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为70%-95%;投资于债券投资的最大比例为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2004年6月25日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自2017年9月15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变更为“中证8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1季度,市场热点层出不穷,板块快速轮动。周期品、消费品以及所谓的成长股都有阶段性的表现,但普遍缺少持续性。影响市场的因素很多,永远充满噪音,每个时期决定市场风格的因素都不相同。我们选择不猜测、不跟随市场,愿意以中长期视角、基于企业价值选择个股、构建组合。
我们预期2018年经济增速小幅放缓,但企业盈利维持较高水平。2016年下半年以来的经济复苏并没有伴随重资产行业的产能扩张,在供给端扩张有限的大背景下,经济体再次出现失速的可能很小。我们对2018年的企业盈利不必过于担心。从需求端考虑,我国基建投资已经连续5年增速超过15%,本轮地产景气周期时间跨度也已经远超以往任何一轮,在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已经复苏的情况下,基建投资力度估计会适当减弱,地产行业也需要休养生息。全球经济整体向好,但贸易摩擦增加是干扰因素,这是我国经济崛起必须面对的外部环境,相信也不完全是坏事,有望倒逼改革,加快市场化进程,提高全球竞争力。总体看,我们认为2018年,我国经济需求可能放缓,但不会出现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企业盈利仍将处于较好水平。
我国经济体正在从追求总量增长转向追求更有质量的增长,这对资本市场发展非常有利。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纠结于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市场调整压力。以往的经济增长模式,太多的低效率领域占用了大量资源,大量企业大而不强、效率低下。当经济体真正转向有质量的成长,下一代成功的企业将是资本节约型和股东友好型,整个经济体的投入产出水平会持续提高。资本市场的黄金时代才刚刚开始。
资本市场的改革也在持续推进,“独角兽”回归、放宽创新性企业上市要求,短期可能由于股票供给增加带来一定的市场调整压力,但从长期看,优质公司供应增加不是坏事,优秀的公司越多越好,我们的行业配置可以更加分散、组合构建可以更加从容,从中长期看,对于我们提高组合收益率会有帮助。
市场风格千变万化,我们选择标的、构建组合的标准不会改变,我们始终追求有效率的成长,始终相信复利的力量,我们会努力找出具备高投入产出、高成长潜力的公司,分享企业的价值创造,努力为持有人带来长期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2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红利再投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下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自由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自由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任一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国内经济小幅回落,但经济数据仍相对平稳。通胀预期回升,2月份国内通胀上升至近年的高点达到2.9%的水平,2月份很可能是年内的通胀高点。金融去杠杆继续推进,货币政策相对温和,并未继续大幅收紧,同时随着社融需求的回落,银行间资金压力也有所缓解。
1月份受国内金融去杠杆预期加强和全球通胀回升压力的影响,债券收益率继续上行;随后经济平稳运行、通胀在2月份冲高后回落、国内货币政策相对温和、资金面偏松以及中美贸易战带动下,国内债券收益率出现一波下行。1季度债券收益率整体下行,10年期国债、10年期国开债、5年期AAA中票、5年期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下行14BP、15BP、33BP、28BP和47BP,不过信用风险持续爆发,低等级债券信用利差明显回升。在经历去年4季度转债大幅调整后,1季度可转债先涨后跌,大盘蓝筹和成长股呈现阶段性上涨,中证转债指数上涨3.88%。
1季度组合积极调整债券仓位,继续降低低等级信用债仓位,并相应增加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投资,在控制久期的基础上,保持组合的杠杆水平。利率债则保持观望,可转债存在阶段性机会,组合小规模参与了可转债投资。
展望2018年2季度基本面,基建和地产投资增速仍存在回落压力,中美贸易战对中国净出口的负面冲击有待进一步观察,经济增速整体存在一定的回落压力。通胀温和回升,全年均值回到2以上的概率大。金融去杠杆仍将继续推进,货币政策转为宽松的可能性小,但继续收紧的可能性亦不大。全球经济和通胀仍处于回升趋势,全球货币政策处于收紧阶段。
利率债在当前位置仍具有配置价值,顶部相对明确,但经济韧性强、海外货币政策收紧、国内金融监管继续推进的背景下,利率债存在交易性机会但下行空间有限。信用债绝对收益率已经较高,但中低等级信用债仍面临信用利差走扩风险。转债市场跟随正股波动,2季度转债市场整体走高的可能性不大,但存在个券的投资价值机会。
