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3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年度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新材料(预涂材料,光电材料)、智能显示(3D、SR、大屏触控)、碳材料(碳纤维及碳纤维复合材料)。
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新材料板块]:预涂材料、光电材料
预涂材料包括通用型预涂膜和功能型预涂膜,共有118种产品,其中(a)通用型预涂膜产品包括BOPP基材、PET基材、尼龙基材,分为薄胶、中厚胶、厚胶共计70种产品;(b)功能型预涂膜包括8系列共计48种产品,包括增粘膜系列、柔面系列、尼龙系列、镀金镀铝、抗划系列、数码膜系列、School film系列及其他等,应用于印刷包装、数码包装、高端奢侈品包装、烟、酒包装、教育、地热、建筑、广告等多个下游市场。拥有众多国内外及终端客户,主要客户771家,包括美国KAL、荷兰KEB、ACCO、英国PIL、五粮液、茅台、劲酒、六个核桃、香奈儿、ZARA等,出口80多个国家和地区。
此外,预涂材料与3D图像结合,向全球客户推出 “数码膜与数字化3D图像整体解决方案”, 可使用超宽幅UP平板打印机直接将精美3D图像直接打印在KDX光栅膜上,广泛应用在广告、印刷包装、影楼及图像制品等领域,客户包括分众传媒、城市传媒、Media Monkey等数十家传媒、百余家婚纱影楼、印刷包装企业等。
光电材料包括显示材料、隔热及防护材料、涂布材料及综合材料等,共计970余种产品,主要客户数量超过900家。其中分类如下:
A显示类:共有111种产品,其中(a)产品应用于LCD显示模组的棱镜膜、扩散膜、贴合膜、扩散板,分为大尺寸、中尺寸、小尺寸及车载等,应用于电视到手机的全系列显示屏,共101种产品;(b)产品应用于显示领域的高端材料产品包括量子点膜、防蓝光膜、光控膜、智能光线控制系统、抗蓝光投影屏幕等10种产品。显示类的产品广泛应用于电视、显示器、平板、手机、车载、ATM、激光电视、教育显示、微型投影等多个市场,并且全面覆盖大陆系、韩系、台系、日系及美系。客户包括系统厂商及品牌商、背光厂商、模组厂等国内外客户,主要客户包括三星、LG、UMC、京东方、TCL、海信、创维、康佳、友达、群创、冠捷等共计141家客户。
B隔热及防护类:共有532种产品,分为汽车隔热膜、建筑隔热膜、漆面保护膜及其他。其中(a)汽车隔热膜类产品包括磁控膜、纳米膜、变色膜、护肤膜、镀铝膜及复合膜等六类共计459种产品;(b)建筑隔热膜包括隔热膜、安全膜、装饰膜等三类共计56种产品;(c)漆面保护膜包括TPU、TPH两类共计5种产品;(d)其他类包括屏幕保护膜、防眩光膜、新风口罩、轮毂保护膜等共计12种产品。隔热及防护材料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建筑、家居、高铁等市场,已经从单一隔热板块走向全方位、多性能的隔热+安全防护。OEM车厂客户包括宝马、奥迪、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广汽本田等近30家客户;4S集团及经销商客户包括广汇、庞大、永达、中升等240余家客户,覆盖80%百强4S集团,与上汽车享家,途虎和汽车超人达成合作,在中国的合作店面超过6000家,影响超过800万的车主。2018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打造百家至尊店及两千家优质终端网点,并在天猫、微信、Facebook等五大网络渠道实现销售。在建筑膜领域,体验店开发覆盖了全国18个省市,累计分发摆台1974个,并布局海外出口市场,已在3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销售。
C涂布类:共有69种产品,包括特种胶带、硬化涂布、特种保护膜,其中(a)特种胶带产品包括泡棉胶带、易拉胶带、双面胶带、散热胶带等11种产品;(b)硬化涂布包括高耐磨硬化涂布、电子黑板、TP导电IM膜、手机TPU、纳米银涂布、SG-TAC等30种产品;(c)特种保护膜包括手机内外防爆膜、PU保护膜、电子标签、AG-TAC、亚克力保护膜等28种产品。涂布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子、显示屏等市场,并开始进入汽车、医疗等市场。主要客户包括京东方、富士康、华为、蓝思、伯恩、欧菲光等共计91家。
D综合类:共有242种产品,包括装饰材料、柔性材料、挤出材料、溅射及树脂四大类。其中(a)装饰材料产品包括PDLC、TV背板IM膜、纹路膜、离型膜、转印膜、金属复合装饰材料、全息宴会厅相关材料等共计89种,广泛应用于TV、家电、建材、3C产品及商业显示;(b)柔性材料产品包括水汽阻隔膜、ICRF滤光片、KRF反光条、朗伯体膜等共计22种,主要应用于柔性显示、柔性电子、柔性光伏等多个领域。(c)挤出材料包括PET基材、窗膜PET基材、光学保护膜、铝塑膜CPP保护膜等共计59种;(d)溅射及树脂等其他材料共计72种。主要客户包括三星、海信、TCL、康佳、华为、OPPO、小米、美的等共计180家客户。
[智能显示板块]:裸眼3D、SR、以及大屏触控
裸眼3D/SR类:共有数十款产品,包括智能终端-手机、笔记本电脑、其他智能终端、商业显示等,其中(a)智能终端-手机的产品包括午诺、多科、神显、康佳等十余款产品;(b)笔记本电脑包括三星瞳3D笔记本电脑;(c)其他智能终端包括平板电脑及手机配件等;(d)商业显示包括3X3拼接墙、广告屏、显示器、医疗显示器等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商业显示、广告、医疗设备、数字、娱乐等领域。
报告期内裸眼3D技术取得了三项重要成果:(a)公司与京东达成战略合作,携手品牌厂商、内容商及运营商成立3D联盟,共同推广3D技术在显示领域的推广应用。(b)公司还与三星携手合作推动裸眼3D显示技术的发展,双方合作成立3D技术联合研发团队,除2017年成功推出瞳3D裸眼3D笔记本电脑,2018年预计还将推出数款基于裸眼3D技术的显示终端产品。(c)公司将裸眼3D显示技术、感知技术、人机交互整合、人工智能等多项技术融合,打造全新的SR技术,并与飞利浦、三星、联想、京东、海尔、康佳、京东方、高通、冠捷科技、Acer等40余家全球顶尖终端厂商、软件商、方案商、渠道商、内容商等,打造SR生态产业联盟(SRA),对SR技术进行顶层战略规划与设计,共建3D+战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SR开放性创新平台。
2018年公司的裸眼3D技术将有多家一、二线笔记本厂商未来会推出数款笔记本及显示器产品,国内外手机厂商也将继续推出手机及配件等合计二十余款裸眼3D终端产品。此外,裸眼3D在医疗显示领域的应用将与国内外医疗设备厂商合作进入规模量产,在教育、游戏、广告等商业显示市场也将持续发力。
大屏触控类:
作为大屏触控全球领先者,康得新创造性地实现10欧姆以下大尺寸(65寸及以上)ITO导电薄膜技术,具有多点触控、高灵敏度、高透过率、低响应时间和可绕曲的特点。公司的大屏触控技术已开始在教育、商显、游戏、医疗、旅游等领域崭露头角。公司在“砥砺前行五周年”数字故宫展上,展示了6块98寸电容式触控屏,组成一面长7米、高4米的互动触控“多宝阁”,实现人与文物的完美互动,收到了广泛好评。2018年美国CES展上,公司与海尔合作联合推出了LOHO魔镜产品,应用于智慧家居市场。此外,公司还与阿里等国内龙头企业合作推出了基于ISO系统的会议机设备,将大规模进军办公及会议商用市场。
