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5,744,461.39 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827,721.11 元,加上2017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50,767,367.56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939,646.4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基于公司2017年度业绩增长情况及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股票流动性,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597,837,7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共计转增 779,351,3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3,377,189,083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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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自2016年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属于控股型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由下属宁波钢铁、紫光环保、再生资源等子公司开展,业务以宁波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为主,以部分环保业务为辅。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营业务为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产自销为基础,另外进行部分原燃材料以及钢材的贸易。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消费行业为冷轧压延、建筑用钢(钢结构)、集装箱制造、管线制造、汽车制造、造船、刀模具等行业。2017年公司生产热轧钢卷435.83万吨,与行业对标相比,铁水累计成本1994元,较平均2018元低24元;热卷累计成本2591元,较均值低132元。
2、2017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报告期,钢铁行业运行稳中向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效缓解,产能利用率基本恢复到合理区间;钢材消费好于预期,市场需求有所增长;钢铁生产保持平稳,优质产能得到发挥;市场环境明显改善,钢材价格合理回升;企业盈利能力增强,行业效益明显好转。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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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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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1、宁波钢铁2016年四季度开具银票给宁钢国贸,一季度银票到期承兑,宁波钢铁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年报审计机构审计意见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宁波钢铁将销售商品收到的银票背书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支出,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意见对该业务不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综上,公司相应分别调减2017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625,312.52元、19,165,980.63元和 34,044,911.62元。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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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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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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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紧扣“学先进、降成本、抓创新、谋发展” 主题,继续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经营策略,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切实把握有利市场时机,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的生产经营目标,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2017年,公司生产铁水432.3万吨、板坯457.34万吨、钢卷435.83万吨,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 278.56亿元,同比增长41.6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96亿元,同比增加147.72%。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亮点如下:
1、钢铁产业
(1)经营业绩实现跨越式增长
根据全年工作目标和要求,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根主线,科学研判两端市场形势,不断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持续深化协同和服务的理念,克服日益严格的行业准入、与日俱增的环保压力、生产与建设并行的挑战,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全年经营利润较2016年实现翻番,创造了新的历史佳绩。
(2)特色产品拓展大幅提升
围绕公司建设精品钢铁基地的要求,积极落实公司年度创新发展任务, 2017年公司特色产品拓展表现出强劲的厚积薄发之势,特色产品开发总量和效益均创新的历史水平,全年特色产品拓展量152.9万吨,实现增效3700万元。产品定位和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清晰,策划并确立了“1+3+α”的产品定位方向,产学研结合及科技政策利用实现新突破,多个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成功研发,全年累计开发生产新产品41.45万吨,完成年度目标进度168%,成功研发优特钢、汽车钢、深冲钢和低合金钢系列新产品牌号17个,突破性实现三个首次,首次实现50CrV4、NDC01、NTC01等高精尖且具有行业前瞻性的产品生产零的突破,首次实现NW600、NW800等高附加值产品由以往依赖外部专家指导生产向依靠公司技术人员自身能力组织生产的华丽转变,首次实现高强汽车钢从500MPa等级向600MPa等级钢的重大飞跃,并有三个产品获得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称号。
(3)市场和现场把握能力大幅增强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两端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公司供产、产销节奏。采购工作全年在做好保供的前提下,围绕降本增效、环保达标、用料结构优化等重点,努力开拓渠道、抢抓资源。积极统筹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大宗原燃料持续保持稳定供应,全力支撑好公司用料结构优化,废钢采购顺应行情,动态调整采购节奏,确保质优价廉,针对合金、熔剂辅料和耐材等物资和服务采购白热化的局面,公司以“资源优先、质量稳定”为前提组织采购,确保生产供料不受影响。
营销工作以效益最大化、服务精准化、管理精细化为着力点,坚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做好市场调研,坚持以诚相待、客户满意做好产品服务。全年完成200多家次用户走访工作。围绕提升产品盈利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工作,大力推进特色产品拓展,特色产品接单量和效益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优特钢销量同比增长近23.3%,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推进品种钢差异定价政策,实现产品销售增值;以市场为基准,思变求新不断优化定价机制,做细压实传统定价政策,创新改进机制弊端,使定价机制既能有效贴近市场,又增强对市场的应变能力。积极利用信息化优势创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更加智慧、精准地跟踪目标市场、锁定重点区域、完善用户信息、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实现智慧营销铺好路、起好步。
(4)全力推进“绿色生产”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推进“绿色生产”建设。全年在认真总结2014-2016年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策划形成新一轮环境提升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烧结烟气综合治理、焦炉烟气脱硫脱硝、五丰塘固废综合利用(二期)等项目建设工作,新一轮环境提升计划目标是公司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特别限值标准,主要污染物进一步减排,清洁生产达到行业一流水平,厂容厂貌进一步提升,基本达到绿色工厂目标。强化环保工作日常管理,持续推进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障环保设施的稳定,积极推进污水深度处理项目调试运行和酚氰废水回用,公司水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各项污染物排放均处于受控状态,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全部达标。
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持续加大余能余热回收力度,持续开展节能减排装备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策划并实施节电、节水专项工作计划,公司余能、余热回收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吨钢耗新水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组织推进新规下的排污许可证申领,进一步完善台帐和自行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申报材料编制、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全年顺利通过浙江省环境环科认证中心的环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顺利完成能源管理体系第三轮再认证。
