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金金腾通货币A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国金金腾通货币C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年2 月17 日,图示日期为2014年2月17日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C类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9月28日,图示日期为2015年9 月28 日至2018 年3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确保做好公平交易的监控和分析。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方面,一季度经济总体保持稳定,投资方面,受前期房企补库存、土地购置面积增速快速提高的滞后影响,1-2月房地产投资增速回升至高位,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大幅超预期,而制造业投资和基建投资有所回落。1-2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主要是由于季节性因素导致电热燃水生产较强。消费方面,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上升,主要是汽车类项目消费增速提高。通胀方面,受春节错位及天气等短期因素影响,2月CPI跳升至2.9%的高位。受上游原材料价格环比涨幅下滑影响,2月PPI环比下降0.1%,同比继续回落至3.7%。总体而言,一季度经济增长韧性仍强,通胀压力也不大。
政策方面,去杠杆和金融监管仍是主基调。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随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提出“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
资金面方面,春节前和3月末资金未现过于紧张局面,一季度资金面宽松程度超预期,带动存单收益率等短端收益率大幅下行。资金面超预期宽松,叠加中美贸易战导致的避险情绪升温,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长端收益率也出现大幅下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旧保持稳健的操作风格,始终把流动性风险放在第一位,平稳度过春节前和3月末流动性冲击。同时,根据资金面的变化,灵活调整债券仓位和久期。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为投资人提供了合理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金腾通货币A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4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63%;本基金的金腾通货币C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5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6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5.9.2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平安银行(000001.SZ)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支付罚决字【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由于平安银行所涉及到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影响较小,对公司投资价值影响不明显,本基金持有平安银行发行债券。基金管理人对平安银行债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 其他资产构成
■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金腾通货币A份额为5,706,212.09份,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财富”)持有金腾通货币A份额为27,105,217.49份,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资本”)持有金腾通货币A份额为17,104,885.97份,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金腾通货币A份额为9,721,361.81份,基金管理人旗下资管计划国金基金新智能4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金腾通货币A份额为1.44份,基金管理人旗下资管计划国金基金贤达汇鑫8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金腾通货币A份额为12,423,849.05份,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资管计划千石资本国圣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金腾通A份额为35,825,908.10份,前述持有人均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规则及申购费率办理申购业务,其中,国金基金、国金财富、千石资本已按照法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8年01月02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基金净值公告》;
2、2018年01月19日披露了《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3、2018年03月27日披露了《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4、2018年03月27日披露了《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5、2018年0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6、2018年03月31日披露了《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2018年03月31日披露了《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个开放日公布基金每万份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址:www.gfund.com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5月27日,图示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至2018年3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确保做好公平交易的监控和分析。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采取完全复制标的指数上证50指数的投资策略,同时为控制大额申购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本基金适当投资股指期货。基金持仓包括上证50指数成份股、股指期货及现金等,其中股票持仓不低于90%,股指期货市值不高于10%,现金类资产不低于5%,以日均跟踪偏离度最小(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尽量小(不超过4%)为管理目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7%;报告期内,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0.0801%,低于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35%,年化跟踪误差为2.7932%,低于合同约定的年化跟踪误差为4%的水平。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况,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7年2月10日。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变更为普通指数增强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上述情形,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确认本基金转型操作的具体事项,待所有文件齐备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正式的变更注册申请。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8年3月31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8年3月31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部分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来控制预期大额申购赎回等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信证券(600030.SH)于2017年5月24日发布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中提及中国证监会拟决定:一、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二、对笪新亚、宋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由于中信证券(600030.SH)是上证50指数的成份股,故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人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的变动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8年1月2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基金净值公告》;
2、2018年1月11日披露了《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2018年1月11日披露了《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2018年1月17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5、2018年1月19日披露了《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6、2018年1月19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7、2018年1月24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8、2018年3月27日披露了《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9、2018年3月27日披露了《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0、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11、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个开放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址:www.gfund.com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润元大双鑫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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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双鑫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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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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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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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国内经济运行较为平稳。1-2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7.2%,主要是受极端天气的影响电热燃气行业增加值大幅提升所致。1-2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9.9%,主要是因为土地购置费大幅增长47.90%。同期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增速仅为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虽达到9.7%,若扣除物价的话实际同比增速是下行的。供给侧改革和环保督察的政策效果逐渐消退,下游需求普遍较弱,PPI继续呈现回落态势,1月回落到4.3%,2月继续回落至3.7%。CPI由于原油价格上涨、春节错位的因素在2月份冲高至2.9%,贡献最大的是食品,同比4.4%,非食品变化不大。
一季度债券收益率呈冲高回落的走势。1月份股市行情较好,债市受到压制,10年国开债最高上行到5.13%,10年国债最高到3.98%。2月份全球股市回调,避险情绪升温,国开债和国债收益率均有明显的下行。2月之后资金面超预期宽松,债市从2月底开始继续走出上涨行情。3月份两会结束后中美贸易摩擦升温,全球股市再次回调,债市再次迎来上涨。
一季度本基金在纯债方面保持了较低的组合久期,以持有国债和城投债为主。此外,适度加大了权益类资产的比重,增加了可转债的仓位,同时增加了创业板股票的配置权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A级基金的净值收益率为-2.65%,C级基金的净值收益率为-2.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以上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基金的解决方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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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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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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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3只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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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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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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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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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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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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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且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动。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批复;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基金持有人可在办公时间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网站免费查阅。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