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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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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4年5月11日-2018年3月31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4年11月11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股、债市的系统性风险和申购赎回引起的基金资产规模变化,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在短期内出现过持有股票、债券占基金资产总值低于80%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况后,该基金均在合理期限内得到了调整,没有给投资人带来额外风险或损失。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由于供暖季限产以及春节假期后不久就迎来了两会召开,并且本次会议会期较以往年度有所延长等因素影响,国内经济活动旺季启动时间推迟,引发了市场对经济回落的担忧。但2018年1-2月份国内经济数据表现还是略超市场预期,这些数据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进出口数据等。同时3月份国内制造业PMI也超出了市场预期,达到了51.5%,2018年一季度国内经济依然处于较好的发展势头之中。美国由于就业市场良好以及经济增长数据,美联储3月份再次启动了加息25个基点。对美联储快速加息的担忧以及美国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在一季度也是困扰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欧元区2018年一季度前期经济表现良好,但3月制造业PMI指数为56.6,创下近8个月以来的新低,后续需要密切关注。日本一季度经济继续保持较好发展势头。未来主要风险点集中在美联储加息及缩表进程过快以及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引发贸易争端影响全球经济。

2018年一季度A股市场波动较大,1月份以金融地产为代表的低估值股票表现优异,但2月初受海外市场剧烈波动影响A股市场快速调整。在一季度后半程受国内创新利好政策驱动以及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影响,以计算机为代表的成长板块表现较好,而近两年表现出色的周期、消费和金融地产等板块表现较差。综合A股市场一季度走势分化严重,从风格上看只有创业板指数明显上涨,上证指数下跌较多,而中小板指和深成指小幅下跌。一季度市场表现较好的行业是计算机、餐饮旅游和医药,而煤炭、非银和农业表现较差。一季度上证指数涨幅-4.18%,深成指涨幅-1.56%,创业板指数涨幅8.43%。

本基金在一季度大部分时间维持了中性偏低仓位,季度末仓位较期初略有提高。一季度本基金主要降低了钢铁、农业和采掘等块配置,适度增加了银行、航空和建筑配置比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0%,业绩表现落后比较基准1.1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多策略基金截至2018年3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中信银行(601998)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各省市银监局、银监会处罚通知。由于公司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以存单质押再投资的方式虚增存款、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未对借款人关联企业重大风险信息进行调查、未对借款人务状况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等情况,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处以罚款。

中信银行(601998)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各省市税务稽查局的处罚决定。由于公司存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等情况,要求其补交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中信银行(601998)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各省市外汇管理局处罚决定。由于公司存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但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错误、报送结售汇报表错误、外汇业务违规、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未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等情况,处以罚款。

中信银行(601998)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各省市物价局处罚决定。由于公司存在将应由委托人缴纳的委托贷款手续费转嫁由借款人支付、开立信用证绑定资金资本市场咨询顾问业务费且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强制捆绑收费和变相强制以贷收费、转嫁房屋抵押登记费等情况,处以罚款。

中信银行(601998)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各支行处罚决定。由于公司存在个人及企业征信查询未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假币收缴程序不规范、占压政存款或者资金、虚报金融统计数据、未按规定报关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识别或留存特约商户身份资料、客户信息登记不完整、银行卡收单业务不规范等情况,处以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一.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8日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了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公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1日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自2018年4月11日起,公司聘任李慧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各种定期和临时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5年5月8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15年11月8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市场整体出现下跌,WIND全A指数全季度下跌3.24%,上证指数下跌4.18%,沪深300下跌3.28%,创业板指上涨8.43%。市场整体风格变化较大。上证指数在年初11连阳的大涨之后,开始陷入下跌趋势。而创业板从非理性杀跌的趋势中出现反转。本基金今年的基本持仓策略是平衡偏小策略,更加注重持仓结构与基准的平衡,力求淡化风格,从企业内在价值角度挑选标的。风险因素方面,今年主要观察贸易战可能带来的总需求收缩。去杠杆过程中,政策执行力度可能带来的流动性紧缩。中概股回归带来的融资压力等。目前这些风险因素仍处于观察阶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适度提高了仓位。降低了汽车、休闲服务、机械设备、通信等板块的配置。增加了医药、电子、银行、家用电器、公用事业的配置。重仓股增加了市场下跌后估值较低的标的。如供求格局发生变化,今年业绩有望反转的是黑电行业、股价跌破净资产的一线城市地产等。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基金表现落后比较基准2.8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一、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8日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了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公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1日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自2018年4月11日起,公司聘任李慧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备投资者查阅。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各种定期和临时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增强收益债券A