2、环保产业
(1)市场开发模式不断创新。
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环保市场,公司积极寻求开拓市场的新思路,想方设法拓宽项目的领域范围,探索环保管家、环保医院服务新模式。2017年通过股权合作、竞争性报价、单一来源采购、EPC总承包、以及借助股东平台等方式均获得了项目。除了在城市污水处理上有所获得外,还在垃圾渗滤液、河道治理、工业水处理、委托运营、乡镇污水一体化获得了一些项目。
(2)研发领域不断拓展。
公司将以现有工业废水项目为落脚点,开展污水深度处理技术攻关工作,促使工艺路线更为成熟可靠,目前以宁钢污水厂为代表的工艺已基本具备可复制的条件。继续开展污水中试小试实验,进一步巩固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浸没式外压式超滤以及纳滤反渗透等膜工艺的研究,进一步验证了工艺效果和技术指标。推动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国外企业交流合作,将联合省环保集团、浙江大学共同研发污泥真空干燥技术,待技术成熟后推进在现有项目上落地。
(3)技术成果不断转化。
进一步总结提炼研发成果,将自有知识产权转化为专利进行保护。全年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上报三项发明专利和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家级环保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联合省环科院、浙江工业大学中标了2017年浙江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下属富蓝耐公司成功申报甘肃省重大科技项目,并获得了30万元的专项资金。宁钢项目作为浙江省的唯一项目,参加国家环保部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评选,在国内一流环保水务企业申报的20个污水案例中脱颖而出,位列专家评分第6位,有望成为环保部待公布的最终入选案例,这也将是公司有史以来第一次有项目入选国家环保部的典型案例。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由于上期不存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事项,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可比数据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环保因设立增加松阳富春紫光、桐庐紫光水务共2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宁波紫恒建材1家子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宁波紫霞实业1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因股权转让减少浙江新世纪金属1家公司,浙江新世纪金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09:30在浙江新世纪大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副董事长孔祥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5,744,461.39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4,827,721.11元,加上2017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50,767,367.56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939,646.4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基于公司2017年度业绩增长情况及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股票流动性,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597,837,7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共计转增 779,351,3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3,377,189,083股。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北仑支行、瑞安支行,农业银行北仑分行、瑞安支行,建设银行北仑支行、宣城支行,中国银行北仑分行,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北仑支行,兴业银行清泰支行、北仑支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浣纱支行,平安银行北仑支行,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山支行,浙商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杭州省府路支行,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54.4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钢股份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杭钢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由杭钢股份母公司统筹平衡,上述事项董事会拟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18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18年以“智慧宁钢、实力宁钢”为导向,围绕提升竞争力、智能化制造的目标,坚持“绿色宁钢”的发展理念,确保宁钢持续、健康、绿色、安全地发展。2018年,拟安排投资计划110,886万元,资金计划123,653万元。2018年度资金总计划131,983万元(含前期项目资金计划安排330万元、尾款项目资金计划安排8,000万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8-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8-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8-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18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涉及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家被担保单位,其中对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72,000万元,对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8-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经公司考核部门对于相关董监高人员2017年度的业绩和履职情况的考评,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汤民强,由省国资委考核并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2、董事刘安、董事于卫东以及监事周尧福(监事会主席)、监事王纪松均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与津贴。
3、独立董事陈杭生、王颖、胡祥甫的津贴为50000元/人,由公司支付。
4、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薪酬情况:
副董事长、总经理孔祥胜,董事、副总经理谢晨,副总经理陈晓东,董事吴黎明,监事金钢,财务总监陆才平,董事会秘书吴继华等人员的年薪薪酬(含税及各类津补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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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7年财务审计费用17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8-01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8-018。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多年来支付给独立董事的津贴一直保持为5万元每人每年,该津贴水平与整体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公司发展情况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公司自重大资产重组以来规模和影响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后)。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年龄原因,汤民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呈,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汤民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董事会对汤民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吴东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8-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杭钢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8-020。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杭生、胡祥甫、王颖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
吴东明先生简历