[碳纤维板块]
公司通过合资及参股的方式,与康得集团联手成功完成了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体及部件产业生态平台的布局,包括:位于慕尼黑的KDX欧洲复合材料研发中心、KDX雷丁汽车轻量化设计中心、以及德国GFG公司的大批量自动化生产技术支持,还有碳纤维制造基地包括中安信及康得碳谷的高性能碳纤维丝生产基地、康得复合材料及常州复材的工业4.0版智能化碳纤维车体及部件制造工厂等项目。其中康得集团投资的中安信公司一期年产5100吨原丝、1700吨碳丝的生产线已经建成投产,可稳定量产ZA50X(相当于东丽T700SC)、ZA50G(东丽T710SC)、ZA55X(东丽T800SC)、ZA55G(赫氏IM8)、ZA60X(东丽T1000G)、ZA70X(T1100)、ZA40M(东丽M40)、ZA35MJ(东丽M35J)、ZA40MJ(东丽M40J)、ZA46MJ(东丽M46J)、ZA50MJ(东丽M50JB)、ZA55MJ(东丽M55J)级别的高性能碳纤维材料;康得集团控股及康得新公司参股的康得复材项目一期年产30万件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已经投产,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民用大飞机、新能源汽车、压力容器、风力发电、电缆、机器人、无人机等领域。
截止2018年1月,康得复材已与宝马、奔驰、北汽、广汽、蔚来等国内外59家整车厂建立合作,实现国内传统车和新能源车公司全覆盖,产品涵盖汽车结构件、覆盖件、汽车装饰件、碳纤维白车身,多个项目已进入或将进入量产阶段,已签订合同额达28亿元。
为满足国家战略性的发展需要,加速推进国内民机用碳纤维复合材料的进口替代,中安信与中国商飞及国内权威机构联合开展了对中安信碳纤维材料的实验认证工作,经过一年时间约5000轴以上的大批量测试,圆满完成了第一期的认证工作,认证结论认为中安信ZA55X的碳纤维性能符合技术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已经进入第二期认证工作,各方将共同努力争取在2020年完成认证实现高性能碳纤维的进口替代。与意大利莱奥纳多公司合资建立的康得马可波罗航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将启动在张家港建设为商飞C919、C929及我国通用航空配套的机身复合材料部件生产基地。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三大产业板块,包括新材料板块、智能显示板块和碳纤维板块;产品面向六大核心市场,即消费(消费电子、印刷包装)、交通(车辆、航空航天、高铁、船舶)、医疗(涂布材料、智能显示)、新兴行业(裸眼3D、SR、大屏触控)、新能源(光伏、风电)、智慧城市及智慧生活(智能显示、大数据、人工智能)。公司现有100多个细分类别,超过1000余种产品,远销8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未来发展战略上,公司将依托现有核心业务及核心市场,结合公司产业、资本及团队等优势资源,以“内生性”“外生性”双轨协同发展,做强做大三大核心业务,用八年时间实现 “大康得新”矩阵式业务运营模式,将企业建成全球先进高分子材料的平台型领导企业。
三、公司业绩主要驱动因素
1. 内生性增长要素:
推动康得新持续发展的内生性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不断进行新市场和新产能的投放;
b. 通过研发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新产品不断的开发并且走向高端化;
c. 对客户结构进行优化,一线客户的占比不断提升,目前康得新在很多领域都是一线客户的主流供应商;
d. 产业链的优势能够快速地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迭代;
e. 持续进行内部精益生产管理,不断进行产能提升、成本优化、减员增效、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f. 从注重企业发展速度为主导,转变为注重企业经营品质为主导。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现金流管理以及ROE水平的提升,确保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2. 外生性增长要素:
此外,公司未来1-3年内还存在下列外生性增长因素:
a. 与国际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合作及并购;
为推动先进高分子材料的产业发展,公司正在布局与国际顶级材料企业进行技术及产业合作,未来预计通过并购及股权合作等模式将海外先进高分子材料技术引入国内落地,该布局将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潜在驱动要素之一。
b. 碳纤维板块的注入。
康得集团与康得新经多年时间联手打造了碳纤维产业板块。碳纤维板块目前涉及碳纤维及碳纤维复合材料互为上下游的两大类材料,中安信、康得碳谷、康得复材、常州康得复材四大生产基地。此外,与意大利莱奥纳多公司合资建立的康得马可波罗航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将启动在张家港建设为商飞C919、C929及我国通用航空配套的机身复合材料部件生产基地。该板块的注入具体时机将根据整体产业发展进度及资本市场的客观环境而进一步确定。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业务属于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与公司相关的领域合计需求达到30万亿,其中:我国目前先进高分子材料的自给率为60%,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中低端产品基本实现自给,高端产品严重不足、依靠进口,十三五规划提出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到2020年关键材料自给率达到70%以上,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2万亿;数字创意产业到2020年的目标产值是8万亿,将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互动影视等核心技术创新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到2020年目标产值达到10万亿,将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电动汽车整车品质与性能,重点开展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结构轻量化设计。