组合操作计划上,组合在不降低信用等级和控制整体久期的前提下,适度增加信用债的杠杆操作,关注利率债的波段交易机会和可转债个券的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1、2017年12月20日,因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股票代码:600926)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虚增存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未发生现金转移的存取现业务等问题,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出具浙银监罚决字〔2017〕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杭州银行罚款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杭州银行资产规模超过7,000亿,所在区域经济都较为发达,资产质量较好,本次处罚对杭州银行信用资质影响不大。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杭州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自由开放期申购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自由开放期日赎回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下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本基金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几条投资主线
1、本基金重点关注了新兴行业中发展前景好增速快,且估值合理的公司;投资的新兴行业主要包括医药生物行业、传媒和计算机行业。
2、传统行业中的增长较快估值优势明显的龙头公司和盈利持续向好的公司。
投资的传统行业包括农业、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白酒、交通运输、建材、化工等行业。
二、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对宏观经济的展望
经济增长:2016年中以来,全球的经济进入周期性恢复,这提升了中国的出口,拉动中国经济增长超过1%;由于我国同期供给侧改革对经济活动的抑制,先比其他部分主流经济体,中国在增长率层面的改善相对轻微;以上两方面的因素都大幅推高了工业品价格,改善了企业盈利。目前来看,全球经济的改善势头具有可持续性,这扭转了过去六七年以来中国经济不利的外部环境。
企业盈利部分:周期性行业销售利润率的改善过程已经结束,并将波动向下,向历史均值水平逐步回归。由于环境已经到达很脆弱的地步,因此供给侧改革是持续的,不合乎环保标准的中小公司将会持续退出生产,大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由于多年投资减速的影响,未来可预期的企业资产增速处于较低水平,再加上全球经济改善和房地产市场变化对经济名义增速的影响,这推动企业资产周转率转入了较长时期的上升通道,并成为企业盈利未来继续改善的关键力量。
总结来看:我们对经济依然比较乐观。市场春节以来普遍预期悲观,对下游各项开工均较悲观,预期宏观经济需求发生逆转,经济复苏已经结束;但根据我们监测的宏观经济数据、中观高频数据和草根调研的情况来看,宏观经济依然处在复苏中。钢铁煤炭库存短期高企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全国开工进度较慢,而此前贸易商相对看好钢铁煤炭价格,大量囤货;我们观测到此前华东地区已经开始开工,上周开始华北地区也开始开工,贸易商的库存正在减少。而水泥价格3月中旬复产后,全国价格都在推涨,龙头企业的日出货量预计将达到历史最高。
2、宏观经济依然处于复苏阶段
水泥无库存干扰,最能代表实际需求和开工情况,结论如下:
1. 需求端恢复正常,预计2季度销量同比增长。华北恢复正常生产的地区发货量已经与历史同期持平,并未有需求低于预期情况,预计2季度销量同比增长。
2. 需求端变化,非错峰时间赶工将成为常态化,带来明显需求弹性。北方错峰停产常态化后,施工周期缩短成半年多,本身总需求变化不大情况下,半年施工期赶工导致施工量将明显上升。
3. 库存低位。全国大部分地区库存都处于历史低位。
4. 推演钢铁煤炭的情况。由于这两个行业有贸易商囤货造成的库存较高,但随着全国陆续开工,预计库存会逐步下降,会更真实的反应宏观经济需求情况。
本周(数据截至3月31日)经销商钢材库存下降78万吨(降幅4.21%),降库速度超预期;同时本周上海线螺终端采购量环比大幅上涨61.06%,达到去年12月初的水平;此外水泥价格上涨0.5%。这些都表明下游需求在几经延迟后开始复苏。
三、本基金未来将持续重点关注几条投资主线
看好的行业:
经济持续复苏情况下,继续看好周期和消费板块的表现。特别是其中的龙头公司。
对市场风格判断:
1、建议忽视对风格的追逐。
2、年初以来市场风格的切换,并不是建立在行业基本面的改善,是股票筹码拥挤度导致风格变化,当然中小创里也有优秀的公司,只是数量比较少,长期来看需要精中选优。
3、建议淡化变化的风格,抓住不变的本质,即企业盈利改善和估值水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3月30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下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