等诸多举措也验证了这一点,这将影响到我们在证券市场上的投资布局。
从国内环境来看,我们判断2018年宏观经济继续环比明显改善的可能性不大,更多地是保持稳中有进的节奏。金融降杠杆或仍会稳步推进,为将来更深层次的经济结构转型奠定基础。从海外市场来看,一方面全球经济在持续温和复苏,另一方面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可能都在进入紧缩周期。映射到A股,我们做好全年都将维持较高波动率的准备,致力于寻找具备深厚护城河、独特竞争优势的企业,立足中长期布局,适度放宽对估值的容忍度,力求以业绩增长抵御市场波动。
我们持续关注的行业方向主要是消费升级与产业升级。前者包括品牌消费、保障型保险、航空、酒店等。后者包括新能源汽车、5G、整车与零部件、工控自动化、半导体、面板、光伏等。此外,出于对全球经济温和复苏的考虑,我们仍在关注全球定价的大宗商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崛起势所必然。我们能做的是充分把握这一历史性的战略机遇期,砥砺前行,不忘初心。投资者理应受益于此。作为投资管理人,深感责任重大。
我们会在注重控制风险的同时保持开放心态,把握投资机会,努力做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本基金下一阶段将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投资机会:(1)央企及国企改革推进受益的蓝筹板块和个股,包括央企、地方国企、受益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非国企;(2)符合经济结构转型方向、代表中国新兴制造能力的成长性行业,如新能源汽车、电子、通信等;(3)享受人口红利、业绩增长确定性强、估值合理的行业,如医药、品牌消费、保障型保险等;(4)受益于全球经济复苏的大宗商品,如石油、天然气、铜等。
本基金将一如既往地恪守基金契约,在价值投资理念的指导下,勤勉尽责,保持积极心态,做好大类资产配置、行业轮动及个股选择,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力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投资者创造最大的价值。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新城控股”“中信证券”公告其违规情况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新城控股于2018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司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截至2016年11月22日原告提起诉讼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金额达到12.34亿元,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但公司未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予以披露。
本基金管理人此前投资新城控股股票时,严格执行了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规定将该股票纳入本基金股票池,而后进行了投资,并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研究。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就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新城控股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2017年5月,中信证券公告:2011年2月23日,中信证券在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司度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于2012年3月12日为其开立了信用证券账户,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一条“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所述行为。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
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
二、对笪新亚、宋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此前投资中信证券股票时,严格执行了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规定将该股票纳入本基金股票池,而后进行了投资,并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研究。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就中信证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中信证券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同意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2、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3、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8.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16日。
(2)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市场风格变化较大,1-2月份白马蓝筹股持续了年度的相对优势,3月份创业板优势明显。最终上证指数下跌4.18%,深证成指下跌1.56%,创业板指上涨8.43%,大小盘股风格分化明显。从行业来看,医药、信息技术等行业涨幅较大,而农业、建筑、白酒、地产等板块下跌,部分股票跌幅较大。
一季度宏观经济预期相比四季度略有下滑,受制于宏观经济以及美国加息影响,周期股回调明显,同时上一年度的强势板块白酒等回调明显;新经济相关板块明显反弹。
本基金以绝对收益策略为主,保持了一定量仓位参与新股申购,其余资金配置短久期债券以及货币化管理,今年以来收益率相对稳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2.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一季度宏观经济数据来看,整体较为稳定,但是市场预期有下降。
2018年以来,国内经济政策的重点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和促改革。我们认为2018年宏观经济增速或将稳中有降:国内地产投资增速相比2017年预计有所下行,但是下行幅度较小;消费平稳,消费升级继续;美国加息如期进行。二季度我们看好以下几个方向,一是受益于消费升级的大众消费品,包括调味品等;二是行业成长趋势较为确立的部分成长股;三是前期超跌的金融板块。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准予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9.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5月15日,根据《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本基金基本保持一直以来的投资思路,精选个股,注重所持股票的风险收益比,均衡配置并动态调整,努力追求绝对收益。年初以来,市场的干扰因素较多导致市场的波动幅度增加,本基金适当降低了股票仓位以减少净值的回撤幅度。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32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2930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7%,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84%,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93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 报告期内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