2、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属高分子材料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3、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先进高分子材料的领导企业。
公司以对标3M为目标,发展愿景是打造基于先进高分子材料的世界级平台企业。上市8年来,公司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四大生产基地,下辖30余家子公司、9大事业部、9个研发中心,分支机构遍布8个国家、产品出口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化产业集团,既是全球预涂膜的领导企业,也是世界光学膜的领军企业。公司在裸眼3D、大屏触控、柔性材料等领域处于全球技术领先。公司2017年入选《福布斯》“全球最具创新力百强企业”榜单第47位,是全球唯一上榜的高分子材料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在十九大“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精神号召下,在江苏省经济登“高原”攀“高峰”、打造世界级高峰企业的战略指导下,在全体干部员工的拼搏努力下,康得新管理层持续创新、产品结构化调整及企业深耕挖潜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光学膜二期项目建设,加速新兴产业布局,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17.89亿元,同比增长27.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74亿元,同比增长26.06%,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62亿元,同比增长7,795.55%。
(二)在建项目
公司正在张家港建设光学膜二期生产基地,截至2017年底,已经建成投产的项目包括:120万平米水汽阻隔膜、1000万平米窗膜、薄型PET基材项目、大屏触控20万片。预计光学膜二期项目将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施工建设,该项目的建成及产能陆续投放将为公司新增年产1.02亿平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及年产1亿片裸眼3D模组产能。产能提升将成为公司近年业绩发展的基础驱动要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光学膜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合计投入10.0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亿元,无形资产增加1.66亿元,预付款增加1.3亿元,在建工程增加1.52亿元。根据目前项目建设进度,预计2018年及2019年将迎来募集资金用款高峰期。
(三)重大资产重组
为实现引进海外先进材料技术,提升公司的技术工艺及拓宽公司的产品线,共同拓展国内外市场,通过并购方式实现全球优质资源的快速对接和整合,公司正在推进收购某海外先进材料平台企业100%股权。该标的资产为海外先进材料企业,应用范围涉及汽车、消费电子、能源、 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标的资产2017年的营业收入规模预估为9-11亿美元,EBITDA约为2.2-2.6 亿美元(由于标的资产属于跨国经营企业,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且尽职调查尚未完成,此为初步调查数据,最终以中介机构出具的结论为准)。本次交易拟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不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公司已经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境外聘用摩根大通(JP Morgan),法律顾问吉布森律师事务所(Gibson Dunn& Crutcher LLP),境外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机构聘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等中介机构,并且公司及相关各方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研发
公司有超过1600人的研发团队,并在全球布局9大研发中心,与20余家国际顶级科研院所及高校合作,搭建康得新技术研发平台。通过统一的研发体系布局不同技术平台,通过不同平台间的协作创新,开发出万种创新型产品,使公司成为具有高创新力及高盈利能力的企业。
截至2018年1季度末,公司共申请专利1316项(其中发明专利847项、实用新型443项、外观专利23项);获授权527项(其中发明专利224项、实用新型290项、外观专利13项);此外,公司与飞利浦共建专利池,获得飞利浦在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的700余项3D专利独占许可。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17年度及上年同期发生固定资产处置事项已按照新规定列报;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中与经营有关的政府补助17,756,789.69元,本年按新规定列报于“其他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2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2017年5月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境内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17年5月10日刊登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 