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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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6版)

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文春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蓝能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招股说明书》“股东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对分红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当前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需要、股东意愿等因素,分配预案既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股东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期望,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较好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义务。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开展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对公司依法运作、重大事项、财务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

现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17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

(二)2017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营层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合规运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为中小股东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创造机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没有发现信息披露流程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形;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内幕交易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4、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多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并且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公平、定价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的经营单位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这些单位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自上市以来,每年均实施年度现金分红。

2017年5月11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分配28,118,429.70元;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00至2018年 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8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黄衍电、王克和汤新华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索引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7项和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