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不适用。

公司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5,386,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现有的产业主要是以物联网产业(基础)、OTT为核心的业务体系。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转型升级,收购了卫星轨道及马来西亚、斯里兰卡通讯运营公司后,公司将向新型国际卫星通信运营商转型。

(一)公司现有业务情况

1、物联网产业

公司在物联网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不断完善产品研发、销售及服务体系,不断深入拓展业务,公司已成为国内物联网产业的龙头企业,物联网产业已成为公司战略升级的有力支撑。

公司充分发挥物联网感知层的领先优势。并在物联网网络层、应用层,积极布局新产品、新技术,通过核心技术的产业化,提升自身在物联网产业链上的服务领先优势,形成以硬件制造、系统集成、中间软件、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物联网运营为核心的业务体系。中山市肉菜溯源系统是最典型案例,公司通过与此前的下游用户合作,不断将物联网相关用户和数据信息导入达华智能生活大平台。2017年度,公司物联网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1.74亿元。

2、OTT

2017年年度,金锐显实现营业收入21.59亿元。公司继续保持与南方新媒体、国广东方的深入合作,不断完善“客厅之屏”—互联网电视这一“终端”板块,共同发展互联网电视用户。金锐显在乐视网出现危机的过程中,及时开发新客户,2017年度金锐显的收入、利润均未受到大的影响。公司在硬件制造、软件服务、内容提供等全面参与,覆盖千万级用户,完成自身在OTT业务规划并快速切入智能生活领域,通过已拥有的“应用服务”、“大数据技术”、“支付”等多项资源和能力,向个人及家庭用户提供智能家居、智能教育等服务,向政府提供智慧城市、食品溯源等服务,不断完善公司智能生活的闭合循环系统。

(二)向国际新型卫星通讯运营商转型

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公司积极着手布局海外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同时,公司着手实施卫星及通信运营战略,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好的天地一体的综合运营商之一。2017年公司通过海外并购获取Ka频段空间轨位资源,成为中国第一家拥有相关资源使用权的民营企业,为实现公司的卫星及通信战略奠定了基础。为满足“一带一路”地区海上和陆地偏远城市的通信、互动广播、宽带接入、互联网应用等需求,公司将结合在“一带一路”地区,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的海外运营布局和庞大的市场需求,建立一个以中国为核心节点,以上述地区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为主要节点的卫星及通信网。同时,通过实施公司卫星及通信战略,可以扩展公司业务板块,传播公司品牌形象,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收购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通讯运营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1、2017年1月10日,蔡小如与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蔡小如将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85,412,253股转让给珠海植诚,2017年3月13日在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手续;珠海植远与珠海植诚为一致行动人。

2、截止目前,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256,236,7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39%,仍为控股股东,加上珠海植远不可撤销的将8.00%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给蔡小如,蔡小如实际拥有的公司股份总的表决权为31.39%。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2017年年度公司整体发展概述

2017年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逐步按照计划向国际卫星通信运营商进行战略转型。面对2017年国内资本市场特别是金融市场的政策变化,公司及时调整规划,对公司融资结构进行调整规划,并采取替代措施保障公司战略意图的实现。

2017年全年,为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一带一路”战略,公司积极着手布局海外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所属范围国家及地区,并在2017年4月18日公告收购英属维尔京群岛的TOPBEST COAST LIMITED100%股权,及其持有星轨公司100%的股权,拥有三条卫星轨道使用权,并在2017年及2018年初完成收购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通信运营公司,公司正在致力于向新型国际卫星与通信运营服务商战略转型。

同时,面对国际经济形势的整体局势,公司积极保持现有产业的稳定发展,公司在物联网行业保持平稳发展,2017年度物联网(包括硬件及软件等整体解决方案)共实现营业收入11.74亿元;公司在OTT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金锐显面对乐视网的风波,及时调整公司业务体系,积极开发新客户,2017年金锐显实现营业收入21.59亿元。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34.5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61%。

(二)2017年重要事件回顾

1、收购卫星轨道,向国际卫星通信运营商战略转型

为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一带一路”战略,公司积极着手布局海外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所属范围国家及地区,同时公司着手实施向国际卫星通信运营商战略转型的步伐;2017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股权的议案》,以7,300.00万美元收购TOPBEST COAST LIMITED(以下简称“TOPBEST”)100%股权的事项。TOPBEST持有星轨公司100%股权,星轨公司系一家于2015年11月23日在塞浦路斯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编号为HE349195。星轨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3日取得塞浦路斯政府授予的排他性使用三条轨道资源的权利,该等授权的有效期至2040年7月27日。

