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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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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0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1942号《关于核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医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524,321股,发行价9.25元/股,共募集资金883,599,969.25元,扣除发行费用8,949,056.3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4,650,912.95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3月23日到账,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于近日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表(单位:元)所示: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城支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东平、汤勇,以及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工作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甲方授权书)。

五、乙方按月(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者邮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1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18年4月27日15:30-17:00

●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主题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对外公布(详见2018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说明

1、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677,099,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312,993.88元(含税),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2、行业及公司发展情况

2018年国家将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同时国家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基于老龄化加速、人民生活水平、医疗保健意识的提高及国家医保投入加大,预计医药市场仍将快速发展,增幅维持在10%以上。

公司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生物发酵产业优势,通过建设绿色环保生物高新技术生产研发平台,加速发展特色原料药和抗生素原料药的升级换代,加快发展新型生物医药、生物兽药和特色生物制造产品,努力促进附加值较高、污染较小、能耗较低的特色生物发酵产品的增长,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鲁抗生物医药循环产业园项目、高端生物兽药项目以及其他技改项目投资等。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实施,项目预期收益良好,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4、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共12名董事,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说明会的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18年4月27日15:30-17:00

召开形式:网络互动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彭欣

财务总监 李利

董事会秘书 田立新

证券事务代表 包强明

五、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8年4月26日15:00前通过本通知后附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8年4月27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网址: 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联系传真:0537-2983097

联系邮箱:lkpc_dmc@126.com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