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186078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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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最大钢铁上市公司之一,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装备,具备进口钢材国产化、高端产品升级换代的强大基础,具备年产3000万吨的精品钢材生产能力,同时也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公司钢铁产品分为板材、棒材、线材、型材四大类,产品覆盖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轻工、家电等重要应用领域。冷轧薄板、高强螺纹钢筋、管线钢等品牌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获得了世界汽车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核电用钢及高强抗震建材打入国内外高端市场。产品中标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 红沿河及石岛湾核电站、港珠澳大桥、“华龙一号”核电、亚投行总部、雄安新区市民行政中心等国家级重点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在的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在工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7年,钢铁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去产能措施持续推进,取缔地条钢、释放优质产能等政策陆续出台,去产能取得显著成效,行业供给格局明显改善。全年粗钢产量8.32亿吨,同比增长5.7%,钢铁产量实现增长,消费逐步回暖,钢铁价格震荡上行,钢铁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大幅增长。但是我国钢铁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低的局面并没有实质性改变,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压力日渐突出,行业仍面临诸多困难。
2017年,公司以“求新求变求突破”为工作主基调,围绕“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两大核心任务,进一步聚焦“市场”和“产品”,加强全产业链、全流程经营管控,全力打造高端客户集群,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品创效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2017年,公司持续推进产线对标,深入开展新工艺新技术研究推广和产线服务,有效促进了产品升级与结构调整。公司生产品种钢1899万吨,品种钢比例72%,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汽车板实现“整车造”,1500兆帕超高强汽车板、国内最薄规格高强汽车钢、国内最宽幅镀锌汽车面板等高端产品实现量产,迈入第三代超高强汽车钢时代。深入开展产线诊断与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首条螺纹钢直轧线投产成功,“100t转炉流程生产窄规格汽车用钢冷轧基料的工艺技术创新与集成”项目通过中国金属学会专家评价,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现了国内中小型转炉流程生产高端汽车板的突破。烧结环冷机漏风治理、高炉可视化、炉顶均压煤气回收、板形辊技术、直轧技术技术等20余项新工艺新技术陆续在产线实施,取得显著效果。由公司独立编制的国内首个氮化钒铁检测行业标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结束了国家生产和使用氮化钒铁无规范、统一、权威的国家检测标准的局面,对促进氮化钒铁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司参与修订的五氧化二钒行业标准也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的构建与创新》等18项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荣获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其中一等奖2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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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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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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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中证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此次评级结果均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后两个月之内(即2018年6月20日前)出具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报告全文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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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是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实现根本性跨越、经济效益取得历史性突破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公司上下坚持求新求变求突破的工作主基调,围绕“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两大核心任务,进一步聚焦“市场”和“产品”,扎实推进“六条工作主线”,生产经营取得显著成绩。
2017年,受环保限产和压减产能的影响,公司全年产铁2730万吨、粗钢2692万吨、钢材2638万吨,同比分别下降6.66%、7.04%和5.31%;生产钒渣15.3万吨,比去年降低8.9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57亿元,利润总额2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6亿元,同比增长19.55%。在产量压减的情况下,公司加强全产业链、全流程经营管控,产品创效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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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6.19%,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大幅上涨;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8.62%,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a.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b.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c.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的编制。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9月30日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对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67.88%,并在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委派两名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根据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的相关活动并享有可变回报,因此本公司自2017年9月30日丧失了对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不再将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彭兆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刘贞锁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竹民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王新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105056号审计报告确认,2017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913,201,434.94元,提取盈余公积91,320,143.4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325,808,069.42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分配849,488,628.1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14,707,154.63元。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18,607,852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1,061,860,785.20元,剩余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
4、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8年计划产生铁2719万吨,粗钢2730万吨,钢材2725万吨,钒渣14万吨。
10、 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29项,总投资62.04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46.97亿元。其中:以前年度结转项目11项,总投资18.12亿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投资5.16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12.96亿元;新开工项目18项,总投资43.92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34.01亿元。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250万元。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定于2017年5月1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3项、第6至第8项、第12至第14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三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2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卫军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18,607,852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1,061,860,785.20元,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
4、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和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17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7、 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8项、第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三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该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4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五节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三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采购产品及提供、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7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额度为826.38亿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825.79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燃材料、接受劳务等391.54亿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434.25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2018年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976.81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燃材料、接受劳务等473.25亿元;向关联方销售钢材、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503.56亿元。
2、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王竹民、刘贞锁、王兰玉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邯钢集团、唐钢集团、承钢集团、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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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
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
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
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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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