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6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6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经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18年3月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2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7.2%,增速维持稳定。3月PMI指数51.5,景气指数上升;2月PPI同比上涨3.7%,环比下跌0.1%,同比涨幅回落;2月CPI同比上涨2.9%,涨幅由于季节性因素略有上升,通胀预期维持平稳。货币政策基调防风险,市场流动性继续维持中性。2月M2增速略有回落至8.8%,M1增速也回落至8.5%,货币供应继续保持较紧的状态;2月末外汇储备3.1万亿美元,逐月增加,汇率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呈现升值趋势。房地产行业今年以来出现分化,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平均涨幅预计持续略有回落;三四线城市地产销售景气度继续好于一二线城市,截至2月的全国房地产销售面积累计同比上升4.1%,销售额累计同比上升15.3%。2018年第1季度市场出现较大波动行情,受“CDR”推出、中美“贸易战”等各种预期影响,市场情绪、主题转换较快,最终创业板指数上涨8.43%,沪深300指数下跌3.28%。
展望2018年2季度的宏观经济,经济基本面仍可能延续企稳态势,但面临的内外部压力依然很大,贸易摩擦、通胀、汇率都有不确定性因素。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通过控制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力争基金收益和指数收益基本一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2017年9月12日至2018年3月6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经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18年3月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自2018年3月5日起生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于2018年3月20日终止本基金上市业务,且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已从2018年3月7日起进入清算期。有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日至3月15日发布的一系列相关公告。有关本基金清盘的最新进展,请留意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A类
■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C类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7月30日生效, 2015年5月7日至6月7日基金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基金更名为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0日生效。调整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调整后,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5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金融监管和去杠杆仍是主线,但维稳需求下资金面持续宽松带来一波下行行情。跨年后,1月资金面转为宽松,加上年初配置需求释放,债券短端收益率下行明显,由于市场对监管加强、基本面、通胀预期等风险因素担忧仍在,中长端收益率延续上行,收益率曲线呈陡峭化趋势。2月债市经历了相对蜜月期,在资金面持续宽松,基本面预期走弱,政策面相对前期有所缓和背景下,收益率持续下行。3月更是在资金面宽松超预期和中美贸易战引发避险情绪影响下收益率大幅下行。总体来看,1季度收益率下行为主。基本面上美联储年内首次加息25BP落地。中国央行政策跟随,上调公开市场逆回购各期限利率5BP,低于市场预期。春节以来央行超预期投放以及重要会议维稳带来的资金面持续宽松和市场对基本面未来下行预期是这波收益率下行的主因。还有就是市场一直担心的资管新规落地时间一直在推后。信用债表现整体强于利率债,但低等级信用债表现不佳。部分高收益、低等级民企债券的信用利差大幅走阔。截止到3月底,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3.74%,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为4.65%,分别较2017年末下行14BP 和18BP。3年AAA中票和5年期AA+企业债收益率分别为4.94%和5.37%,较2017年年末分别下行35BP和31BP。在经历去年4季度转债大幅调整后,1季度可转债先涨后跌,大盘蓝筹和成长股呈现阶段性上涨,中证转债指数上涨3.88%。
从1季度权益表现上看,权益市场呈现波动加大、全球股市共振、大盘和小盘股分化的特征。1季度上证50、沪深300和中小板指分别下跌4.83%、3.28%和1.47%、而创业板指则大涨8.43%。价值和蓝筹已经上涨较充分,同时,价值和蓝筹板块出现一些低于预期的因素,包括银行股的利差回升不明显,保险股保费增长低于预期,部分家电股的业绩未达预期,部分个股的分红低于预期等,价值和蓝筹出现一定的调整,而创业板在经历前期大幅下跌,加上近期政策的支持,出现了较明显的反弹。
1季度组合坚持以短久期操作为主,主要持仓资质较好的2年内城投债、短久期产业债、高等级交易所信用债,享受持有期收益。组合积极调整债券仓位,继续减持了一些基本面不强的信用个券,并相应增加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投资。权益方面,组合增加了成长股的投资,追求价值蓝筹和确定性成长板块均衡配置。组合保持灵活仓位操作,在中美贸易战避险情绪影响下,仓位有所降低。
展望2018年2季度基本面,基建和地产投资增速仍存在回落压力,已出台的经济数据因春节等因素影响,数据可比性较差。生产受到各种因素干扰,等待新开工数据的验证。经济短期仍有一定韧性。外需保持稳健,内需偏平,中美贸易战下对中国净出口的负面冲击有待进一步考证,经济增速整体存在一定的回落压力。通胀则呈现高位回落趋势,全年均值回到2%以上的概率大。倾向认为短期内经济基本面较2017年4季度有小幅回落,但依然维持在相对平稳的水平。金融去杠杆仍将继续推进,货币政策转为宽松的可能性小,但继续收紧的可能性亦不大。短期看贸易战主要影响市场情绪;长期看中美贸易战如何演化存在不确定性,若贸易战全面爆发可能引发滞胀,但目前难以判断。倾向认为短期国内仍会以去杠杆和控金融风险为主,通过减税降费提振制造业,支持内需,但货币政策难以放松,依然延续防风险的政策基调。
