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74版)
(上接674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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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3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5月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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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是公司为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而存入的保证金。
注2: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在2016年已使用完毕。2016年10月,公司已办理完毕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配售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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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分别与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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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3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募集资金不足,并结合现有投资进度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①公司拟缩减“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投资规模。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生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的生产能力。②公司拟缩减“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的投资规模,同时将该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公司与厦门稳佳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烟台华兴经贸有限公司、步德威中国有限公司(丹麦)组建的合资公司山东隆基步德威制动钳有限公司来实施。该项目所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万套制动钳的生产能力。2014年1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无
5、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无
6、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无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无
5、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无
(三)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无
5、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017年12月27日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计划)2017年第395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8年 6月27日到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3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3年发生变更,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四。
(二)配股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三)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配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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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配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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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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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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