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1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4月20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4月19日至2018年0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4月2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4月19日15:00至2018年0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699弄100号雪浪湖度假村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俊杰先生授权董事臧舜先生主持此次会议
(六)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999,567,9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99,544,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0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2,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9,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0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文君、周琳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经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后,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99,455,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12,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99,550,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3,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954%;反对13,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466%;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99,544,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3,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698%;反对23,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文君、周琳凯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2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逐项审议通过。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以询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7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097,074,440股(含1,097,074,440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293,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者。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编制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簿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簿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3、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第5项、第6项、第7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战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和农业”)的融资需求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上述专户仅用于“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用于其他用途。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8年5月7日(星期一)14:00时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699弄100号雪浪湖度假村召开,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9)。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3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11项议案。2017年12月28日,由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发行对象等内容进行了修订。2018年4月20日,由于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发行对象等内容进行了二次修订。
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4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8年9月底完成,该时间仅为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1,097,074,44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3,700万元(该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和募集金额为准);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5、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6、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7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5.29万元,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度业绩快报基础上按照0%、10%、-10%的增幅分别测算;
7、在预测2018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8、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62,822万元,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18年测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将导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肉牛产业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粮食贸易、畜牧产业、乳品业务及食品分销等核心主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畜牧产业板块将拓展增加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业务,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畜牧业领域的优势地位,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有效推进公司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布局。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回报前景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率或内部收益率,收益水平较好。因此,根据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报的情况下,虽然本次非公开发行在短期内可能对公司的即期回报造成一定摊薄,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将在中长期增厚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从而提升股东回报。
(三)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通过一系列的并购及投资,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资金,但债务规模的扩大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由此产生的财务费用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11%。本次非公开发行可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控制公司有息债务的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肉牛产业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粮食贸易、畜牧产业、乳品业务及食品分销等核心主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畜牧产业板块将拓展增加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业务,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畜牧业领域的优势地位,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有效推进公司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布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汇聚了一批熟悉技术和市场、知识结构搭配合理、具备先进管理理念和创新开拓精神的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对畜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有深刻认识。近年来,公司大力加强人才梯队的建设,从国内知名高校、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着力培养和建设本项目的技术骨干队伍。
对于拟在募投项目实施地区招募的员工,公司坚持结合岗位就地培训,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以确保人身和生产设备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并在实际生产中,进一步提高一线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储备充足,可以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拥有较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形成了满足企业科技发展与管理的组织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畜牧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掌握了养殖业务的的核心技术,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公司业务将拓展增加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业务,公司将进一步积极引进掌握肉牛屠宰分割技术、牛肉熟食制品加工及牛副产品加工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完善公司在肉牛的养殖及屠宰加工领域的技术储备,为主营业务的发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立足于农牧业,创造性地提出了“全球资源、中国市场”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农牧业全产业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绿色的农副产品,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合作等方式,整合国内外优质的农业资源并对接到中国市场,与国内外的大型肉制品、乳制品、大宗农产品企业及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贸易合作关系,培育出一大批优质的客户群体,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搭建起广泛、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形成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市场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利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完善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收入,增厚未来收益,使公司能够持续、健康发展,以此填补即期回报。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三)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5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簿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本公司将依据职责权限切实推动公司有效实施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履行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6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瑞丽市鹏
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战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决定对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和农业”)的融资贷款需求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人民币,担保额度如下表所示:
■
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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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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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或机构签订担保协议。相关的担保实际发生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其他说明
2017年7月和2018年3月,公司与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瑞丽市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鹏和农业将作为瑞丽市当地唯一签约的进口肉牛屠宰深加工项目——瑞丽市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6.033亿元(详见公司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在募集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鹏和农业将通过银行借款和自有资金投入的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预计每年为公司新增利润约1.88亿元,并且与公司现有业务实现板块联动,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助于上市公司赢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疏通肉牛进出口贸易渠道,推动中缅边境地区肉牛及其产品国际贸易,将进一步促进云南边境地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为75.56亿元;对控股子公司贸易合同项下的担保额度为20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91亿元,合计担保总额为97.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33.66亿元(包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而形成的标的公司Fiagril Ltda.为其关联方Cianport和Miguel合计约为1.91亿元融资贷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88%。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7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项目“乳及乳制品项目”中的27,935.12万元及“收购Belagri?cola和LandCo股权项目”中的36,252.21万元,合计64,187.33万元变更用于“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中介机构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保荐机构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议案》,同意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该协议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申万宏源完成。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上述专户仅用于“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甲方)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乙方)、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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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7020078801300000862,截至2018年4月18日,专户余额为零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蔡明、侯海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9 年12月31日)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28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逐项审议通过。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以询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7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097,074,440股(含1,097,074,440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293,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者。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编制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簿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簿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战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对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以下简称“鹏和农业”)的实际贷款需求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人民币。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上述专户仅用于“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中的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用于其他用途。同意公司(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乙方)、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证券简称:大康农业公告编号:2018-029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6日15:00至2018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699弄100号雪浪湖度假村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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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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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3日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8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孙文先生
联系电话:021-62430519
传真:021-52137175
电子邮箱:002505@dakangmuy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8楼
邮编:200082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5;投票简称:大康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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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05证券简称:大康农业公告编号:2018-030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未最终完成,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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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业绩快报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11),预计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5.29万元。现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度,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预计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3.35万元,较《2017年度业绩快报》差异-1,271.94万元,下调幅度为17.85%。
2、业绩快报修正的主要原因
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海外控股子公司经准确统计后,合并范围内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抵消,减少营业收入。二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补充计提部分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资产减值损失。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正公告数据是公司与会计师初步沟通的结果,由于审计尚在进行中,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数据将在2017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