资金面上,1季度国内资金面较宽松,持续投放有维稳意图,有对监管风险、外围风险的对冲。考虑到敏感期维稳意图消失,4月份资金面临收紧压力。2018年货币政策基调仍是稳健中性,央行削峰填谷保持流动性的基本稳定,通过各类公开市场及MLF等结构性政策工具向市场供应流动性,通过价格型调控引导短端货币市场利率,操作更趋精细化,加强预期管理。
海外基本面看,全球经济和通胀仍处于回升通道,全球货币政策处于收紧阶段。2018年美国经济继续改善,通胀预期走高。欧洲开年来PMI高位回落和通胀偏疲弱,美国和欧洲经济前景存在重估可能。美国加息落地未来加息存在因通胀提升而加速的可能性,欧元区则继续按兵不动。
政策面上,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延续19大政策基调,控宏观杠杆,传递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体现出质量重于规模的政策导向,首次没有提及M2增速目标,M2和社融指标维持2017年水平的阐述,表明货币政策仍然坚持稳健中性。金融监管继续不放松,1季度陆续出台了央行302号文和89号文、银监会对委托贷款的管理办法等系列监管文件。资管新规获深改委通过,市场等待具体规则落地。监管持续补短板进行中。监管机构构架的调整使得监管套利更加难以为继。
利率债在当前位置仍具有配置价值,顶部相对明确,但由于金融监管及去杠杆政策的持续推进,需求受到很大抑制,未来供需关系如何演变是影响利率债收益率水平的主要矛盾。资金面持续宽松叠加基本面下行预期、以及中美贸易战引发避险情绪助推本轮收益率出现下行。资管新规落地方式、供需失衡、通胀预期、美国加息点阵图是否超预期仍是干扰因素。长逻辑是金融去杠杆最终作用于经济去杠杆,等待融资需求被动收缩带来的基本面真正回落的机会。利率债仍是高位震荡行情,趋势性机会还需等待。如果阶段性流动性收紧、美联储加息、资管新规落地、供给压力叠加带来冲击可能会有短期交易机会。信用债绝对收益率仍然较高,但中低等级信用债仍面临信用利差走扩风险。转债市场跟随正股波动,2季度转债市场整体走高的可能性不大,但存在个券的投资价值机会。
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大盘指数持续上涨机会不大,仍主要集中在阶段性的板块机会。家电、白酒等板块虽然短期由于过去两年已积累较大涨幅、机构持仓较重,在当前存量博弈的市场下短期有资金撤出造成回调,但认为全年来看仍能获取相对稳健的回报。产业升级方向及科技板块中,部分基本面良好、业绩确定性高且经过前期调整,估值相对于其成长性已具有吸引力的成长股也值得积极配置。
组合投资在控制久期、适度杠杆的基础上,在不降低信用等级前提下,将阶段性增加信用债的杠杆操作,逐步寻找拉长久期机会,择机进行组合调整,控制债券回撤风险。密切关注各项宏观经济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保持对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关注。关注利率债的交易机会。权益方面,将根据市场变化保持合适的权益仓位进行波段操作。积极参与新发转债机会,兼顾权益市场的投资机会,努力为投资人创造长期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季度,四季金利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3%。
2018年1季度,四季金利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下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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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不低于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8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受过年假期因素扰动,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增速波动较大,累计至2月同比增速有所回升;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加快;PMI指数总体有所下滑,但原材料库存、生产经营活动预期分项指标提升明显,说明实业对需求预期较为正面。由于去年高基数,PPI同比增速下滑明显,将影响中上游企业的盈利能力;CPI上升明显,其中食品价格贡献较大,而持续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使得通胀预期不高;金融去杠杆,M2增速仍处于低位,信贷同比增速下行,流动性中性偏紧。近期中美贸易摩擦受到广泛的关注,市场对贸易摩擦形势的恶化有较大的担心和观望。
从股市表现看,年初库存去化率上升和预期政策放松,房地产涨幅明显。但随后政策放松不达预期、贷款政策趋严,房地产板块大幅回落。今年春节较晚和环保限产导致春季开工滞后往年,钢铁、建材等库存在停工期累积较多,加上PPI下行,相关板块的股价调整明显。受“独角兽”企业上市政策趋暖的情绪影响,创业板股票表现抢眼。其中互联网、创新药相关股票涨幅较大,而从基本面上看变化不大。
本基金基于基本面的趋势分析和判断、业绩的确定性和质量以及合理的估值水平进行个股选择,在风格上保持灵活的投资策略。
去年供给侧改革对供给产生较强的抑制作用,供需改善带来产品价格大幅上升,中上游企业盈利能力得到大幅改善。对于2018年来说,基数已大幅上升,产品价格进一步大幅提升的空间有限,上述企业盈利能力持续上升将遇到阻碍。同时,供给侧改革力度未有放松迹象,供需将保持紧平衡状态,因此影响商品价格的主要因素在于需求的边际变化。供给侧改革使得实体经济的产能利用率较前两年有明显提升,而由于供给改革是否压制了部分需求未被满足,这可能是未来宏观经济的看点。
房地产板块整体受限购政策和贷款收紧影响,行业的景气度不会太高,但业绩确定、货值储备丰富的一二线房地产龙头公司仍值得关注。春节假期和环保限产影响,1季度开工数据参考意义不大,需关注大面积复工后的情况。成长股整体估值已处于较高水平,行情可能出现分化,业绩确定性至关重要。
本基金坚持从公司基本面出发,自下而上发掘业绩趋势向好、盈利能力强和业绩质量高的个股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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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下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