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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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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17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黄瑜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2018年2月1日的总股本79,36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809,524.0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3,174,604股。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4,059.35万元进行确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韩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总金额不超过6,51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在2018年度与关联方签订总金额不超过13,05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2017年度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718.96万元(税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独立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于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的考虑,使用“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中计划投入空置房源运营项目尚未使用的6,440万元募集资金,仍用于投资“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18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谨慎审核,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4,059.35万元进行确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总金额不超过6,51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在2018年度与关联方签订总金额不超过13,05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19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2018年2月1日的总股本79,36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809,524.0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3,174,604股。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832,415.45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349,048.09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234,904.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889,405.93元,减去本年实际分配利润28,000,000.19元,公司2017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003,549.02元。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8年2月1日的总股本79,36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809,524.0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3,174,604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

我们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20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以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在审议《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韩芳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在审议《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韩芳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未导致资金占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公司2018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以往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发生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在了解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基于上述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确认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4,059.35万元。

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总金额不超过6,51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在2018年度与关联方签订总金额不超过13,05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二)2017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注1】

单元:万元

注1:2018年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包括既有合同及可能新签合同在2018年度中可能发生的金额。

(四)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金额【注2】

在2018年预计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的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

单元:万元

注2: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总金额,并不等同于预计向关联方收取物业费的金额。物业服务合同的总金额系全体业主向公司支付的物业费总额,若开发商将物业出售或出租,则出售或出租部分的物业费由相应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开发商(即关联方)仅需支付其自有或控制部分的物业费,该部分费用被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注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就公司与杭州新湖滨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湖滨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新龙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授权。

注4:公司拟以市场竞争的方式参与关联方所属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因此,该预计签约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韩芳女士控股或担任董、高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2、沈国军先生及其亲属控股或担任董、高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因沈国军先生直接、间接持有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置地”)95%以上的股份,而银泰置地曾于2018年2月1日前持有公司6%的股份,故沈国军先生系曾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以下企业为沈国军先生及其亲属控股或担任董、高的企业。)

注5:金华市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为曾于2018年2月1日前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沈国军原任职企业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工商公示信息,沈国军于2016年2月22日起不再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至2017年2月22日后,金华市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已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上述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上述关联人具有充足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或竞标确定,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构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上述合同的定价采用成本测算法为定价依据,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上网及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21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22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1月2日公司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分别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种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七)实施方式:现金管理由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及现金管理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九)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审慎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持续监督与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南都物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七、上网及报备文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23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本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独立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事项。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二)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由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投资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现金管理以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 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谨慎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上网及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证券简称:南都物业公告编号:2018-024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8年2月1日的总股本79,36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809,524.0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3,174,604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首家登陆A股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司以“创百年卓越服务企业”为愿景,以“让生活更美好”为使命,致力于建立提供以物业管理服务为基础,涵盖案场服务、顾问咨询服务及增值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的一站式物业服务体系,以满足业主多元化的物业服务需求,并实现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

基础物业服务:主要提供的包括综合管理、秩序维护、工程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装修管理、社区文化等服务,服务对象为住宅、写字楼、酒店式公寓、购物中心、城市综合体、企业总部大楼、工厂、学校、会所、政府公建项目等。

1、包干制收费方式: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酬金制收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案场服务:公司为开发商的售楼处现场提供标准化与专业化的客服、礼宾、保洁等服务,还包括物料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的检查保修等。

顾问咨询服务:按服务对象可以分为前期物业顾问业务和物业管理顾问咨询业务两类:

1、前期物业顾问业务:主要面向房地产开发商、承建商,公司参与房地产的规划设计、设施设备选型等,为今后物业的投入使用提供意见和建议。

2、物业管理顾问咨询业务:主要面向中小型物业公司,公司凭借多年的管理经验与健全的管理体系,向对方输出管理经验,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帮助其培养物业管理团队。

增值服务:为住户提供的个性化专项服务,如家政服务、私人绿化服务、室内维修服务等。公司为了自身经营需要,增强盈利能力,在基础物业服务之外设立悦都科技、大悦资产、乐勤清洁、乐勤楼宇等专业子公司为住户提供个性化专项服务。公司将以物业管理服务为主,同时大力开展增值服务,以社区作为入口,应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构建物业生态圈和社商生态圈,提升业主服务体验。

公司一直紧密关注互联网技术发展进程,积极探索与尝试通过新工具新技术以追求更高的服务效率。2015年以来,公司先后上线了“悦嘉家”、“悦服务”与“joypark”APP,围绕住、商、行、食、购、学等需求,为住宅、办公等不同用户搭建了以便民服务为特色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社区移动服务平台。

在国家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的大背景下,大悦资产依托公司综合运营实力与设计、开发资源,以住宅社区、企业园区客群为入口,以“产品+互联网+社群”为手段,打造以群岛MOMA(服务公寓)、群岛JUNGLE(国际青年社区)、群岛HOME(托管公寓)和群岛PARK(复合型园区)四大产品为核心的群岛品牌,致力于实现客户投资、持有资产的持续增值,做高成长力的资产管理服务商。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按照采购对象的种类,可以将公司的采购业务分为物资采购与业务采购。物资采购包括服装及配件、办公用品及家具、清洁用品等,主要是前期开办物资与项目运营过程中所需的物资。业务采购包括项目保洁、秩序外包、电梯保养、道闸改造、软件系统维护、公关活动策划等业务,公司为了有效控制营业成本,提高品质和顾客满意度,将一些业务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供应商。

