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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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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0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华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勇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8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2018年1-3月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2018年1-3月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设立重庆裕同君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公司投资设立重庆裕同君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重庆裕同君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裕同君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成军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3号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环保包装制品、纸箱、彩盒、包装盒;防伪信息技术的开发;一体化包装技术开发;自有机器设备的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2、合资设立江苏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公司与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江苏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江苏裕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汤志敏

公司住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北京东路398号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纸箱、纸盒、纸浆模制品研发、生产、销售;供应链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收购并取得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控股权

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收购武汉艾特20%股权,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收购“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收购武汉艾特31%股权。

2018年3月26日,武汉艾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本公司持有武汉艾特51%股权,以下为武汉艾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石振华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路21号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自然人石振华、杨光涛合计持股49%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烟包材料的生产;工艺礼品、皮具、玻璃、五金、塑料、纸制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化妆品批兼零;平面设计;包装制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烟草商标印刷。

4、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以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1)报告期内持股员工的范围、人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243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人,累计认购3,80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约为20.54%;其他员工累计认购份额为14,70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79.46%。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额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本公司已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西藏信托-智臻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公司作为委托人将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用于认购信托单位,此次信托计划的期限为24个月。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西藏信托-智臻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00,880,000元(含相关费用),成交均价为50.22元/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股票购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西藏信托-智臻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00,880,000元(含相关费用),成交均价为50.22元/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股票购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二个月。

(4)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无。

以下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