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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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三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8-02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三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15:00至2018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妙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王妙云、黄中伟、彭东升、刘庆瑞、方忠、谢路国、陈爱文等7位董事及易建波、付锋、杨晓军等3位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

5、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

6、关于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⑴批准2018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预计金额165,703万元;

⑵批准2018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预计金额5,150万元;

⑶批准2018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销售化工产品预计金额93,960万元。

在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未参与表决。

7、关于支付2017年度审计报酬和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⑴同意支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中审华”)2017年度审计报酬并承担中审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差旅费。

⑵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请时间为一年,聘请期间的酬金,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公司确定的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支付。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对芜湖康卫的长期股权投资净额和借款本息合计金额2992.19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937.1万元、借款本息1055.09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

上述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见表一,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见表二。

四、会议其他情况

受独立董事谢路国、陈爱文先生的委托,独立董事方忠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智、朱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三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表一 各项议案总体表决结果

说明:议案6在表决时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未参与表决。

表二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