2、生产模式

物业管理行业的生产过程即提供服务的过程。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设备的关注,确保各项目的设施、设备状况良好;一方面是对服务的关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员工进行培训、督导及奖罚,保证服务优质。前者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调度,项目负责人现场实施解决方案;后者则是需要按照客户所需,执行标准且灵活的服务流程。

3、营销模式

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负责市场调研分析与项目开发管理,在各个事业部中设置二级营销人员,制定了《二级营销管理制度》,以扩大项目信息收集和承接渠道,有助于项目层级的拓展与项目续约。由总部市场营销中心负责对二级营销人员进行培训,由各个事业部/分公司的营销团队负责建立并带领二级营销团队执行各项任务。公司对于新客户的拓展主要有两个部分,其一,对于知名企业,公司会密切关注,分析客户需求,主动进行拓展;其二,对于其他客户,由于公司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与服务口碑,因此许多新的客户主动寻找与公司合作。

近年来,公司扩大自有媒体平台,由品牌文化中心进行统筹,对官方网站、微信、杂志、报刊等实行有效管理。除此之外,公司还积极参与公益类、社区联动类活动,如园区便民系列活动、小黄人公益活动、家园公约暨邻里嘉年华等,积极投入社会公益事业,不断树立企业外在形象,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行业情况

1、基础服务持续提升

基础物业服务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核心要素,行业处于任何发展阶段都不能忽视。近年来,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基础服务水平持续提升。首先是服务理念的端正,行业普遍认识到基础服务的重要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纷纷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等活动,宣传并实践“固本”、“守正”的经营理念,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物业管理本职工作。其次是服务技能的提升,企业越来越意识到行业设施设备管理的核心价值,注重技术能力的培训提升和先进设备体系的引入,引导企业提高基础服务技能。再者是服务品质的提高,多数企业较为关注物业服务用户体验,增强与用户的交流互动,精细管理的同时简化服务流程。扎实的基本功带来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外溢,物业管理行业在协助维护社会稳定、处理社会突发事件和抗击自然灾害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2、行业规模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17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报告》中显示,2016年全国物业管理面积约为185.1亿平方米,较2015年的174.5亿平方米增长了约6.07%,相比2014年的164.5亿平方米增长了约12.52%,管理面积规模持续扩大。

一方面物业在管面积持续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在互联网时代拓展多元经营渠道,行业经营总收入实现了较大程度的上涨。由于上游行业房地产开发市场仍在上升阶段,加上近年来政府行政类物业服务采购量的快速提升,根据中国指数院预测,预计到2022年,全国基础物业管理市场规模约为1.2万亿元。

3、商业模式的发展

传统物业服务企业由于服务内容局限于秩序服务、保洁、绿化、工程等基础物业服务,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物业服务费价格较难上调。因此,百强企业以基础服务为入口,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提供社区服务、顾问咨询、工程服务及其他特色服务,并开始取得初步成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国家政策的有利影响,传统物业管理行业的商业模式也随之产生了不同的应用创新,其中较为有影响力并能代表物业管理服务未来发展方向之一的创新模式即是基于互联网的社区O2O的商业模式。

社区O2O是以小区为核心,以物业服务为载体,全面整合社区周边零散商家(生活服务、超市、餐饮、生鲜、药品等)。业主通过社区O2O,足不出户即可解决各类生活需求,高效便捷,提高生活品质和工作效率。

4、市场格局由高度分散逐渐向优势企业集中

物业服务行业集中度逐年提升,市场份额逐渐向百强优质企业集中,2013-2016年间,百强企业的全国市场份额从16.28%上升至29.44%。通过并购、联盟,扩大管理规模,增加服务客户数量,有利于发挥集约和规模效应,增加经营性收入,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百强企业作为行业优质服务品牌,也受到越来越多开发商的认知与认同,成为其寻找物业服务供应商时的首选。

5、生产要素由劳动密集型逐步向技术密集型升级

传统的物业服务行业是劳动力高度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以低学历的社会基层劳动力为主,人力成本支出是几乎所有物业企业最主要的经营成本。由于全行业收入来源单一且难以上调,而人员最低工资持续多年刚性上升,大部分中小物业企业开始陷入经营困境,而百强企业则凭借自身的经营规模优势主动通过融合渗透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为企业打开低成本运营、多维度发展的新空间。

目前行业内正在大力推进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应用技术主要有车辆进出管理系统、人行门禁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管理系统、设备远程监控系统、机器人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上图为公司截至报告期时的状态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95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85%;发生营业总成本72,388.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4.47%;实现营业利润 10,333.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7%;实现利润总额10,29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7%;实现净利润 7,536.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0%;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本公司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及资产处置收益科目金额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