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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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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瑞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银证券瑞丰混合C

注: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60%;

2、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6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开放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时间、招募说明书内容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期。

2、“一、绪言”中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有关内容。

3、“二、释义”中更新了管理人名称;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有关内容。

4、“三、基金管理人” 一章进行了更新。

5、“四、基金托管人” 一章进行了更新。

6、“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销售机构、登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7、“六、基金的募集”中删除了募集期限、募集对象等不适用信息,增加了本基金的募集情况。

8、“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中删除了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的处理方式,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的相关内容。

9、“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进行了更新,其中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有关内容。

10、“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新增了投资组合报告一节;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有关内容。

11、新增了“十一、基金的业绩”。

12、“十三、基金资产估值”中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有关内容。

13、“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中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有关内容。

14、“十八、风险揭示”中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有关内容。

15、“二十一、托管协议摘要” 中更新了管理人名称;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有关内容。

16、“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对本报告期内的应披露事项予以更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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