华宝增强收益债券B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9年2月17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9年8月16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1-2月份,固定资产累计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7.9%, 高于去年全年7.2%的累计增速,主要由地产投资拉动。其中,制造业投资累计同比增长4.3%,比去年全年低0.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同比增长9.9%,比去年同期高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累计同比增长16.1%,显著低于去年19%的累计增速。以美元计,1-2月份出口金额累计同比增长24.4%,出口受益于海外经济好转而上升;1-2月份进口金额累计同比上升21.7%。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同比增长9.7%,低于去年全年10.2%的累计增速。物价水平呈现分化,CPI回升,PPI回落。1-2月份CPI累计同比增长2.2%,2月份CPI同比增长2.9%,冷冬叠加春节使得CPI较上月1.5%明显回升;1-2月份PPI累计同比增速4.0%,2月份PPI同比增速3.7%,较上月4.3%明显回落。

1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在整体流动性中性偏松的背景下一路震荡下行,期间经历了年初的悲观到之后的修正。年初监管继续加码,债市情绪疲弱,随着利率债行至高位,市场悲观情绪有所释放。随着资金面宽松和消息面真空,出现了快速而明显的修复。金融周期见顶、严监管的背景下,信用债需求趋弱,相对于利率债而言的调整压力并未释放,城投平台违约成为信用市场最为担忧的潜在风险。进入2月,尽管同期10年美债大幅上行,但国内债市体现出较强的独立性,在监管空窗期,经济基本面和通胀预期暂稳,债券市场在流动性宽裕的背景下整体延续小幅修复行情。此后,债市先后经历了春节后首个完整交易周的政策真空反弹行情、本次两会的维稳做多行情。3月美联储加息如期而至,央行象征性跟随,提高公开市场操作利率5BP,债市解读偏暖。美国在两会后率先挑起贸易战,使得基本面、金融改革节奏力度的预期,都在向着债市有利的一面倾斜。当前,债市存在一定的调整压力,我们将密切关注贸易战的走向和资管新规的相关信息。

1季度权益市场整体震荡调整,市场风格转换,存量博弈特征明显。上证50为首大白马持续下跌,仅创业板和转债市场一枝独秀,保持了年初至今的正收益。展望后市,需要警惕优质独角兽的加速回归引发的供给压力担忧。

1季度可转债市场,年初转债止跌反弹,之后两个月震荡调整。转债市场波动加大,进入3月转债一级发行提速,节奏相比前两个月有所加快。展望后市,择券重于择时,关注政策鼓励的创新绩优标的。

增强收益债券基金2、3月份小幅提高投资组合久期,转债投资获得少量正收益,股票投资以稳健品种为主,未能享受到创业板上涨带来的收益,反而给组合带来损失。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内增强收益A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增强收益B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增强收益基金截至2018年3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16洪都航空MTN001(101659008)发行主体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因其对于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16洪都航空MTN001(101659008)发行主体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收到江西证监局的警告。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处以警示。

增强收益基金截至2018年3月31日前十名证券中的15中信02(122385)发行主体中信证券(600030)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在客户开户未满半年的情况下为其开立信用账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

15中信02(122385)发行主体中信证券(600030)于2017年9月21日收到北京证监局整改通知。旗下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业部违规为机构客户通过邮寄资料方式开立账户,采用违规手段为客户开户申请单套印印章,客户的账户资料存在用印缺失、日期涂改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责令中信证券改正,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客户账户开立,严格开户流程,加强客户档案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一.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8日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了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公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1日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自2018年4月11日起,公司聘任李慧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各种定期和临时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