吴东明,男,1971年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杭钢股份监事会主席。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杭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8—01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浙江新世纪大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尧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5,744,461.39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4,827,721.11元,加上2017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50,767,367.56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939,646.4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基于公司2017年度业绩增长情况及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股票流动性,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597,837,7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共计转增 779,351,3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3,377,189,083股。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该报告及其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存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各项相关议案进行监督。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号)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6,581.31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50.16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49.2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9,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94,8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56.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230.5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06.5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2,275.9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006.5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及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宁钢公司、紫光环保公司及再生资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波钢铁的相关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与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公司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杭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后认为:杭钢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金属材料交易平台,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对项目进一步研究论证中。
[注2]:原料场封闭工程和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尚处于项目前期筹备中。
[注3]: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公司通过BT方式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工程实际进度为75%,预计2018年4月底完工。
[注4]: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44,500.00万元,小于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80,0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调整承诺投资总额。
[注5]:公司未承诺截至2017年末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以承诺投资总额列示。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黎明、于卫东均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陈杭生、胡祥甫、王颖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公司拟与将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重新签署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事项有助于公司关联交易规范开展;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下属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已签署有《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经与关联方协商一致,公司拟调整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部分交易对象,其中《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拟新增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三家关联交易对象,减少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冷轧带钢有限公司四家关联交易对象;《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拟新增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五家关联交易对象,减少浙江杭钢旭石能源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二家关联交易对象;《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拟新增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两家关联交易对象。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其他主要条款不变。公司拟与将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重新签署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拟重新签署的协议包括《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7年以来由于钢铁行业形势向好,生产经营涉及的原燃材料、钢铁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采购及销售金额均超出了年初预计的范围,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对2017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04)。
(四)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充分拓展采购和销售渠道,有效利用股东的资源,同时为规范和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根据预计情况与关联方重新签署《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了明确。2018年度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亿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法定代表人:陈月亮;注册资本:50亿元;经营范围: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富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5楼B;法定代表人:翁昌荣;注册资本:1000 万港元;经营范围:铁矿贸易、物业出租及投资。
3、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28号;法定代表人:翁昌荣;注册资本:30万美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出租,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278号;法定代表人:郑浩;注册资本:1 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技术咨询服务。
5、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1幢21-22层;法定代表人:缪克能;注册资本:16,800 万元;经营范围:批发(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燃料油,重油,工业油脂,煤炭(无储存),焦炭,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矿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百货,仪器仪表,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除食品),木材及制品,纸张及制品;服务:新能源、再生能源的研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38号-1;法定代表人:莫洪深;注册资本:8,000 万元;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凭《煤炭经营资格证》经营)。 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饲料、装饰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废旧金属的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7、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系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注
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6 Temasek Boulevard,#27-04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038986;注册资本:6,187,075.00 新加坡元;经营范围:根据新加坡相关规定,除特殊许可业务外的都可以经营。