SCP86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2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以上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17年10月25日刊登的《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2017年11月10日刊登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198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3、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3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下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通过了解该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3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为控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境内及境外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有效担保金额为155亿元(经审计累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122.38亿元),其中2018年度即将到期50亿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亿元。
●本次预计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2018年度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需向境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及境内外债券发行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2018年度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境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及境内外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以下统称“融资担保”)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2018年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情况如下: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
公司拟在2018年为境内及境外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新增40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
注: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801,178.21万元。
2、相关授权
上述融资担保的有效期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5年内(含5年)滚动承担保证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具体负责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有关交易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境内及境外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新设子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4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具体协议文件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对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担保额度通过后,经批准的公司对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有效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950,000万元(2018年度即将到期500,000万元),占2017年期末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801,178.21万元的108.26%。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控股公司经审计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23,759.03万元,占2017年期末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01,178.21万元的67.94%。
公司及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3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定于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洲际酒店(北辰西路8号院4号楼)二层凤凰厅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
2018年5月14日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
2018年5月13日15:00— 5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洲际酒店(北辰西路8号院4号楼)会议室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洲际酒店(北辰西路8号院4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第1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一格式自制均有效。
4、外埠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0日9:00—11:00和14:00—16:00。
(三)来信邮寄及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望京诚盈中心7号楼证券部。
邮 编:102200(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人:王 山
电 话:010-84369638
