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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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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二)公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授权公司所属企业开展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34.1亿元人民币,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171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及存续情况、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信用评级、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的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48,780.2336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目前,公司持有其63.73%的股权。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73年12月,注册资本122,230.2264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永良。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等相关业务。目前,公司持有其78.54%的股权。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琦。主要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加工制作及海洋平台等修理的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26,1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许平。主要经营范围:压力容器和其成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和调试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5、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经营范围:邮轮设计及相关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6、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9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理(改装);海洋工程装备修理、设计、制造;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铜砂矿的批发、进出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7、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130,283.62439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永良。主要经营范围: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船舶修理,工程总承包服务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8、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是沪东重机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注册资本112,790.5948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顾吉同。主要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制造、建设工程专业施工,船舶及柴油机钢结构件和工程机械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中船财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法定代表人:曾祥新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等。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委托贷款风险分析及解决措施

受宏观经济波动及经营管理影响,本次授权实施的委托贷款,不排除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针对贷款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授权实施的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年度内委托贷款对象如发生股权变更等事项而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时,则本议案授权的贷款对象未实施的委托贷款业务应终止,并不再执行。

六、公司累计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7年末,公司正在实施的委托贷款金额为14.55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所属企业对其控制的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外高桥造船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10.25亿元,中船澄西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1亿元,沪东重机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3.3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此外,针对贷款风险,我们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公司应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18-4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6日

至2018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15A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1666

传真:021-68861999

联系人:张东波

(四)登记时间:

2018年6月4日、6月5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8-4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北京首体南路9号中国船舶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6名,实参加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立主持。王立如监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刘文广监事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预(议)案:

1.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公司2017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运作的客观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5.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18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18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预(议)案中,第2、3、4、6、7项报告和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1日

(上接90版)

2017年 10月公司在财务检查中发现全资子公司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彭浩涉嫌将面值总额约 8600万元的预付卡盗出非法发行生效,且资金去向不明。在发现相关情况后淮南百大立即向淮南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并立案侦查,随后将彭浩抓捕归案,截至目前,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彭浩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售单用途预付卡(储值卡)的违法行为导致淮南百大储值卡发售金额与实际收款出现重大差异85,223,466.25元,其中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差异54,101,089.50元。

二、具体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对相关科目调整如下:

(1)将彭浩提前开通预付卡视同其个人欠款计入其他应收款,调增2016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54,101,089.50元,调减银行存款26,000,000.00元(彭浩虚做银行存款26,000,000.00元),调增预收账款28,101,089.50元。

(2)调增2016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1,082,021.79元,调增2016年资产减值损失596,440.86元,调减201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85,580.93元。

三、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16年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16年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3、对2016年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将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予以持续密切关注,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规定,是合法和必要的,并且保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独立董事要求公司今后加强内部控制和日常财务核算的管理,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出具了《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8—1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共计9040.39万元减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2017年底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根据清查情况,公司管理层提议,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040.39万元。

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9040.3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7年底对有关应收款项、存货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 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的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66.89万元,收购台客隆公司并入坏账准备69.35万元,报告期末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2069.44万元。

报告期内存在有单项金额重大,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项:全资子公司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彭浩涉嫌犯罪被淮南市公安机关批捕并立案侦查,涉嫌将面值总额约 8600 万元的预付卡盗出非法发行生效,且资金去向不明。在发现相关情况后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立即向淮南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并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将彭浩抓捕归案。截至目前,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依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损失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截止2017年底公司软件记录售卡金额与会计凭证记录的售卡回款差异为8522.35万元。通过公安机关反馈的信息,此款项可收回的可能性较小,依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对此差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扣除追溯调整已计提的108.20万元,本期实际计提8414.15万元。

(二) 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存货主要系库存商品以及周谷堆置业公司和宿州百大置业公司正在开发的房产。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过清查和减值测试,周谷堆置业和宿州百大置业开发的房产不存在跌价,本期计提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359.36万元,收购台客隆公司并入存货跌价准备72.76万元,因出售商品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81.36万元,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040.82万元。

三、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 2017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计9040.39万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7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减少2017 年度利润总额9040.39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京建、陈结淼、方福前、李姝对该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有关应收款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8—1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的需要,以及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一、本次组织架构调整的主要变化情况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增设招投标管理部,招投标管理部职能主要为负责公司百货、超市、电器、农产品及其他业态项目的招投标成本核算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包括招标计划、立项申请、招标文件编制及报批、招标单位资格预审、招标答疑、组织开评标、发布中标公示等),负责重点招标项目与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对接协调。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管控职能,并对现有总部职能与经营的业务链条再次进行了合理规划和完善,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组织架构需要。

二、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俭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喜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雪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振发、朱根喜、独立董事王方明、周伟良、金浪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其中《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一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监事陈科文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其中《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一、 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为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购买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投资项目正常运作。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