8、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俞燕强;注册资本:4 亿元;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金属材料、水泥、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化肥、钢材及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628号;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书报刊的零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原料、染化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及制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及通信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炊事用具、皮革及制品、家具、日用杂货、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广告的制作、代理;网络技术信息及系统集成服务、光盘视频产品及软件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咨询);房屋、场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10、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临港二路168号373幢1号一楼;法定代表人:董志伟;注册资本:3 亿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与钢铁产业相关的装备制造;工业机械设备安装与检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物运输;钢铁及其制品、其它金属及制品以及矿石、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产业区A区贤庠镇芦岙碶头区块;法定代表人:莫洪深;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焊接钢管制造、钢板压延加工,钢材(钢坯)、矿产品批发和进出口经营;货物装卸、普通货物仓储。
12、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1号;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800 万元;经营范围:冶金炉料、五金材料、建材、锻件铸件,机电维修,劳务项目承包。
13、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半山路386号;法定代表人:王林海;注册资本:4000 万元;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利用及电力的技术开发,发电(限供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富阳市新桐乡新桐村小家坞215号第4 幢;法定代表人:魏祖华;注册资本:8,000 万元;经营范围:活性石灰生产、销售;矿业技术开发及服务。
15、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万泉河路3号226室;法定代表人:叶会华;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信设备、日用品、初级农产品、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焦炭、煤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室内装饰工程设计,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服务。
16、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俞燕强;注册资本:4000 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的销售,市场经营管理。
17、浙江星光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开发区牡丹小区18 幢607-608 室;法定代表人:应普程;注册资本:500 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化工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煤炭制品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18、杭州东菱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颜三路116号二楼2169室;法定代表人: 罗斌;注册资本:2000 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机电设备(除轿车),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木制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皮革制品,煤炭(除储存);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浙江杭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法定代表人:张伟明,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工业炉窑建筑,机械设备安装与检修,水电安装,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冶炼设备、金属轧设备及其部件的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检测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防腐工程,工程吊装,砼制作,五金、建材的销售,家用电器修理,装饰装潢。
20、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6号1幢1号16楼1605-16室;法定代表人:曹伟东;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运、普通货运;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钢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吊装服务;车辆配件的批发、零售;机动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工程设备、工程机械、铁路机车租赁;房屋、场地租赁;润滑油批发、零售;铁路运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镇;法定代表人:丁志良,注册资本:22,500万元;经营范围:氧、氮、氩气(含瓶装气体和液体产品)、工业水、民用水、软化水、生活用电、工业用电、蒸气、压缩空气、高炉鼓风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铆焊的制作、机电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动力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培训。
22、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
注册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1号;法定代表人:章华,注册资本:2,860万元;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山、轻工、丝绸印染等建设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轻工产品、电子产品、医疗器具的设计,冶金矿山设备、工业炉、市政与环保设备、轻纺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
23、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356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桂;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检测技术服务,能源与环境影响的评价分析服务,材料改性及表面工程的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法定代表人:曹伟东;注册资本:3,700 万元;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限杭钢专用铁路)、公路运输;杭钢专用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装卸;河道码头疏竣;运输车辆及设备维修;汽车配件的销售;提供装卸、工程修理方面的劳动服务,汽车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除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为公司母公司外,其他均为杭钢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下属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热卷等商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一律以市场价格结算。
2、为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物资供应能力,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依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编制相应的原燃材料采购计划,结合市场情况,采用比价方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等原燃材料,采购价格由一律以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3、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运行效率,充分利用关联方相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由浙江杭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设备检修、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物流运输等方面服务。各项劳务、服务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 月21 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8—01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年度,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杭钢股份”)预计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下同)担保。
●杭钢股份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92,000万元,担保涉及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家被担保单位。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钢股份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18年度,本公司拟向其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2家,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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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计划的担保内容、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下转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