2、收购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讯运营公司

2017年8月,公司以980.00万美元收购马来西亚 ASN Satellites Sdn Bhd公司49%股权,标的公司拥有马来西亚政府授予的截止2026年的网络设施供应者许可证(“NFP”)和网络服务供应者许可证(“NSP”),并通过了广东省发改委和商务厅的境外投资备案。收购完成后,公司快速的切入卫星运营、通信等领域,并在马来西亚建立第一个基地站,与地面电信网络接入,提升语音及数字宽带通信能力,并向客户提供互联网及物联网的应用。然后公司可以沿着“一带一路”的轨迹,在东南亚各国展开相同的运营模式,提供覆盖全球的无缝通信解决方案,并且为中国的“一带一路”相关公司提供企业网服务,快速促进实现公司向天地一体化的国际卫星通信运营商战略转型的目标。

3、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调整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的经济结构调整,积极调整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提高生产能力,积极实现转型升级。面对2017年度国内资本市场的现状及政策变化,对公司融资结构进行调整规划,采用替代措施保障公司转型升级的实现。2017年度,公司积极面对国内外经济的大形势,实现营业总收入34.5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61%。

4、管理革新,助力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公司一直实行积极的外延式发展战略,不断吸收合并行业内外优质的企业,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公司2017年重点完成了关于管理方面革新,调整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并优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新聘更专业、更具技术的高管人员。目前,公司团队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专业知识结构互补,运营管理能力强、学习态度积极、职业化水平高,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按适当的方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收购达华嘉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天津津报鹏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改名为达华嘉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达华”)于2017年4月26日收购英属维京群岛TOPBEST COAST LIMITED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达华于2017年4月26日收购英属维京群岛TOPBEST COAST LIMITED公司,持有其子公司ASEAN KYPROS SATELLITES LTD(星轨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于2017年9月26日投资设立福建达华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保理”)于2017年4月18日投资设立厦门欣达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保理于2017年4月18日投资设立厦门紫光达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厦门资管于2017年8月8日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华创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8)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厦门资管于2017年8月4日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华景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厦门资管于2017年8月4日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华远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0)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厦门资管于2017年9月7日投资设立霍尔果斯达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锐显于2017年6月1日投资设立浙江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持有其100.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都谷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清算注销。

(13)本公司之全资孙孙公司林芝手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清算注销。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2017年度报告》“第四节”。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7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17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会计报表》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7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7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岑赫先生、刘杰先生、郭毅可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3,457,482,135.92 元,其中营业收入3,429,440,855.6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225,262.07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586,923.62元,实现净利润88,455,307.56 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3,457,482,135.92元,其中营业收入3,429,440,855.6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225,262.07 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586,923.62 元,实现净利润88,455,307.5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净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845,530.76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609,776.8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9,501,823.41 元,因此,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9,111,600.21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5,386,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含税),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49,292,375.9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8.79%, 2015年、2016年及 2017 年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该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率为32.21%。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讨论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备案,同时告知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及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执业经验丰富,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从整体上看,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出具《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鉴证意见,并出具《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业绩承诺公司及其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对外投资和收购资产中,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分别承诺了2017年度的应实现的净利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均实现了承诺净利润,不存在需要补偿业绩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在重大资产重组及对外投资中,对公司承诺2017年度净利润的公司,武汉世纪金桥、江西优码、金锐显、润兴租赁均完成了各自利润承诺,上述公司业绩真实有效,有效的提升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业绩承诺的实现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关于业绩承诺公司及其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专项说明》发表了鉴证意见;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金锐显2017年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业绩承诺公司及其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在2017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因与关联方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爱视”)在互联网电视领域展开合作,金锐显在智能电视机主板里搭载南方爱视提供的互联网电视OS系统,南方爱视对金锐显智能电视机主板销售到用户家庭进行统计,金锐显每发展一个用户,南方爱视给予金锐显结算互联网电视用户发展服务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任南方爱视董事长梁跃进先生为公司离任副总裁(高级管理人员),且梁跃进先生离职未满12个月;此外,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方爱视81.95%股份,为南方爱视控股股东。达华智能实际控制人蔡小如持有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8%股份,能够对南方爱视产生重大影响,梁跃进先生及蔡小如先生构成本次交易关联人,因此,上述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2018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蔡小如先生、蔡婉婷女士(蔡小如先生兄弟姐妹、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 2018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行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18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17,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各控股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18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达华智能: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 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公司及其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之审核报告》