传 真:010-80107261-6218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委托书附后。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通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签署日期: 2018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3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2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亲自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及报告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670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报告期末比年初增加1.33亿元,主要是由于随着产销量的增长,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2. 应收利息,报告期末比年初增加30.29%,主要是由于计提募集资金定存利息收入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比年初增加679.06万元,主要是由于押金和经营租赁往来款增加所致。
4. 持有待售资产,报告期末比年初增加82.06万元,主要是由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比年初减少3.29亿元,主要是由于到期赎回部分理财产品所致。
6. 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末比年初增加250.0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出资康得新未来城所致。
7.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比年初增加1.49亿元,主要是由于光学膜1.02亿平米和裸眼3D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 开发支出,报告期末比年初减少3885.35万元,主要是由于内部开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9. 预收账款,报告期末比年初减少30.40%,主要是由于合同已执行所致。
10. 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比年初减少3075.79万元,主要是由于一季度支付2017年度十三薪所致。
11.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比年初减少30.14%,主要是由于缴纳所得税所致。
12. 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1.48%,主要是由于公司产销量增长,光学膜二期产能逐步释放; 产品结构调整,高端产品占比逐步提升所致。
13. 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3.66%,主要是由于售后服务费、业务宣传费增加所致。
14.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4亿元,主要是由于利息支出、手续费和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5.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732.16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回应收账款,冲销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16. 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96.56万元,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所致。
17.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0.83万元,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处置从营业外收支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18. 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13.44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较多所致。
19. 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3.37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增加所致。
2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5.02%,主要是由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98.00万元,主要是由于收回股权转让款所致。
2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11亿元,主要是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23. 投资支付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550.00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出资康得新未来城2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2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3.69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亿元,主要是由于新增银行短期贷款所致。
2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0.63亿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发行中票10亿元和3亿美元债所致。
27.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89亿元,主要是由于受限货币资金变动所致。
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6.19亿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16年短融和超短融到期偿还所致。
2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398.96万元,主要是由于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境外3亿美元债受汇率波动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