7、《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8年4月13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7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7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3,457,482,135.92 元,其中营业收入3,429,440,855.6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225,262.07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586,923.62元,实现净利润88,455,307.56 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3,457,482,135.92元,其中营业收入3,429,440,855.6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225,262.07 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586,923.62 元,实现净利润88,455,307.5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净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845,530.76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609,776.8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9,501,823.41 元,因此,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9,111,600.21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5,386,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含税),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49,292,375.9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8.79%, 2015年、2016年及 2017 年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该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率为32.21%。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17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基于事实基础的,2017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董事提交《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严格履行了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达华智能: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 2018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3,457,482,135.92元,其中营业收入3,429,440,855.6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225,262.07 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586,923.62 元,实现净利润88,455,307.5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净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845,530.76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609,776.8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9,501,823.41 元,因此,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9,111,600.2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等》、《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保持稳定增长,且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5,386,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含税),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49,292,375.9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8.79%,2015年、2016年及 2017 年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该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率为32.21%。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讨论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备案,同时告知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及禁止内幕交易。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2017年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8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体情况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642.50万元。具体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二) 贷款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三)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四)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本次计提资产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商誉减值值准备合计5,869.71万元,将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69.71万元,相应减少2017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69.71万元。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同意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九、备查文件

1.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的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适用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要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0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0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因与关联方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爱视”)在互联网电视领域展开合作,金锐显在智能电视机主板里搭载南方爱视提供的互联网电视OS系统,南方爱视对金锐显智能电视机主板销售到用户家庭进行统计,金锐显每发展一个用户,南方爱视给予金锐显结算互联网电视用户发展服务费。

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任南方爱视董事长梁跃进先生为公司离任副总裁(高级管理人员),且梁跃进先生离职未满12个月;此外,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方爱视81.95%股份,为南方爱视控股股东。达华智能实际控制人蔡小如持有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8%股份,能够对南方爱视产生重大影响,梁跃进先生及蔡小如先生构成本次交易关联人,因此,上述合作构成关联交易,蔡小如先生、蔡婉婷女士回避表决。预计2018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金锐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

5、法定代表人:方江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26,900万元

8、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财务状况:

(二)南方爱视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2000MA4UT4EN8E

3、法定代表人:黄翰

4、成立时间:2016年7月26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6、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龙山路6号之一3楼302室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2.3%的股权,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1.95%的股权,中山市微远创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5.75%的股权,广东南方电视新媒体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9、经营范围:游戏软件设计研发制作;高新技术创业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广告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

10、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以建立长期稳定商业合作的意愿,金锐显与南方爱视将在互联网电视领域开展项目合作。南方爱视提供合法合规的互联网电视OS系统,金锐显提供合法合规的智能电视机主板;金锐显新销售的智能电视机主板中搭载南方爱视的互联网电视OS系统;南方爱视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互联网电视OS系统进行运营;金锐显负责销售其已安装有南方爱视互联网电视OS系统的智能电视机主板,从而帮助南方爱视发展互联网电视用户;南方爱视在后台统计金锐显通过此种模式发展的互联网电视用数,并根据双方约定的规则,向金锐显支付相应的互联网电视用户发展服务费。金锐显预计2018年度出售搭载南方爱视OS的电视主板数量(电视用户)在100万片左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金锐显及南方爱视的商定的互联网电视用户发展服务费用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考虑到双方之间不直接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市场其他互联网电视服务商的发展用户的情况制定了互联网电视用户发展服务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以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3、向关联方收取服务费,不得低于向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收费标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锐显与南方爱视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有利于双方的,金锐显在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帮助南方爱视发展互联网电视用户,是双方资源优势的整合。金锐显与南方爱视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二)金锐显与南方爱视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 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交易对本公司(金锐显)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金锐显)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下转136版)